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中山:可提取公积金支付新建商品房首付

广东中山:可提取公积金支付新建商品房首付

中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6月5日发布通知,为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在中山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本人及配偶可提取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支付首付款,提取总额不超过《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首付款金额。(财联社记者 王海春)

本文地址:http://www.cj8803.cn/615.html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 931614094@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上一篇: 8月29日股票资讯 8月29日股票资讯网
下一篇: 央视315晚会曝光医美乱象:无备案信息机构6天给0基础学员发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