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化股份原副总经理陶杰受贿获刑十年
巨化股份原副总经理陶杰受贿获刑十年 更新时间:2010-3-8 0:59:12 新华网杭州3月6日电浙江省衢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最近对巨化股份有限公司原副总经理陶杰受贿一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处陶杰有期徒刑十年,并处没收财产五万元。陶杰成为又一名获罪的巨化公司高层管理人员。 2000年,才30多岁的陶杰就当上了巨化股份有限公司建设部经理。2000年至2009年间历任巨化股份公司建设部经理、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职务,主要负责分管公司基本建设和技术改造项目管理工作。 分管基建和项目改造工作历来被视为“肥差”,有许多工程项目负责人轮番找上门来,对陶杰来说也不例外。在糖衣炮弹面前,陶杰没能抵挡住诱惑,九年时间里共收受钟某、胡某、刘某等人所送财物212000元,作为回报,陶杰多次利用自己的职权为以上人员在工程承接、设备购买等方面提供便利。 除了外来的公司负责人千方百计想接近、讨好陶杰,甚至巨化集团的其他下属公司经理也要给陶杰送礼。 法院认为陶杰代表国有投资主体在国有控股公司中行使管理、监督职权,属国有公司委派人员。陶杰身为国有公司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遂作出如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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