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携手”新证券法夯实资本市场法治根基
2020年即将过去,资本市场的法治建设再添“喜讯”。
12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刑法修正案,并将于2021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也是继证券法修改完成后涉及资本市场的又一项重大立法活动,体现了党中央、全国人大对资本市场的高度重视,也表明了国家“零容忍”打击证券期货犯罪的坚定决心。“十四五”时期资本市场法治建设将迈上新台阶。
笔者认为,刑法“携手”新证券法将加速形成资本市场“行政处罚+民事赔偿+刑事惩戒”的法治供给闭环,有利于行政、民事、刑事责任相衔接的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的法律责任体系的完善,成为保障我国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法治利器。
基于上述理解,笔者认为,一方面,刑法与新证券法强强联手有利于打造资本市场法治建设新格局。
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资本市场是市场经济的高级形态,资本市场交易双方的信息不对称更需要法律规则加以保障,良好的法治体系是资本市场稳定健康发展的基础。
近年来,资本市场法治建设不断取得突破性进展。今年3月1日,新证券法正式实施,大幅提高了证券违法成本,强化了投资者保护,为资本市场推进全链条、全领域、全流程改革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依据和法治保障。
此次刑法的修改也与新证券法保持了有效衔接,大幅提高了欺诈发行、信息披露造假、中介机构提供虚假证明文件和操纵市场等四类证券期货犯罪的刑事惩戒力度。
笔者认为,刑法和新证券法的有效衔接不仅将全面提高资本市场违法成本,有利于规范市场主体行为,而且也将大大提高执法处罚力度,提升法律的震慑力,为资本市场改革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另一方面,法治建设体系不断完善,有利于构建全方位立体化投资者保护新格局。
一直以来,证监会坚持把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今年5月份,证监会主席易会满在2020年“5・15全国投资者保护宣传日”活动上表示,将始终践行监管的人民性,强化“大投保”理念,把保护投资者权益贯穿于资本市场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之中。
目前,我国股票市场投资者数量达到1.76亿,保护投资者尤其是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仅是监管工作的重中之重,也是资本市场法治建设的重要环节。
笔者认为,夯实资本市场基础法律制度,加强法治供给,是保护投资者权益的最佳体现,通过完善投资者保护制度加快构建对投资者的全方位立体保护新格局。
可以看到,新证券法设立了投资者保护专章,通过构建更加丰富的责任实现形式和权益救济机制,就投资者民事赔偿等问题做出诸多适应我国国情的重大探索与制度创新,突出了保护投资者在证券法中的重要地位。
修正案对投资者权益的保护也有体现。例如,强化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关键少数”的刑事责任追究;压实保荐人等中介机构的“看门人”职责等具体条款的规定,在进一步提高对证券犯罪的震慑力的同时,也是对投资者权益保护的体现。
法治兴则市场兴,法治强则市场强。笔者认为,在当前资本市场全面深化改革,即将进入“十四五”的关键时刻,刑法和新证券法的有效衔接和高效组合将推动我国资本市场的市场化、法治化迈上新台阶,开启法治建设的新发展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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