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铁们,大家好,相信还有很多朋友对于创业板上市公司董事会和创业板上市公司董事会名单的相关问题不太懂,没关系,今天就由我来为大家分享分享创业板上市公司董事会以及创业板上市公司董事会名单的问题,文章篇幅可能偏长,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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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板注册制推出后的影响有哪些?上市公司管理层遭遇变故,如何自救?创业板与新三板的区别上市公司小额快速融资规则创业板注册制推出后的影响有哪些?创业板注册制推出后影响很多,具体来看个人认为有如下几个方面:创业板新股上市会更加活跃,创业板个股的极限波动更大,分流资金不会明显,壳股的估值会缩水,优质股更受资金的青睐,“平庸”个股成交量萎缩,买基金或成为个人投资者的首选。
创业板新股上市会更加活跃
注册制推出后,新上市创业板个股前五日不设涨跌停限制。新股的成交会更加的活跃!对标科创板上市前五日的成交情况看,虽然实行了市场化定价,但成交依然活跃。由于创业板个人投资者远远多于科创板,可以预见创业板新股上市前五日成交也会很活跃。同时,也会有更多的游资参与其中!
创业板个股的极限波动更大
创业板注册制推出后,新上市的创业板个股前五日不设涨跌停限制。之后涨跌停的限制将从现在的10%调整至20%,存量的创业板个股涨跌停限制也会调整到20%。这就意味着个股的最大极限波动值更大。在10%的涨跌停限制下,地天板一日内最多可赚22.22%,天地板一日内最多可亏损18.18%。而在20%的涨跌停限制下,地天板一日内最多可赚50%,天地板一日内最多可亏33.33%。这样就会加大个股的波动频率。意味着A股原先的打涨停板模式可能会逐步消失,超短线资金的炒作思路也会面临颠覆性变革!
分流资金不会明显
创业板注册制推出后,意味着新股上市会越来越多。很多人担心会分流资金。个人认为,分流资金不会明显。因为“央妈”在不断下调利率指引,并随着未来通胀压力的不断下降,会有更多的利率下调空间。也就是说市场里的流动性会越来越多。其次,证监会管理层也一直在引导更多的资金入市。包括外资QF,RQF,险资,养老金等。再结合科创板开通以来市场的表现看,也没有出现科创板分流资金造成股市持续下跌的现象!
壳股的估值会缩水
注册制推出后,由市场决定哪些公司符合标准可以上市。并最终大幅缩短上市需要的时间,降低上市企业的成本。因此现在市场上因为要保留壳股估值而拒绝退市的上市公司,其估值将会大幅缩水。从而把无效锁定的资金释放出来,重新分配到市场更有价值的个股里。长期这样的优胜劣汰之下,符合创新定位的优质个股将获得资金的不断青睐。壳资源的价值得到抑制,资本市场环境和投资者结构将会得到双重优化!
优质股更受资金的青睐
创业板注册制推出后,新股的供应量会加大。无形中优质标的会更加稀缺!机构的抱团情况会更加明显。从2015年股市异常波动以来,龙头优质个股优势凸显。价值投资理念已深入人心,A股有效性持续提升。机构大资金的选股思路重合已很普遍。有稳定业绩提升的龙头个股将享受估值溢价,而单纯靠概念题材炒作的个股会慢慢淘汰。这样就更加有利于引导资金向绩优股流入。如600519贵州茅台,603288海天味业等。
“平庸”个股成交量萎缩
注册制的推出上市新股会增多,而随着新股的增多,大部分业绩相对“平庸”的个股资金参与度会降低,成家量也会萎缩。如果质地一般就算是刚上市,五个交易日后成交量也会下降。如香港股市,美国股市仙股现象。
买基金或成为个人投资者的首选
随着上市的新股不断增多,选股的难度自然而然的会增大。个人投资者要么具备较强的专业投资能力,自己选股。要么通过买基金间接的投资A股市场。纯粹的在交易层面博弈的投资者,获利难度会不断增大。对于一些游资和不具备专业能力普通的个人投资者,交易规则的改变意味着市场收益风险比的改变。以前的投资思路和投资策略可能会不再有效。所以对于这部分的投资者影响会非常大。就像达尔文的进化论里说的那样,物竞天择,适者生存!个人投资者购买基金间接参与到股市里会是首选!这也应征了中国的一句古话:术业有专攻,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
上市公司管理层遭遇变故,如何自救?天下攘攘,皆为利往。
从今年三月开始,上市公司先后发布高管人员辞职公告,其中不少公司辞职人数超过2人。
高管辞职本是正常的人才流动,但作为上市公司重要的人才组成部分,其动向无疑备受关注。高管辞职到底有哪些深层次的原因?它能为投资者传递出什么信号?公司是否面临着重大的改观预期?高管变动背后,其实大有文章。
现象回溯
3月8日晚间,快乐购、华映科技、ST华泽、小天鹅A、武汉控股、大华股份、河钢股份、国祯环保等上市公司发布了高管离职的公告。
从4月初到5月初,沪深两市上市公司中共有1867名高管离职。如果剔除了正常董事会正常换届,有452名高管因个人原因离职,占比为24%。
上市公司发布的公告中,高管离职的原因五花八门,其中最常见的是“个人原因”,还有的是“因工作调动原因”,另外还有一个惯常的说辞是“身体原因”,如3月20日下午,乐视汽车联合创始人、中国区CEO丁磊在其个人微博上宣布,“我由于个人身体健康原因,经过慎重的考虑和与乐视创始人贾跃亭先生的充分沟通,决定不再担任乐视超级汽车全球副董事长、中国及亚太区CEO等职务。”
虽然大多数上市公司对于高管辞职的说明都十分简单,但市场却有另一番解读。
有业内人士认为,高管辞职的原因大致可分为四类。
类型1:大股东的战略安排
首先,基于大股东对上市公司作出的安排,尤其是控股股东对上市公司发展的考虑,更换高管便于大股东实施新的战略方针。
这类高管变动一般都伴随公司经营上的重大改变,如资产重组置换、定向增发、大举拓展主业等。因此,管理层更换的都是公司核心高管,如董事长、总经理、执行董事等。如:通达动力董事长离职。
