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铁们,大家好,相信还有很多朋友对于信托监管比例和信托监管比例是多少的相关问题不太懂,没关系,今天就由我来为大家分享分享信托监管比例以及信托监管比例是多少的问题,文章篇幅可能偏长,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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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托安全么资管新规出台,对信托有哪些具体的影响?信托产品的风险等级是如何评定的?信托产品违约后会血本无归吗?信托安全么1在一定程度上,信托是安全的。2信托的安全性来自于其制度和法律保障,例如:信托公司必须具备一定的注册资本和信托专业人力资源,并遵循相关法规和规定。同时,信托资金必须独立于信托公司,由第三方银行进行保管,使得投资者的资金得到了有效的保障。还有就是信托产品的风险与收益都是透明的,投资者可以根据自身情况进行风险投资。3虽然信托具有一定的安全性,但是也要注意投资者自身的风险意识和风险承受能力,在选择信托产品时要慎重考虑各项因素,并加强风险管理。
资管新规出台,对信托有哪些具体的影响?自从资管新规落地,很多客户找我买理财时,都会多问几句“保本吗?安全吗?”看来大家投资理财的风险意识,又增强了不少。其实,总的来说,国家出台资管新规,目的是进一步规范和完善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让投资理财越来越科学化、规范化,这对投资者来说,是好事。
资管新规总结:1、公募基金不得进行份额分级。2、银行不能发保本理财。3、券商、银行理财,信托全部打破刚兑。4,当发生风险时,任何机构不得垫资。5,私募基金门槛个人投资者将从100万提升到500万,机构投资者提升到准入门槛1000万。5、银行理财+私募基金模式全面停止。6、保险资管非标占比不超过30%。
同时提出合格投资者的要求:私募性质的资管产品合格投资者需要500万家庭金融资产证明(注意是证明,而不是声明)+300万家庭金融净资产证明,或者个人年收入连续3年40万。门槛大幅度提高。
结构化产品:杠杆率等限制要求覆盖到信托和私募股权产品(此前信托的结构化杠杆率要求较为宽松)。同时,新规禁止公募基金分级产品。且禁止结构化产品对优先级的保本保收益安排。但券商和部分私募基金采取的管理人垫资模式,新规并没有明确。
整体而言结构化产品的限制影响最大的是政府融资、房地产两大领域,对证券市场影响有限。过渡期内仍然可以按照旧规则续发结构化信托或者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产品,但这类产品的期限不能长于2年8个月,且存量规模不能扩大。
信托产品的风险等级是如何评定的?信托风险的产生是多方的,如果硬是要划定一个标准:那就是内部因素和外部因素。
外部因素信托风险的外因,主要指的是信托公司之外的风险因子,最常见的就是市场风险、信用风险和流动性风险。
市场风险包括宏观环境中的变化引起的不确定性,尤其是经济周期,财政货币政策以及产业政策等等。
经济周期:投资有周期之说,也就是教科书中的繁荣和萧条。信托项目同样存在这样的规律,在经济萧条的时期,交易对手获利能力和还款能力普遍出现下降,收入不及预期就容易出现产品违约的现象;反之在经济繁荣时期,信托产品发生了风险可能性较小,而且收益率较高,所以说信托产品其实是顺周期的与银行信贷是一个道理。
财政货币政策:了解宏观经济的朋友都知道,这两个政策对于经济的走向有一定的影响(近年来呈现出衰退)。当财政或者货币政策宽松的时候,整个行业融资需求比较旺盛;而当财政和货币政策紧缩的时候,企业再融资渠道不顺畅,金融行业风险上行。
产业政策:信托产品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那么风险比较小,如果投向于国家限制产业,则可能出现较大的产业政策风险。
信用风险这是融资类信托产品的主要风险,也就是交易对手的违约风险。借款人能否取得预期的收入和盈利,直接关系到信托产品能否如期兑付。借款人未来的收入受多种条件的影响,具有相当的不确定性;此外也存在交易对手不按约定违规使用资金或非法挪用资金的风险等。
流动性风险又称支付风险,指的是信托产品期限届满或者在一定时期类没有足够的资金向委托人兑付。现实中常常表现为资产无法变现,存在流动性危机。流动风险在房地产信托项目中表现尤其明显,鉴于房地产市场较为复杂且受调控开发和政策等影响,往往会出现项目到期但是房子还没有盖好或者盖好了没有销售等问题。
