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益基金火了!如何保护投资者利益、倡导长期投资?业内专家这么说
去年以来,随着资本市场各项改革措施持续深化,股票投资吸引力不断增强,权益类基金销售呈现回暖态势。
毫无疑问,爆款基金频出的背后是市场对部分基金公司长期优异投研业绩的嘉奖、也是客户对部分销售渠道提供具有价值的资产配置建议的认可。然而,随着发行市场日渐火爆,基金销售过程中,片面选取过往业绩、刻意强调募集上限等噱头营销行为也初显苗头,并受到监管关注。
未来,基金公司和基金销售机构应该如何分工合作,规范营销行为,共同促进权益类基金健康发展,业内人士也纷纷献计献策。
几大因素促权益基金销售火爆
新年刚刚过去两个月,单日诞生多只“日光基”,新发基金创下公募基金史上认购记录,权益基金销售火爆局面继续高歌猛进。
在盈米基金FOF研究院院长施静看来,近期出现销售过热现象其实是过往市场一系列顺人性的天时、地利加人和的助推而得的结果。“天时是指从19年以来,市场从底部快速上涨之后,一直在震荡中上行,尤其公募基金也出现大批业绩优秀的基金经理。地利是指资管新规的执行,较高收益的刚兑产品稀缺,越来越多的资金需要承担一定波动,才可以获得满意收益,而公募基金是大众非常容易接触到的投资产品。人和则是销售机构对首发的重视。”
汇安基金零售业务部总经理魏嵬则指出,纵观行业历史,出现基金销售火热的情况大都是因为过往一到两年整体市场和基金业绩表现突出,带来了各种资金对权益类产品的青睐。历次出现销售过热的情况主要是因为短期市场涨幅巨大,赚钱效应形成了自反馈。但是最近销售过热,还有一个重要的因素,就是流量时代,信息的触达不论是在私域还是公域,效率都前所未有的快,所以引发自反馈的速度就会变的更快。
晨星研究中心总监王蕊认为,基金销售火热的现象主要因为以下几方面原因:一方面,整体来看,今年上半年基金公司集中发售偏股型基金,加上市场行情配合,提升了投资者购买意愿;另一方面,销售渠道的营销行为也会对基金销售过热产生一定的推波助澜作用,比如说强调基金募集上限,突出基金过往短期业绩,也会促使基金销售进一步火爆。
曾令华从未来资产配置的长期趋势和基金业绩两方面给出了自己的看法。“首先,居民资产配置目前在基金上占比较小。2019年初,招行和贝恩出了一个私人财富报告,他们预测到了2019年年底,可能会到200万亿。从基金规模来看,现在权益类基金,如股票加上混合,大概在3.3万亿左右,私募基金大概在3万亿左右,相加除以200,整体权益类基金的占比3%左右,相对偏少。其次,长期投资基金是显著战胜指数的,特别是从16年以来,基金表现出很好的专业投资的力量。”
保护投资者利益、倡导长期投资
尽管严惩不规范的销售行为,短期可能会给基金发行市场降温,但从长远来看,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保护基金持有人利益。
创金合信基金认为,新监管要求仅仅是对宣传推介中某些造成投资者误导的内容进行了规范,这些规范是必要的。一般来说,基金规模受基金经理的精力、策略的容量等因素的制约,一旦超过基金经理的负荷和策略容量,其风险、收益可能达不到设计预期,那么对投资者就会有负面的影响。所以,基金规模上限是设计基金时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后,对投资者负责任的做法。从长期来看,监管通报能够一定程度上引导投资者理性投资,谨慎投资。
汇安基金零售业务部总经理魏嵬也提到,此次监管通报也是意在为“过热”现象适度“降降温”,从长期看,必将有利于保护投资者利益,因为我们赚的终究是优质企业盈利和中国经济发展的钱,业绩需要时间来浇灌,特定资产收益率的均值水平才是我们中长期获利的源泉。而对于基金公司来说,也有利于树立规范的行业认知,汇安基金始终认为,规模是长期主义的馈赠,爆款是如履薄冰的意外。
