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威人士:IPO办法明年将修改 或推存量发行试点
权威人士:IPO办法明年将修改 或推存量发行试点 更新时间:2010-12-20 8:20:24 此信息共有2页[第1页][第2页] 导读: 发行和审核立体改革胎动 存量发行将获突破 权威人士:IPO办法明年将进一步修改 权威人士称存量发行明年将取得突破 权威人士:IPO新政剑指存量发行 不再圈定询价范围 新股发行体制改革市场化方向不能变 新股发行二次改革效果仍不明显
发行和审核立体改革胎动 存量发行将获突破 ⊙记者 马婧妤 消息人士日前对上海证券报透露,在第二阶段发行体制改革的基础上,优化市场价格形成机制的改革接下来将会实行发行体制、审核体制改革并举。审核体制改革的重点包括梳理、修订IPO办法及再融资办法,使审核更关注影响公司基本面和持续经营能力的核心、实质性因素。同时,将明确上市过程中各参与方的职责,加强对以保荐机构为首的中介机构的约束。 据介绍,在审核体制改革方面,监管部门将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进行梳理和修订,优化发行条件和程序,在审核上更关注影响公司基本面和持续经营能力的核心、实质性因素,或考虑逐步弱化对发行人股权形成的源流、资金来源等问题的审核。对已上市公司,则可能考虑简化对其已进行过较为充分的信息披露的资料的要求。 同时,将逐步把上市过程中各个参与方的职责清晰地确定下来,形成科学合理的分工,促进以保荐机构为首的中介机构更好地归位尽责,建立内控机制和内部制衡机制,对问题中介机构给予惩处。消息人士说。 目前在发行上市环节,监管部门已建立了三个底稿制度,即要求保荐代表人在保荐过程中形成工作底稿,对整个保荐过程留痕;证监会发行监管部门和发审委在发行审核过程中形成工作底稿,对整个发行审核过程留痕,并在有关底稿中对保荐机构等中介机构给予评价。 企业发行上市环节中介机构起的作用越大,监管部门审核重点就能更侧重于影响公司经营的核心因素。资深从业人士表示,可考虑依照中介机构保荐行为的不同对其推荐的企业给予区别对待,在审核程序、内容上对问题中介机构进行特别关注。 而在发行体制改革方面,消息人士透露,接下来将重点关注两方面内容,一是存量发行,二是扩大券商自主配售权。 专家分析,增加券商自主配售权有利于形成发行人、中介机构、投资者三方面的制衡机制,从而推动形成更合理的定价。 另据消息人士透露,对IPO办法和上市公司再融资办法的修订可能于2011年成行。
权威人士:IPO办法明年将进一步修改 权威人士日前向证券时报网透露,明年,监管部门将继续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下一步改革要和审核体制改革两者并举,一起推进,具体措施就是要完善IPO办法和再融资办法。他透露,IPO办法明年将作进一步修改。 很多人批评IPO排队问题,这跟监管部门制定的严格、复杂的审核体制有关系。而经过这几年的发展后,审核体制方面可以进行优化、改进,一些不该审、不需要审的就不应该再审了。他说。该权威人士介绍说,发行审核也一样,在企业IPO过程中,监管部门目前把大量的精力都集中在审核阶段,而实际上可以把更多的工作交给中介机构和发行人,监管机构能够把精力集中指向这些企业实质性的一些核心信息。 他强调,发行审核方面非常重要的一件事情,就是要把中介机构牢牢拴在公司的上市环节,要求保荐机构每一步要做的事情要留下痕迹,强化其职责。监管部门目前正在抓的一个基础性工作叫三个底稿,就是要求保荐人、发行部审核人员、发审委在审核公司IPO上市过程中做好做实三份工作底稿,这样就把企业IPO过程中重要的人都拴在了里面。
权威人士称存量发行明年将取得突破 权威人士日前向证券时报网透露,明年,监管部门将继续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下一步改革要和审核体制改革两者并举,一起推进。就发行体制而言,下一步重点是推出存量发行试点,同时继续完善机制,强化中介机构职责,完善保荐机构、询价机构和发行人的制衡关系。 上述权威人士表示,发行体制改革下一步主要在两个方面有所突破。第一是要突破老股配售,即存量发行。第二要继续增加保荐人责任,完善询价对象、保荐机构和发行人的制衡关系。下一步改革的方向是,询价对象将不再圈定圈子,而是让保荐机构在自己的客户中找询价对象。 此外,发行体制方面还有一些技术性的流程需要优化。比如涉及到股票承销环节的承销办法,一些条款有的以前管的将来会不管,有的以前不管的将来要管。这是整个发行体制的系统内容,将来要进行梳理。
权威人士:IPO新政剑指存量发行 不再圈定询价范围 评价较差的中介机构或保荐人推荐企业上会时将被重点关注 本报记者 朱宝琛 有权威人士日前向记者透露,未来新股发行体制改革将突破存量发行难题,并不再圈定询价范围。同时,将考虑建立中介机构评价体系夯实机构履行职责,评价较差的中介机构或保荐代表人,推荐企业到证监会上会时将被重点关注,增加审核难度,以督促中介机构尽责。 与此同时,该人士透露,证监会正在抓紧研究完善IPO及再融资办法,预计会在2011年正式推出。 目前,新股发行体制改革主要集中在发行体制改革,着重调动承销商、询价对象等市场参与主体,在市场销售、股票承销定价等环节归位尽责,更为市场化。 据该人士透露,发行体制改革的后续将主要包括两方面:一是突破存量发行问题,增加发行阶段供应量,以健全市场功能;二是不再圈定询价范围,由保荐机构自主选择询价对象,让每个机构投资者都成为投行的客户,通过制衡机制促进保荐机构不再倾向发行人,让发行价格更合理。 在新股发行上市过程中,证监会还承担了大量的审核工作,针对审核体制,目前证监会已经做了颇多改进,为未来进一步改进打下基础。该人士称。 与此同时,该人士还表示,根据以往经验,市场人士颇为关注融资、再融资需要排队问题,这某种意义上跟证监会程序复杂、审核严格、过多有关系,下一步改革可以在这方面优化,一些不该审、不需要审的内容不再审核。 对此,他举例进行了说明:如再融资过程中,大量上市公司信息披露非常公开透明,参照国际管理,这部分内容的审核可以极大的简化。 随着资本市场的成熟,中国资本市场上中介机构经验日益丰富。对此,该权威人士称,未来在IPO环节中,可以把更多的工作交由中介机构和发行人来执行:如在审核公司改制过程时,监管层要花费大量精力审查所谓的股权形成的清晰程度、合理程度、资金来源是不是合法等内容,这些内容其实多数都已经经由其他部门批准过,将来慢慢的要减少这些内容的审核。 此外,该人士透露,未来,监管层将着力把关审核公司实质性的核心信息,在IPO审核中将更关注公司基本面对持续经营能力的影响、行业竞争力、风险因素等环节。 为了达到上述目标,未来改革将把把以保荐机构为首的中介机构牢牢拴在公司上市环节,通过制衡机制,将中介机构每一步工作都留下痕迹,出现失误将被记录和规范,清晰上市过程中各个主体的职责。该权威人士称。同时,将考虑建立中介机构评价体系夯实机构履行职责,评价较差的中介机构或保荐代表人,推荐企业到证监会上会时将被重点关注,增加审核难度,以督促中介机构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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