3月7日,通达动力公告称,公司董事长姜煜峰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董事长、董事、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召集人职务。在公司董事会选出新任董事长前,经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言骅代为履行公司董事长的职责。据了解,通达动力发布了《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签署股权转让协议、表决权委托协议暨实际控制人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姜煜峰、姜客宇与天津鑫达分别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及表决权委托协议。此次交易完成后,天津鑫达将成为通达动力的控股股东,持股29.9818%,魏少军及魏强父子将成为通达动力的实际控制人,新掌门人拟在未来12个月内改变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或者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作出重大调整。
“高管变动,正是控股股东对上市公司发展的考虑。”市场人士认为,高管变动,尤其是董事长等核心高管的变动,往往意味着上市公司已经发生或即将发生重大改变。
类型2:高管减持需要
其次,高管辞职有减持套现方面的考虑。
上市公司众多高管在公司上市前就持有大量的原始股,公司上市后,这些成本就很低的原始股经过高价发行和二级市场炒作后,持股高管们不得不重新考虑财富暴增带来的巨大诱惑——套现。
《公司法》规定,上市公司高管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票,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票总数的25%。而高管一旦辞职,减持步伐就将大大加快——根据有关规定,离任半年之后,可以减持50%的解禁股,18个月之后则可全部套现。这也是创业板推出后,上市公司持股高管们纷纷离职的重要原因。
正是在此背景下,深交所去年发布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创业板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买卖本公司股票行为的通知》,对高管减持做出进一步的规范和限制。
其实,不仅是创业板,在中小板甚至主板,上市公司高管辞职套现的案例举不胜举。
类型3:优化管理层
第三,高管辞职,有的也属于优化管理层、提升管理效率的需要。
除了再融资、资产置换以及经营上的重大调整外,日常高管辞职很大程度上只是管理层局部的微调,目的是为了提高管理效率。此类高管的调整多见于制造、销售类公司。一旦管理层认为原有高管管理不力或者有更适合的人员出现,就可能做出类似的人员调整。当然,投资者也应提防,在某些重要管理位置上,高管跳槽可能对公司带来的负面影响。如乐视贾跃亭辞去总经理职务。
5月21日下午,乐视网发布公告,贾跃亭申请辞去乐视网总经理职务,专任董事长一职,梁军任公司总经理。在下午的媒体发布会上,贾跃亭说这是乐视生态管理架构的提升,乐视网终于有了专门的CEO。此外,原乐视网财务总监杨丽杰辞职,由张巍担任。
类型4:正常人事变动
最后,有的高管离职属于正常的人事安排。高管辞职的原因正如公告所表述的一样,是因为股东撤出、另有任用,或者退休年龄已到,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不能兼职。
这类辞职的高管,一般是国有企业股东或国资委派驻上市公司的代表,甚至本人就在上述股东单位有任职,辞职属于正常的人事安排,通常情况下不会对公司产生多大影响。
创业板与新三板的区别1、设定的目的不同:
创业板又叫做二板市场,是解决创业型企业、中小型企业及高科技产业企业等需要进行融资和发展而设立;而新三板是为全国中小型科技型公司提供一条融资之路。
2、上市要求不同:
创业板虽然是注册制,但上市要求比新三板严格;而新三板只要符合相应层级的条件,就能挂牌到对应的层级。
3、上市交易所不同:
创业板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新三板未来会在北京证券交易所。
4、开通权限不同:
交易沪深主板的股票没有资金要求、科创板和创业板需要分别满足20个交易日日均资产50万、10万的资金要求以及两年的交易经验。
而新三板分为基础层、创新层:开通权限前10个交易日需要分别满足日均资产:200万、100万的资金要求,以及2年的交易经验。
上市公司小额快速融资规则创业板小额快速融资规定如下:一、根据《再融资注册办法》第二十一条,上市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可以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三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百分之二十的股票,该项授权在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失效。
二、不得适用简易程序的情形《再融资审核规则》第三十三条规定,上市公司存在以下情形的,不得适用简易程序:
1、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或其他风险警示;
2、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现任董监高最近三年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一年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监管措施或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
3、本次发行上市的保荐人或保荐代表人、证券服务机构或相关签字人员最近一年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三、过渡期安排根据《再融资注册办法》,创业板上市公司拟采取“小额快速”融资的,需要在年度股东大会进行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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