“长期来看,投资者短期的情绪化行为容易给自身造成投资损失。监管部门适时应用较为柔性的监管方式来给投资者高涨的情绪降温,鼓励理性长期投资行为,有助于市场健康稳定发展。”诺德基金王恒楠表示。
“从长期来看,严格规范宣传推介行为的监管通报是从几个不同的角度保护持有人利益。晨星研究中心总监王蕊对此也有自己的见解,”比如,在规范首发基金考核激励上,以往部分基金公司及销售渠道针对首发基金安排特殊考核激励,会促使销售人员更多地从自身利益出发,给投资者推荐新发产品,而不是将投资者利益放在首位;在业绩宣传方面,不能宣传基金经理短期业绩,是因为权益基金更应该强调长期投资。此外,相对于基金经理从业年限,渠道人员更应该关注基金经理的投资管理时间,是否经理了完整的牛熊周期,以及基金经理过往的行业研究经验等,整体投资风格及持仓偏好等。总的说,全面规范基金宣传推介工作应做到引导投资者长期投资、关注基金经理长期投资管理能力,并做好投资者适当性管理。
基金公司、销售渠道加强分工合作
作为基金销售环节的上下游,未来,基金公司及销售渠道强强联手,加强合作,对于改变基金发行市场中的不规范行为,更是具有重要作用。
盈米基金FOF研究院院长施静称,本次“通报”出台,进一步说明了基金销售和投资一样是非常专业的事情,在未来收益不确定、过程价格波动大、短期业绩“不出彩”的公募基金领域,“爆款和流量”的玩法无法解决客户的决策难、信任难的问题。
在她看来,未来基金销售机构都需要做好“顾”的工作,而且基金销售也不再是因交易达成而结束,交易达成往往是销售的开始,后续客户的陪伴是长期而有挑战的工作。销售中,除了要遵循销售适当性原则,另外把客户的资金属性与销售产品的金融属性匹配也是很重要的事情。基金公司提供的产品金融属性相对稳定,销售机构对客户资金属性把握准确是双方分工合作的一个方面。
因监管单位不同,银行机构的合规行为受中国银保监会的监管,在日常销售中,基金公司属于偏弱势方,且银行等单位有自行制作营销材料或者要求基金公司按自己意图制作营销材料的权限,在合规性方面,需要双方的共同认知和努力。招商基金也指出未来两大不同类型机构需要改进的方向。
格上财富研究员张婷更是建议,基金公司需要做好基金宣传材料的合规呈现,给到基金销售公司,而基金销售公司不能以夸张、突出的方式进行随意更改,要严格按照基金给到的合规推荐文件,进行合规的销售,另外,基金公司以及销售公司的首发基金的激励要和一般基金一样,这需要双方进行协商解决。
“基金公司及基金销售机构分工不同,基金公司主要负责产品管理,在宣传基金方面应该提供长期业绩表现,同时也需要提供相关的风险,加强信息披露的完整性和客观性。同时,需要从基金策略出发来制定合理的募集规模,并与渠道充分沟通。渠道的工作是面对投资者的基金销售行为。”晨星研究中心总监王蕊重点强调,渠道在基金公司提供信息的基础上,应了解基金经理的从业背景、投资风格以及投资管理能力,真正落实为投资者推荐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产品。
上海证券基金研究中心负责人刘亦千表示,基金公司和销售渠道之间一直有其分工合作体系。“首先,基金公司在宣传材料必须符合要求,通常情况下,销售机构很少自己制作宣传材料,此次监管通报出台之后,销售机构即使将宣传材料进行代加工,也需注意不可改变内容,更不能恣意加大字体,强调募集上限等安排,对投资者形成误导,基金公司未来在材料制作完成之后,也需要持续跟进,规范渠道材料引用行为。”
创金合信基金从日常工作中感受到,目前基金公司和基金销售机构的宣传分工是比较明确的,一般针对具体基金的宣传材料都是基金公司提供素材,销售机构在素材的基础上进行加工后开展宣传工作。创金合信基金认为,将来,基金公司和基金销售机构之间可以相互监督,在有效配合的基础上相互把关各自的营销材料,但从直接面向投资者的角度来说,基金销售机构承担的规范义务似乎更加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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