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口计生委要求各省加快建立完善人口个案数据库
人口计生委要求各省加快建立完善人口个案数据库 更新时间:2010-7-20 0:10:17 国家人口计生委办公厅 关于省级人口个案库数据质量评测结果的通报 人口厅发〔2010〕59 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口计生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口计生委: 2010年6月,国家人口计生委组织对各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上报的省级人口个案库进行了评测。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主要评测结果 省级人口个案库上报情况。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海南、重庆、四川、贵州、陕西、甘肃、青海、新疆等21个省及新疆兵团等基本建立省级全员人口个案信息库,并按要求于2010年5月上报我委。广东省上报了育龄妇女个案库。北京、天津、内蒙古、浙江、安徽、广西、云南、西藏、宁夏等9个省没有上报。 省级集中库类型。河北、山西、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福建、山东、河南、湖北、湖南、重庆、四川、贵州、陕西、甘肃等16个省已基本建立起完整意义上的省级集中应用库,能够满足流入地和流出地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等基本应用需求。辽宁、江西、海南、青海、新疆等5个省及新疆兵团建有集中数据库,但目前只是地、县级数据的简单备份,尚不能满足更多的应用需求。 个案库覆盖情况。因新疆数据不完整,仅对其他20个省级全员人口个案库按常住人口口径进行汇总。结果表明:20个省级全员人口个案库覆盖总人口9.2亿,约占全国总人口的69%。其中,河北、上海、江西、河南、湖南、海南、重庆等7个省总人口汇总数超过统计局公布数。20个省2000~2009年出生人口总数与人口计生统计报表数据相比高出12%。 主要数据项完整情况。抽取姓名、性别、现居住地代码、户籍地代码、公民身份号码、出生日期、户口性质等7项主要数据项进行评测。主要数据项综合完整率约为81%。单项数据项的完整率以公民身份号码信息完整率最低,约为83%。辽宁、黑龙江、上海、江苏、福建、江西、山东、湖北、湖南等9个省公民身份号码信息完整率超过90%。 逻辑关系准确情况。对人口个案库中户人口基本情况、育龄妇女基本情况、妊娠史、家庭子女情况、避孕史、生殖健康情况等6张表内及表间的逻辑关系进行评测。逻辑关系综合准确率约80%,山西、辽宁、黑龙江、江苏、江西、山东、海南、陕西等8个省逻辑关系准确率超过90%。 国标符合情况。依据《育龄妇女信息系统基础数据结构与分类代码》国家标准,对各省育龄妇女信息符合国标情况进行评测。总体的国标符合率约为92%,其中数据项一致率为95%,代码一致率为90%。辽宁、黑龙江、上海、山东、河南、湖北、湖南、海南、重庆、四川、陕西、甘肃、青海等13个省数据项一致率达到100%;辽宁、上海、湖北、四川、陕西、甘肃、青海等7个省代码一致率达到100%。 二、下一步工作安排 总体上看,一年来,各省按照国家人口计生委统一部署,认真落实2009年全国人口计生信息化工作会议精神,全员人口信息化建设成效显著。特此对参与评测的22个省及新疆兵团给予表扬。本次评测也暴露出一些突出问题,如:部分省全员人口建设明显滞后,个案库数据质量有待提高,应用效能未能充分发挥等。下一步,要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级人口计生部门主要领导要进一步提高对全员人口信息管理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克服消极畏难情绪,将其作为人口计生事业发展的优先领域,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加大财政投入力度、落实政策保障措施,确保全员人口信息化建设顺利推进。 二是全面加快建设进度。未建设完成全员人口的省份,要着眼全局,克服困难,加快进度,争取2010年底前基本建成。要加强全员人口信息应用研究,基于全员人口个案信息管理,开展流动人口、技术服务、利益导向、药具管理、决策支持等重点业务系统一体化建设与应用。 三是着力提高数据质量。建立健全信息质量保障制度,强化基层基础工作,确保实现主要数据项准确率达到90%以上的工作目标。 国家人口计生委将继续对各地,尤其是对此次没有参加评测的省信息化建设定期开展评估和督导,作为人口计生事业专项转移支付资金“以奖代投”的依据。 国家人口计生委办公厅 二○一○年七月十二日声明:本频道资讯内容系转引自合作媒体及合作机构,不代表自身观点与立场,建议投资者对此资讯谨慎判断,据此入市,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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