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审遥遥无期吴英再上万言书

二审遥遥无期 吴英再上“万言书”

二审遥遥无期 吴英再上“万言书” 更新时间:2010-6-11 0:02:32   本报记者 陶喜年 发自杭州

一审死刑宣判半年之后,针对吴英案的二审宣判,似乎仍遥不可期。

2009年12月18日下午,因犯“集资诈骗罪”,当时年仅28岁的本色集团董事长吴英,在浙江金华被判处死刑。其后,吴英不服判决,提起上诉。

今年3月16日,吴英将一份29页厚的上诉材料,交给其辩护律师张雁峰,后转交浙江省高法。但浙江省高法何时开庭审理此案,至今没有确切消息。

5月20日,中央政法委第13次全体会议暨司法体制改革第5次专题汇报会在北京召开。中央政法委书记周永康主持会议,强调“死刑案件人命关天,必须实行最严格的办案标准,必须实行最严格的办案责任制,真正做到不错不漏、不枉不纵”。

这天正好是吴英的29岁生日。在看守所,吴英通过收看央视的《新闻联播》,看到了这条令她感到振奋的新闻。记忆力惊人的吴英,当天即将周永康讲话的要点,全部记了下来。

几天后,吴英将一份30多页、数万字内容的《上诉材料》及一份《控告信》,再次委托其代理律师带出看守所。

在这份“万言书”中,吴英详诉了其被拘后的所有经历,对当地公、检、法等部门的一些做法,提出了自己的质疑,并首次袒露了面对死刑判决的内心感受。

前段时间,与吴英同监室的一位女犯,通过最高人民法院死刑复核程序,发回浙江省高法重审后改判,让吴英重又看到了生的希望。“我改变了我的看法,我相信法律毕竟是公正的、公平的。”

仍“坚信”自己无罪

“现在我不得不以书面的形式,把我事情的真相、我的冤情,以文字的书面形式,向你们媒体反映,为什么我的案子会是‘内部请示’、‘上定下审’的判决?”吴英这样表达写《上诉材料》的初衷。

《上诉材料》的字迹工工整整,每页都有吴英的签名和指纹。在材料中,吴英不仅列了很多表格,还在一些段落画了不少重点线。

根据官方的统一说法,2007年2月7日,吴英被浙江省东阳市公安局刑事拘留。但是按照吴英此次《上诉材料》中的说法,当年的2月5日,她就在北京被东阳警方控制,并带回金华。

至今,吴英已经在金华市看守所,度过了整整3年零4个月时间。

尽管一审被宣判死刑,二审又因为各种因素,至今未能开庭,但吴英依然“坚信”自己无罪。“一审的错判死刑,希望二审省高法、省高检按刑事诉讼的规定,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判我无罪。”她甚至希望通过自己的案子,“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

“一审下来之后,我一直认为法律是不公平的,法律是有权有势有钱人玩的游戏,像我这样无背景的人,只能像砧板上的肉任人宰割,我曾想我要放弃上诉,但还是在家人亲情的支持和看守所领导、管教的耐心开导下,在离上诉最后时限签字上诉。”

在“万言书”中,除了“控诉”当地司法部门在案件侦查、起诉、移送、宣判等环节中存在的“一系列问题”,吴英仍不忘为自己的借贷行为辩护。

吴英认为,她借钱就是为了办企业,根本没想骗钱不还,她更没想过捐款潜逃。

“我即使真的想骗,要是背着这么多沉重的房子,比蜗牛爬还慢。我借钱只是想经营企业,做自己的事业,做自己想做的事。虽然我有错,错不至于犯法,更不至于死罪。”

“毕竟我的公司全部办在东阳,我也想为东阳经济和东阳老百姓做一点贡献,向广厦集团的楼董和横店集团的徐董一样,为当地老百姓多做一点贡献。”吴英说。

“二审不知结果会怎样,但是我为了保护自己的家人不再受到伤害,保护其他债权人的合法债权,我会做最积极的努力,我知道自己的这一路会走得很艰难,因为我是一位普通的女子,而想置我于死地的人,都是有权有势的人,民告官是多不易的事。很多人都认为我不知天高地厚,刚搅了一滩浑水,屁股都没擦干净又来鸡蛋碰石头,所以我请法学界的法律人士给予我的案子正确的法律指导,及社会上有正义的人来帮忙监督我的案子。

