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我国农药登记管理工作取得进展再上台阶

农业部:我国农药登记管理工作取得进展再上台阶

农业部:我国农药登记管理工作取得进展再上台阶 更新时间:2010-10-16 7:28:36   自2005年农药登记许可实行综合办公以来,农业部办公厅、种植业司、部农药检定所等单位密切配合,协调一致,着力健全制度机制,优化审批程序,创新管理方式,加大公开力度,完善服务手段,农药登记管理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  农药登记许可工作在严格遵循有关法律法规基础上,先后制定出台了《农药登记审批工作管理办法》、《农药登记评审责任追究规定》、《农药登记审查技术规范》、《农药登记资料管理办法》等一系列制度规范,并实行严格的受理、评审、审批“三权分立”制度,形成了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的审批机制,极大地提高了审批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在坚持“科学评审,民主决策”的原则下,农药登记许可建立了地方农业主管部门初审、农业部综合办公大厅统一受理、农业部农药检定所技术检验、专家评审委员会集体审评、种植业司依法审批等各自独立、相互监督的审批机制。同时将技术评审工作具体细化为24个环节,并根据其工作量合理确定评审时限。  为切实解决农药商品名称混乱、临时登记产品多、登记门槛较低等问题,2007年出台了农药管理六项规定,进一步严格农药登记审查,规范农药标签管理,取消农药商品名称,提高市场准入门槛。经过三年的实施,临时登记和分装登记逐渐减少,正式登记大幅增加;高毒农药所占比重显著下降,低毒、微毒农药产品比例明显提高;农药产品淘汰机制进一步完善,高风险农药品种逐渐退出或被限制使用;“一药多名”和标签不规范问题基本解决,农药产品质量明显提高。  加大农药登记信息公开力度,建立农药登记电子审批平台和农药综合查询系统,帮助农药管理、生产、经销及使用者通过21种查询方式,及时便捷地查询到各类农药登记管理信息,不仅使企业实时了解审批结果,同时帮助农技人员和农民及时了解农药的相关知识,提高科学用药水平,实现了管理部门与企业间无障碍沟通。  在充分调研、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农药田间试验网上审批工作规范》,设计开发了农药田间试验网上审批系统,初步实现了农药登记从申报、受理、办理到办结的全程网上运转和动态管理。目前,试点省份已由江苏扩大到上海、江苏、浙江、安徽、江西、山东等6个省市,审批时间缩短了1/3以上,受到了广大农药企业的热烈欢迎和充分肯定。声明:本频道资讯内容系转引自合作媒体及合作机构,不代表自身观点与立场,建议投资者对此资讯谨慎判断,据此入市,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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