亿润配资讲解证券公司参与股指期货国债期货交易指引
股市预测 亿润配资讲解证券公司参与股指期货国债期货交易指引 2021-01-09 212 0 第一条为规范证券公司参与股指期货和国债期货交易,防范风险,根据《证券法》、《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证监会令第55号),制定本指引。
第四条证券公司参与股指期货和国债期货交易,应当具备熟悉股指期货和国债期货的专业人员,健全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以及有效的动态风险监控体系,确保股指期货和国债期货交易所涉及的风险可计量、可控、可承受。
第五条证券公司应当采用有效的风险管理工具,对股指期货和国债期货交易中涉及的风险进行识别、计量和预警,并将股指期货和国债期货交易纳入风险控制指标动态监控系统进行实时监控,确保各项风险控制指标随时达到规定标准。动态监控系统的数据接口应向公司住所地证监局开放。
第六条证券公司参与股指期货和国债期货交易,应当制定详细的投资策略或者套期保值方案。证券公司以套期保值为目的参与股指期货和国债期货交易时,应当在套期保值方案中明确套期保值工具、对象、规模、期限和有效性。
证券公司风险管理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对投资策略或套期保值的可行性和有效性进行充分验证、评估和监控,督促证券自营和证券资产管理部门及时调整风险敞口,确保投资策略或套期保值的可行性和有效性。
第七条证券公司参与股指期货和国债期货交易,应当充分了解股票、债券等现货市场在交易机制、价格连续性、市场透明度和产品流动性等方面的特点,并审慎评估其对股指期货和国债期货投资策略的影响。
(三)证券公司应当按照投资规模的5%计算已进行风险对冲的股指期货和国债期货的风险资本公积(5%为基准标准,不同类型公司按照规定执行不同的风险资本公积计算比例,下同);对于没有风险对冲的股指期货和国债期货,分别按照投资规模的20%计算风险资本公积。
(四)自营权益类证券和证券衍生产品(包括股指期货、国债期货等)总额。)的证券公司不得超过100%的净资本,其中股指期货按股指期货合约,总价值的15%计算,国债期货按国债期货合约总价值的5%计算。
(二)证券公司应选择合适的客户开展股指期货和国债期货交易的资产管理业务,审慎投资股指期货和国债期货。证券公司在与客户签订资产管理合同前,应当按照规定程序了解客户情况,认真评估客户信用状况、客户对产品的认知水平和风险承受能力,向客户充分披露风险,并将风险揭示书提交客户签字确认。
(四)本指引实施前,证券公司签订的资产管理合同未约定可以参与股指期货和国债期货交易的,原则上不得投资股指期货和国债期货。拟变更合同投资股指期货、国债期货的,应当按照资产管理合同约定的方式和相关规定取得客户和资产托管机构的同意,并履行相关审批或备案手续。
(五)证券公司定向资产管理业务参与股指期货和国债期货交易的,应当充分披露参与股指期货和国债交易的资产管理业务的相关信息
第十条证券公司和资产托管机构应当按照CICC有关规定,确定资产管理业务参与股指期货和国债期货交易的交易结算方式,明确交易执行、资金划转、资金结算、会计核算和保证金存管等方面的权利和义务,建立资金安全保障机制。
第十二条由于证券公司以外的原因,如证券期货市场,规模波动、资产管理计划变更等,股指期货和国债期货投资比例不符合要求的。证券公司应当在10个交易日内完成调整,同时自情况发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向公司住所地证监局报告。
本文地址:http://www.cj8803.cn/64297.html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 931614094@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