伍新木:海西建设应向西挺进 闽商是区域合作主体
伍新木:海西建设应向西挺进 闽商是区域合作主体 更新时间:2010-11-11 7:17:46 在福州举行的第12届中国科协年会“海西两岸区域合作与协同发展学术研讨会”上,武汉大学区域经济研究所伍新木教授在题为《闽商是区域合作的主体》的报告中指出,海西的发展和繁荣必须加强区域合作,向西拓展空间;要改政府主体为政府引导、服务,闽商是区域合作的主体。 海西发展需进一步创新体制、机制 区域经济既担负着经济增长由外向到内涵转变的使命,又承担着促进经济均衡发展的使命。海西就是一个跨行政区的经济区概念,它的发展与稳定、繁荣与富裕是中国国际化、国家统一、区域均衡协调发展的三大战略需要。 伍新木教授指出,经济区是市场经济极化效应在区域上的表现,是经济集聚机制内在动力推动的必然结果,是经济要素跨行政区优化配置的客观要求。它要求政府的制度安排、政策指向应该是强化区域合作的。 近年来,福建积极开展泛珠合作、6.18项目成交会、海西20城市恳谈会、海峡论坛和9.8贸洽会等重大活动;还与有关方面搭建起闽粤赣十三市经济协作区、闽粤赣皖十四市经济协作区、闽粤赣皖九方经济区、闽粤赣边区经济协作区四大区域合作平台;更建立起合作交流联席会议制度、高层领导定期沟通制度、部门协调制度,设立了常设机构。总体来看,福建是一个自觉主动开展区域合作的省份,海西现行的区域合作也是卓有成效的,但为了提高合作效率,提升合作效果,还须进一步创新体制、机制。 向西拓展区域合作空间 伍教授指出,海西区域经济合作机制的创新,首先是空间的创新,福建应该把区域合作的重点放在西部。向东是必要的,也是有优势的,但问题是福建与台湾的合作要以辐射更大的腹地和空间作为支撑。以前我们仅仅是把台湾看作一方,把福建看作一方,这是不够的,福建要加快和拓展与台湾的合作,并把这种合作关系辐射到内地,特别是中部和西部。 福建与东部、南部、北部存在着结构同构的问题,竞争多于合作。这种合作在一定程度上是有必要的,也非常有成效,但要进一步提升海西的地位,仅仅与台湾结构同步不够,因为台湾的经济自身也存在一个提升问题。海西要提升自己的整体经济实力,合作和集聚辐射的范围就要扩大。中、西部起点低,与海西的区域互补性强。海西应向西挺进,延伸至内地中部,乃至大西部。只有辐射内地,福建才能真正发挥出前沿的作用。就目前来看,交通仍然是制约福建发展的一个薄弱环节,应尽快打开通皖、通赣、通湘、通鄂、通成渝的通道。 闽商是区域合作的主体 海西区域合作的体制、机制要创新,就要改政府主体为市场主体、企业主体、闽商主体。 伍教授指出,福建最大的特点是闽商。闽商实际上包含以下部分:省内的闽商、大陆的闽商、境外的闽商。以前我们都是把闽商看作中介、桥梁、纽带,这是不够的。我们应清醒地看到闽商是三支主力军,是主体,是依靠。富闽商、强闽商就是海西发展的目的、归宿和宗旨。以前我们常言“不求所有,但求所在”,只要企业落户在我这,至于你的人在哪里不重要。现在我们要倒过来,要“不求所在,但求所有”,就是只要是福建人富了就行了。经济危机以后,人们都想“守土、归土、留根、返乡”,所以不用担心福建经济的“空心化”。福建人,在哪里富都好,在哪里创业都欢迎,在哪里成功都表彰。在观念上应坚持服务两地,互动双赢。闽商是福建最大的资本,是集聚的载体,也是辐射的载体。 伍教授强调,福建政府应重视异地闽商商会的管理和建设。由重个人到重组织、重商会、重协会;由重个人感情到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对于福建政府而言,“亲商、扶商、重商、安商”的口号首先应该体现在“亲闽商、扶闽商、重闽商、安闽商”上。 伍教授的报告还强调了闽商在区域合作中应发挥的作用,确立了闽商在区域合作中的主体地位。在海西发展中,除了政府在区域合作中应扮演好沟通协商和平台搭建的角色外,更应该充分发挥商会、协会尤其是闽商及其组织等民间、社会和企业组织在区域合作中的作用。毋庸置疑,伍教授的报告为海西的繁荣和发展提供了新思路。相关文章:科协年会彰显经济社会转型趋势回归A股中国移动已准备好第二界海峡印刷展呈现两大亮点两岸出版业合作重在沟通水泥行业:江西福建上海价格再上涨王建宙:已为回归A股做好准备计划扩大TD-LTE试验网广发证券拟25亿元挂牌转让广发华福天广消防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路演公告兴业证券:情有独钟万千宠爱兴业证券:情有独钟万千宠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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