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来为大家分享中国银行合规政策的一些知识点,和中国银行合规政策解读的问题解析,大家要是都明白,那么可以忽略,如果不太清楚的话可以看看本篇文章,相信很大概率可以解决您的问题,接下来我们就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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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始终坚持什么使命银行法律合规部的作用是什么银监会《商业银行合规风险管理指引》中所称的合规和合规风险指的是什么银行合规意识不强的原因分析中国银行始终坚持什么使命长期以来,中国银行始终秉承“为社会谋福利、为国家求富强”的历史使命,深入践行“担当社会责任,做最好的银行”的发展战略,积极履行国有大型银行社会责任,助推普惠金融,构建和谐社会。中国银行连续15年在陕西咸阳永寿、长武、旬邑、淳化四个县(“北四县”)开展定点扶贫工作;连续6年支持“彩虹桥”公益项目,资助中美两国290多名品学兼优、家境贫困的学生到对方国家交流学习;连续9年与国家大剧院开展战略合作,支持中外艺术交流,赢得社会各界的广泛赞誉。
银行法律合规部的作用是什么主要职责和作用:
一、负责本部门职责范围内全行业务运作的组织和管理;
二、负责拟定本部门职责范围内全行的中长期规划目标和年度计划;
三、负责全行规章制度建设管理工作,包括编制省分行年度规章制定计划,对省行各部门草拟的规章制度和业务手册的合法合规性进行审查,省分行规章的汇编、清理工作,对全行遵守和执行国家及建设银行有关金融法规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等;
四、负责牵头法人授权管理工作,包括制作基本授权书,组织指导下级机构再转授权工作,组织对法人授权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等;
五、负责关注、跟踪有关金融法规的最新发展情况,及时组织研究与建设银行权益有重大影响的法律合规问题,为高管层和业务前台提供前瞻性的法律合规建议和风险提示;
六、负责组织制定与修改建设银行重要业务合同文本,负责管理省行标准业务合同文本库,负责标准业务合同文本自行下载打印使用审批表的审批;
七、负责审查全行对外签出的非标准格式法律性文件;
八、负责为参加的重大业务活动谈判、重要业务决策审批会议提供必要的法律合规服务;
九、负责对银行新业务、新产品的研究开发提供法律合规支持;
十、负责为全行业务经营活动提供法律合规咨询服务并承担外部单位的法律征询工作;
十一、负责全行法律纠纷管理工作,包括诉讼案件审批,法律事务费用审批,管理备选律师库,审查律师代理协议,协调与司法机构的工作联系,管理省分行本部的民事诉讼和仲裁工作,统一管理各分支行在省高院、最高院进行的民事诉讼事务,指导各分支行在当地法院进行的经济诉讼案件,行内内部经济纠纷的管理、调解与仲裁等;
十二、负责全行知识产权管理工作,包括牵头组织省行本部并指导辖内分行开展知识产权申请,全行知识产权权利维护及侵权应对工作等;
十三、负责督促、落实内外部审计及监管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协调、督促全行及时有效落实内外部审计及监管部门提出的整改要求,并将整改工作的结果向有关部门报告;
十四、负责全行关联交易、内部交易管理工作,承担省分行关联交易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十五、负责组织、管理全行反洗钱工作,牵头组织反洗钱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工作,承担省分行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六、负责协调与省高院、省人民银行、省银监局等司法、监管机构的法律合规工作联系;
十七、负责省分行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的注册、登记、变更、年检事宜;
十八、负责法律合规相关工作管理系统的建设、管理工作;
十九、负责组织开展法律合规信息宣传、培训工作;
二十、负责省分行招投标监督及各类抽奖活动公证工作;
二十一、负责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是为保护商业银行、存款人和其他客户的合法权益,规范商业银行的行为,提高信贷资产质量,加强监督管理,保障商业银行的稳健运行,维护金融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制定。由全国人大常委会于1995年9月10日发布并实施。
银监会《商业银行合规风险管理指引》中所称的合规和合规风险指的是什么本指引所称合规,是指使商业银行的经营活动与法律、规则和准则相一致。
本指引所称合规风险,是指商业银行因没有遵循法律、规则和准则可能遭受法律制裁、监管处罚、重大财务损失和声誉损失的风险。
银行合规意识不强的原因分析一、合规意识淡薄,合规理念滞后。
在业务快速发展的同时,银行的合规管理没有得到相应提高,内控优先的理念没有真正确立,重营销轻管理,重规模轻效益,重速度轻质量,重发展轻内控的意识比较浓厚,负面激励较严重。考核主要还是侧重在经营指标和业务发展的考核,对内控责任的划分和内控成果的激励机制还没有建立健全。部分银行业从业人员对合规管理的意义仍有模糊认识,存在某些偏差,认为待遇低、收入低便自觉或不自觉地降低合规标准;认为制度规定不尽合理就随意削弱执行力。
二、合规管理机制不健全,制度执行力有待加强。
通过多年的制度建设,各家银行的制度已经相对健全,可在制度执行上却依然存在比较突出的问题。制度执行简单化、表面化,抵触性、选择性、被动式或应付式执行的问题还不同程度地存在。部分银行业从业人员明知制度的规定,却不认真执行,以不作为的方式放任违规后果的发生,在执行制度上不求过得硬、只为图方便,凭关系办事,用感情代替制度;甚至盲目追求效益,粗放经营,乃至为了追求高业绩或是完成指标,弄虚作假,明知而违规。
三、激励与约束机制不尽完善。
合规管理在人才成长、考核分配及激励机制方面的导向作用发挥得还不够到位,在检查监督、责任追究的约束机制方面,整体合力尚未形成。关于合规奖惩的制度尚未有效建立,对违规行为的处罚,往往以“是否造成损失”作为评判标准,当违规没有造成经济损失,甚至产生经济效益时,往往对存在的违规行为既往不咎,致使员工合规得不到奖励,违规受不到惩罚,甚至反而会获益。这样扭曲的合规激励约束机制使得员工觉得合规“吃力不讨好”,对规章制度置若罔闻,为求业绩甚至刻意违规操作,导致银行合规管理文化氛围难以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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