这个时候的信托产品,就很容易出现流动性风险。尽管信托控制了资产,但是资产难以变现或者短期难以进行变现,这就是流动性风险。对于房地产的流动性风险而言,如果资产标的较好或者是交易对手较强,那么还是能够完成对付的。
内部因素指的是信托产品在设计和操作中存在一些缺陷,比如尽调失职,风控措施不足或者是过于薄弱以及交易结构设计上存在一定的瑕疵,也有可能不符合政策监管的要求,主要表现为操作风险和管理风险。
管理风险指的是信托的准入和以及尽调的前期、中期和后期管理中,出现的差错或失误;也有可能违规为大股东输送利益,比如自融等等。操作风险就是违规发放或者对担保措施缺乏有效的控制以及其他一些法律方面的问题。
第三部分:如何判断信托风险?尽管不同信托的侧重点不尽相同,但仍然有一些原则是通用的。以融资类集合资金信托为例,判断风险的维度在以下几个方面:交易对手实力,第二还款资金和抵质押情况,交易结构以及担保措施。
交易对手实力
交易对手指的就是与信托公司发生投资交易的对象,即借款人。判断一个信托风险,首先就要考察交易对手的资信、实力和信用评级,这些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信托产品的安全性。同样地,也要密切关注整个宏观经济形势和周期。经济形势好的时候,交易对手的大概率能实现对付;经济差的时候,信托的风险会不断加大。
考察交易对手的实力,首先要关注其所处的行业、地位以及经营情况以及近三年的整体的资产负债和利润规模等信息。如果涉及到于集团公司的,还要看集团母公司和子公司之间的资产负债情况,以及关联交易等。
还款来源
对于大部分以项目贷款形式或融资性信托而言,一定要牢固树立“第一还款来源第一性”的原则,这也是银行授信的最重要原则。投资者必须高度关注第一还款的可靠性和可行性,而不是过于迷恋抵押物,这才是正确的投资理念和姿势。
在此基础上,还要考察第二还款来源的可靠性。
所谓第二还款来源,指的是交易对手发生违约情况下信托公司能否通过处置抵押物来实现资产的保全和投资者的本息兑付。如果是股票质押类的信托,那么要看股票所在的板块行业地位,质押率和市值以及合规等问题;包括公司近三年的财务和现金流状况,都是考察的重点。如果抵押物是土地或者是房地产,那么还要考虑土地所在的城市,所在的城市中的区域位置,市中心还是边郊,土地成本,周边土地的市场的开发和资金回笼;当地的房产调控政策比如限购、资金上浮比例等多个方面。
交易结构
指的是信托产品中优先和次级比例,在前面的文章中笔者反复强调过,很多信托产品在设计的时候,除了常规的风控措施外还控制了一部分额外资产,来保证优先级投资者的本金和利益,也就是当劣后级。可以理解为一个安全垫,只要项目亏损不超过一定比例的优先级的,本金和利息都是安全的,通过这一的形式能够大大的降低了投资者面临的风险敞口。
担保措施
现实中表现为引入第三方公司,进行一个资金差额补助和担保,考察担保措施要着力考察担保人公司的实力,这个和之前考察交易对手实际是一个性质,这里便不再赘述。
写在最后信托风险持续,且行且珍惜。
交易对手的实力,第一还款来源和用途,抵押质押情况,交易结构以及担保措施等。这五个方面,能够帮助投资者构建一个基本的观察信托的一个维度和视角。
信托产品违约后会血本无归吗?不请自来,我是信托者,专注信托。
一旦投资者遇到产品逾期了,的确是一件很扎心的事儿,不要别盲目着急或者维权,还是有一些套路可寻的。
首先确定的确项目逾期了,有的项目一般在到期后迟点3-5个工作日到账,如果超过15个工作日了,初步可以判断是有逾期,这必须第一时间和信托机构取得联系,且关注官网动态,项目逾期都会公告颁布。
既然逾期了,就必须采取维权措施了,不过不同项目类型,应对措施还是有所不同的
其一融资类信托,其二投资类信托,其三,通道业务
如果是融资类信托逾期,一般而言,信托机构给融资方放款都会有足额抵押物,必须让信托机构第一时间做好确权事宜,将所有权,物权,债权等权益归属到信托项目中,做好这一步,那后期只要将资产变现了,是足以覆盖到本息全额!!
但是呀,一般项目逾期了,多半是融资方的整体现金运营出现了问题,而非单一项目事件,这时候确权不明确,还会涉及司法等等纠缠,后期处理特别繁琐复杂,这个时候作为投资人比较可行的是让投资者抱成一团,去与信托机构协商,让信托机构出面进行流动性支持措施,这是对投资者回本最快的方式。
其二,如果是投资类信托,那基本上信托机构是第一责任人,基本上此类项目逾期很少或者说可操作空间很大。
其三通道业务,这个是很复杂了,一般逾期也少。
现在市面上多见的逾期项目为工商企业信托,网红地区政信信托,少量地产信托,都是融资类信托居多。
而作为投资者其实在维权阶段能操作的余地有限,还是在投前做好准备之道,才是正途!!!
一点愚见,感谢阅读!!!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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