国际观察:美国金融监管新规能否避免危机重演
国际观察:美国金融监管新规能否避免危机重演 更新时间:2010-7-17 0:04:37 美国国会参议院15日通过金融监管改革法案最终版本,金融改革立法就此完成。金融监管新规能否有效防范系统性风险、避免金融危机重演,恐怕仍需时间检验。
最严厉的法案
美国金融监管改革立法耗时一年多,最终达成参众两院共同认可的统一文本。新法案被认为是“大萧条”以来最严厉的金融改革法案。从内容上看,新法案主要强调四个方面,即注重宏观审慎监管、严格金融监管标准、扩大监管覆盖范围以及强调跨机构协调监管。
新法案着重强调了把所有具有系统重要性的金融机构纳入到宏观审慎的监管框架之下。对有系统性风险的金融机构,法案提出了更高的资本充足率、杠杆限制和风险集中度要求。
新法案对银行自营交易及高风险的衍生品交易进行了更为严格的限制。法案还将之前缺乏监管的场外衍生品市场、对冲基金、私募基金等纳入监管视野。
根据新法案,现有各金融监管部门官员将组成新的金融稳定监管委员会,负责监测和处理威胁国家金融稳定的系统性风险,实现不同监管机构之间的信息共享与协调监管。
华尔街的末日?
华尔街分析师预计,新法案中有关限制银行自营交易、剥离部分衍生品交易等条款将使大型证券公司盈利下降10%以上。那么,这一金融监管新规对华尔街巨头而言是否真的是世界末日?
事实上,最终出炉的法案相比奥巴马政府的最初构想,严厉程度已明显弱化。例如,法案最终版本规定,银行须将农产品掉期、能源掉期、多数金属掉期等风险最大的衍生品交易业务拆分到附属公司,但自身可保留利率掉期、外汇掉期以及金银掉期等业务。而商业银行持有的利率合约和外汇合约约占银行各类衍生品交易总量的九成以上,因此,法案剥离的只是银行一小部分衍生品业务,不会造成太大影响。
在限制银行自营交易方面,最终的妥协结果是,允许银行投资对冲基金和私募股权基金,但资金规模不得高于自身一级资本的3%。对于一级资本动辄成百上千亿美元的华尔街巨头而言,3%的上限意味着这些银行仍可拿出数十亿美元从事自营交易。
另外,为换取共和党参议员斯科特?布朗的支持,法案在最后关头取消了有关对资产超过500亿美元的银行和100亿美元的对冲基金征收特别税的条款,并削弱了法案对资产管理公司和共同基金的影响。
避免危机的良方?
新金融监管法案在美国金融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也将对全球金融监管架构产生深远影响。然而,新规能否有效防范系统性风险、避免金融危机重演,目前还很难断言。
首先,法案本身并非无懈可击。共和党人攻击金融改革法案的一个重要理由就是,国会指派的金融危机调查委员会尚未完成有关危机爆发原因的调查,如何改革监管体系、避免危机重演的措施却已出炉。
其次,新法案仍遗留一些未解难题,如“两房”问题。金融危机以来,接受政府救助的银行、汽车制造商等都纷纷走出困境并扭亏为盈,只有被美国政府接管的“房地美”和“房利美”损失仍在继续扩大。
法案效果之所以难以预料,更重要的是其在实施过程中面临更大的不确定性。例如如何区分银行高风险、与客户无关的交易与合理的流动性管理投资活动?如何具体界定哪些金融机构可能对市场产生系统性冲击,从而在资本金和流动性方面对其提出更加严格的监管要求。
值得注意的是,作为世界金融规则的一个主要制定者,美国出台金融监管新规将会对全球带来深远影响。尽管加强全球范围内的金融监管合作是大势所趋,但具体监管措施不应推行全球统一标准。特别是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的金融体系存在显著差异,照搬美国模式有可能限制发展中国家金融行业的发展潜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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