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民族大学2011年MBA招生简章

中央民族大学2011年MBA招生简章

中央民族大学2011年MBA招生简章 MBAChina   一、培养目标

中央民族大学MBA教育设有战略管理、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财务会计、物流管理、旅游管理、市场营销等专业方向,致力于培养具有领导能力、创新意识、创业精神和国际化视野的掌握系统管理知识和专业技能的高层次工商管理人才。

二、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到2011年9月1日)工作经验;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到2011年9月1日)工作经验。大学专科毕业后有5年或5年以上(到2011年9月1日)工作经验。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体检要求。

三、学习方式

学习方式分为在职学习、脱产学习和特设MBA三种,学员均可参与跨国学习项目。

1.全日制(脱产)MBA:学制两年,全日制脱产学习,其中自筹经费生人事档案和户口可转入学校。安排住宿,费用自理。

2.在职MBA:学制三年,利用业余时间集中学习。

3.特设MBA(SMBA):申请者免试入学,利用业余时间在职学习1-3年。

特设MBA的目标人群是希望提前进入MBA学员行列、提升自我管理素养和管理技巧的准MBA学员群体。学费2万元人民币。课程学习结束可获中央民族大学MBA课程研修结业证书;三年内通过全国联考,并被录取为我校正式MBA,可按相关项目类别及规定授予相应学位证书和学历证书,并补足所余学费。

4.关于跨国学习:安排两周至半年的国外考察、学习或实习,费用自理。

四、课程设置

公共核心课程+专业方向课程+选修课程+实践课程

五、学位授予

学生在规定年限之内,学完规定的课程,成绩合格,修满学分,完成硕士学位论文撰写并通过中央民族大学组织的答辩,经校学位委员会审核批准后,授予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六、学费

培养费用:50000元/人(不含教学资料和住宿费用,以及在港澳、国外学习的费用)

其中第一志愿报考我校MBA,且考试成绩位于当年我校录取考生成绩排名的前10%者,学费减免20000元,成绩排名的前11%-20%者学费减免10000元。

七、招生人数

2011共计100人,名包括全日制(脱产)学生和在职学生以及SMBA。

八、报名时间及报名程序

1.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资格审查将在复试阶段进行。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取消复试或录取资格,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

2.报名采取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及现场摄像、确认的方式。网报时间2010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届时,请考生自行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报名,网址为:http://yz.chsi.com.cn(公网);http://yz.chsi.cn(教育网)。现场摄像、确认的时间为2010年11月10日-14日。上述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时间如有变化,我校研究生院会及时在网页上公布,请考生注意在9月份浏览我校研究生院网页。

3.报考点的选择:凡报考我校MBA专业的考生网报时必须选择 “中央民族大学”报考点,选择其他报考点报名无效。

4.现场报名信息确认和电子照片采集:网上报名成功后,所有报考我校的MBA考生必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在2010年11月10-14日(如有变化,以教育部通知的时间为准)到中央民族大学进行报名信息现场确认和电子照片采集。未进行电子照片采集的报名无效。

5.下载《准考证》:请于考试前20天左右自行登陆研究生院网站下载《准考证》,初试时凭网上下载的《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或军官证)进入考场。

6.考生必须如实、准确提交报名信息,不得弄虚作假。一旦发现考生提交的信息不实,立即取消考生报考资格或录取资格,后果由考生自负。

九、考试方式

1.参加全国2011年MBA联考。

2.联考后初选合格的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复试。

十、初试

1.初试科目:(1)204-英语二 (2) 399-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2.初试日期:2011年1月中下旬(具体日期按教育部统一规定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3.初试地点:中央民族大学

十一、复试

我校于2011年3月在网上公布复试分数线及复试科目,考生在网上查询是否进入我校复试名单,根据研究生院及我校MBA教育中心的安排进行复试。

复试内容包括:政治理论、英语能力测试、综合素质测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复试时应提供下列材料:

1.大学课程学习成绩登记表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出具单位章);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工作简历证明;

5.在科研和管理工作方面取得各类成果的证明。

十二、录取

根据我校确定的录取标准,按照初试复试成绩兼顾、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录取。根据学校规定,被录取的考生必须同我校签订委托或自筹经费培养协议书,按规定交纳培养费。

十三、网上调剂录取

达到教育部规定的复试基本要求,但未被我校录取的考生可以联系其他招收MBA的高校或招生单位进行调剂录取。

十四、参考书目

《2011年MBA联考大纲及辅导教材》(机械工业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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