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2号文后首单不良资产收益权转让业务落地
9月6日,江苏银行2016年第一期不良资产收益权转让业务(以下简称“苏誉一期”)通过银行业信贷资产登记流转中心备案审核并完成登记流转。这是银监会82号文发布以来,全国首单以不良贷款收益权作为基础资产的信贷资产转让业务。 银登中心将“苏誉一期”完成流转视为“我国银行业不良资产收益权转让业务试点正式落地”,江苏银行则将其定义为“通过公开市场处置不良资产的一次有益探索”。 据了解,此单业务是由江苏银行发起,由华能贵诚信托公司设立资金信托计划,受让江苏银行不良资产收益权。信托计划分优先级和劣后级,由合格机构投资者认购,江苏银行作为资产服务机构负责对基础资产进行管理,中伦律师事务所、中诚信评级公司分别提供法律和评级服务。 上月初,银登中心正式发布《信贷资产收益权转让业务规则(试行)》和《信贷资产收益权转让业务信息披露细则(试行)》。其中,对不良信贷资产收益权转让的行为予以严格的规定。当时媒体报道称,第一批127家可参与信贷资产收益权转让的试点机构的名单已经划定,包括多家银行和信托公司。 首批试点被江苏银行拔得头筹。该行表示,为化解基础资产现金流的不确定性,本次不良资产收益权转让项目在基础资产筛选时优先考虑抵押物充足、未来现金流确定性较高、借款人未进入破产程序且分布尽可能分散的不良贷款,并在产品结构上做了一系列设计,通过优先/劣后分层以及设置流动性储备账户及流动性支持机构,为优先级信托受益权提供保障。(证券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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