根据材料传递出的信息,在看守所,吴英对《刑法》、《刑事诉讼法》、《监狱法》等法律及相关实施细则有了详细的研究,对于犯人在看守所的权利,她极力争取,一向性格倔强的她,因为一封控告信,近期还曾公开跟看守所一位领导顶撞,并接受了处罚。

在看守所期间,吴英坚持看书学习,对外面的世界,也多有了解。在上诉材料中,吴英不时讽刺、挖苦一些办案人员,她甚至懂得如何使用“躲猫猫”、“春晚刘益谦”这些流行的词汇。

“这又不是春节联欢晚会刘谦表演变魔术?下次建议刘谦把魔术内容变成这些好了。”在质疑某处案卷材料时,吴英这样写道。

“不怕死是假的”

2009年12月18日,时代周报记者独家目击了吴英一审被宣判死刑的过程。在听到判决结果后,面对法官和旁听席上的亲人,吴英镇定自若,直到走出法庭,才泪流满面。

当时她究竟是何心态,只有吴英自己知道。在此次传出的材料中,吴英首次表露了自己面对死刑判决的内心感受。

“面对死亡,我想大多数人都会惧怕,尤其是和我一样一审被判死刑的人。在刚接到一审判决时,我对法律的公正性产生了怀疑,但是我为了安慰家人,依然在庭审宣判时强忍着不让泪水流下,我也知道媒体关注着我。我很好强,我不愿让别人看到我脆弱的一面……”

“宣判结束我回到看守所,很消极,很悲观,甚至想放弃上诉。那时段的我特别特别的想念亲友,想见家人,因为我已经在金华看守所被羁押近3年,我不知道自己还能不能改判,能不能再见到自己的亲人,可是现实对我真的很残酷。‘每逢佳节倍思亲’,我想每个在外远离家乡和家人的人都会有一样的感受。”

“自从我被判死刑之后,元旦、春节、元宵节、清明节、三八妇女节、五一劳动节都频频度过,每当这些节日的前后,我的心里都特别地想念亲人,同时这些节日的接近,也提醒着我二审越来越接近,要救自己只能靠自己。所以我努力调整好心态,理清头绪,认真地写上诉材料。”

死刑宣判后,吴英虽仍然保持倔强的性格,但内心无疑越来越敏感。她写道:“这几个月来,每分分秒秒我的内心都承受着无奈、悔恨、痛苦和恐惧的煎熬,说自己不怕死,那是假的,因为我是人,不是神。有时候监室里的女友一句关心的话语,一个体贴的举动,我都深受感激。高墙和密密的铁丝网,将看守所分成内外两个世界。我们每位在押女犯都因为走上人生歧途正在等待接受法律审判。可我们每个人内心都有一颗善良的种子,心中也有未曾泯灭的良知。”

因为5月份发生了“顶撞所领导事件”,加上看守所的“劳动强度越来越大”,吴英坦承内心十分痛苦、压抑,她甚至希望能在看守所唱唱歌、讲讲笑话,来“放松一下自己,放下沉重的思想包袱”。

虽然羁押整40个月,生死未卜,但吴英依然对未来抱有希望。

“有很多人会想,你吴英又想炒作自己,很多人又会想你吴英又不懂法律,还有更多的人会说我是在做疯狂的事,我不能阻止别人的想法,但我相信很多人一定会支持我的。”吴英说。

眼下,对吴英最不利的,是浙江一个接一个的“集资诈骗”死刑判决。

包括吴英在内,2008年以来,浙江已经宣判了五例“集资诈骗”的死刑,而且获刑的无一例外,都是浙江本地女子。

2008年3月21日,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以集资诈骗罪一审判处丽水女子杜益敏死刑。2009年8月5日,杜益敏被执行死刑。

2009年8月23日,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集资诈骗罪判处温州乐清女子郑存芬死刑。

2009年3月20日,乐清农妇高秋荷因被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死刑。

2010年2月23日,台州女子王菊凤被台州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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