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度通报外汇违规案件国家外汇局高压打击“热钱”
再度通报外汇违规案件国家外汇局高压打击“热钱” 更新时间:2010-12-12 8:35:08 早报讯 为震慑打击“热钱”跨境流动,中国国家外汇管理局再次通报十家企业及个人外汇违规及处罚案例,凸显中国保持对“热钱”的高压打击态势。 今年11月1日外汇局已公布一批外汇违规行为的处罚案例。而此次也是外汇局自今年10月以来第四次通报批评外汇违法违规企业的名单。 综观外汇局昨日公布的案例,大部分企业正千万百计地把钱从海外汇回国内,换成人民币,然后投入股市或楼市。 譬如,2009年9月,广东省增城市大鼎手袋有限公司共有2笔、合计105万美元的进料加工项下收汇,超过6个月未办理核销手续,违反了出口收汇核销管理有关规定。该公司利用进料加工项下多收汇,且部分结汇人民币用于股票证券投资。 此外,2008年2月至5月,山东省万荣园林工程有限公司以支付项目工程款名义将外商投资资本金6332万美元结汇,结汇所得人民币资金中,辗转划入该公司下属全资房地产企业1.4亿元,购买外地房产1500万元,借给境内其他企业2.8亿元。 “在积极推进贸易投资便利化,满足企业、个人合理外汇需求的同时,将进一步加强对市场主体外汇业务合规性的监督和检查,保持对热钱的高压打击态势,切实维护我国涉外经济金融安全.”外汇局称。 国际“热钱”被普遍认为是造成中国国内通货膨胀压力上升、金融市场动荡加剧的原因之一。 上月初,外汇局表示,为防范跨境资本流动带来的金融风险,将对银行按照收付实现原则计算的头寸余额实行下限管理;来料加工收汇比例统一由30%调整为20%。此举昭显在外汇流入压力加大的背景下,中国的外汇管理趋紧。 从今年年初开始,外汇局开展了应对和打击“热钱”专项行动,主要针对利用货物贸易、服务贸易、直接投资、个人等开放度较高的渠道向境内渗透资金的行为。 声明:本频道资讯内容系转引自合作媒体及合作机构,不代表自身观点与立场,建议投资者对此资讯谨慎判断,据此入市,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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