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燃气市场待改革 公共安全铁路安全不容忽视
顶尖财经网2020-12-17 17:17:24讯:
12月8日,商丘市万象佳苑小区近百名居民聚集在大门口,情绪激动,欲找商丘昆仑燃气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员理论,拒绝他们更换燃气表的要求。
5年多来,这家小区一直使用的是商丘新奥燃气有限公司的燃气。居民们很不理解,为何突然之间要更换燃气供应公司?
更换燃气供应公司的通知,仅仅是商丘昆仑贴在小区里的一张纸:“我公司决定对本小区所有业主户内燃气表进行集中免费更换”。商丘昆仑的工作人员开始逐家上户换表。“不想换都不行,他们一直敲门,一直敲到你开门。他们还堵在小区门口,你不签字答应换表就不让你进小区。”该小区一名居民反映。
这种强制换表的做法在该小区内并没有获得成功,大部分居民表示拒绝,并发生了本文开头所述情况。
事情至此并未结束。12月10日下午6时许,居民们正在做饭,突然燃气中断。负责燃气抢修的商丘新奥赶到小区察看,发现供气管道被挖断破坏。
从居民提供的视频看,小区围墙外一处地方被挖出一个约2米深的坑,断裂的燃气管道暴露出来。有居民反映,在事发地发现几名商丘昆仑的工作人员。现场还遗留了带有商丘昆仑标识的工具。
居民提供的视频显示:商丘昆仑的法定代表人周明伟来到事发现场,现场居民情绪愈发激动,纷纷指责周明伟。
一、中断居民用气,破坏铁路安全,商丘燃气市场乱象频出
据2018年11月4日《京九晚报》的报道,商丘市蓝色港湾小区出现供气中断问题,商丘新奥正准备抢修之际,商丘昆仑跳出来百般阻挠,导致燃气抢修无法进行,居民用气成了难题。
这几年,商丘昆仑捅的篓子不算少,而且还一个比一个大。
今年8月19日,武汉铁路监督管理局致函商丘市人民政府。函中表示,商丘昆仑在5月份未经铁路运输企业同意、无任何建设审批手续,就直接实施了中压燃气管道穿越施工。“其中:飞跃路中压燃气管道下穿京港高铁 K677+739和京九铁路K681+942处,006乡道中压燃气管道下穿徐兰高铁K351+680-729间、陇海铁路 K360+931及专用铁路处,上述燃气管道均已通气,严重危及徐兰、京港高铁和陇海、京九普铁运营安全。”
燃气供应属于民生保障服务重要内容之一,铁路安全的重要性更是不言自明。商丘昆仑为何敢置民生保障于不顾,视铁路安全为儿戏?
在位于商丘市睢阳区105国道与商永公路交叉口西侧的商丘昆仑加气站,“昆仑燃气”4个红色大字左边的标识与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的标识几乎一模一样。
然而,据工商信息查询平台显示:商丘昆仑股东为王秀琴、文芯,也就是说,商丘昆仑实际上和中石油昆仑没有任何实质关系。
据了解,私营企业商丘昆仑在2012年通过商丘市的招商引资进入商丘后,于次年5月2日与河南省弘泰燃气有限公司合并成立了现在的商丘昆仑,在商丘市从事燃气经营业务至今。
8年时间里,商丘的燃气市场乱象频出。至于这家企业为何屡次危害公共安全和铁路安全,却未收到任何处罚,深层原因令人费解。
二、无证“裸奔”,非法经营,商丘昆仑为何屡禁不止?
《河南省城镇燃气管理办法》在第十一条中明确规定:“燃气经营实行许可证制度。从事管道燃气、瓶装燃气、燃气汽车加气等城镇燃气经营的企业及其设立的瓶装燃气供应站必须依法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后,方可从事燃气经营活动”。
商丘昆仑目前在商丘建设有城市门站1座、加气母站1座、CNG加气站1座、LNG加气站1座,经营管道燃气也有8年之久。
然而,让人震惊的是,这家企业至今都未取得城市管道燃气特许经营协议、管道燃气经营许可证,一直都处于非法经营状态。
对于这一情况,相关政府部门有所表示――2014年4月,河南省住建厅下发《关于尽快解决新奥燃气与商丘昆仑管道燃气特许经营权纠纷函》,要求昆仑公司在未签署《城市管道燃气特许经营协议》和未办理管道燃气经营许可证前停止施工和供气。
2015年9月,商丘市城市管理局向商丘昆仑下发《关于停止管道天然气经营的通知》,明确指出商丘昆仑“没有取得管道燃气特许经营许可证属非法经营城市管道燃气企业”,要求商丘昆仑“立即停止管道天然气经营”。
2015年10月,商丘市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向河南省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上报的《关于商丘市两家燃气公司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中表明:“针对商丘昆仑燃气有限公司未取得管道燃气经营许可证非法经营管道燃气问题,要求9月10日全面关停”。
不过,从现实情况看,这些文件成了几纸空文,商丘昆仑依然我行我素,非但没有停手,还在不断扩大非法经营的规模。
“一女二嫁”,经营范围存争议,特许经营权履约难
商丘昆仑在商丘燃气市场经营8年时间,最不解的是商丘新奥。
一份2002年的文件《商丘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发建设我市“西气东输”天然气工程项目的批复》显示,商丘新奥在商丘市具有城市燃气经营权,在商丘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具有独家城市燃气开发建设经营权。
2007年12月27日,商丘新奥与商丘市政府授权的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签订了《城市燃气特许经营协议》。
这一份协议第3.3条规定:“特许经营地域范围:本协议之特许经营权行使地域范围为商丘市城市规划区域内。”
然而,这份特许经营权协议的履行,到后面却走了样:
商丘昆仑的前身弘泰燃气在2012年上报了一份《关于在睢阳区投资建设加气母站铺设管道协调有关单位的请示》;当年10月份,他们拿到了当时商丘市政府个别领导的批示,开始在商丘市睢阳产业集聚区内开展燃气业务,并先后与睢阳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商丘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签订《燃气供应合同》。
这条批示和随后签订的《燃气供应合同》,成为了商丘昆仑在商丘燃气市场畅通无阻的“法宝”。
对此,取得了独家城市燃气开发建设经营权的商丘新奥肯定是不能接受的。他们主张,《特许经营协议》明确约定,他们享有的燃气特许经营权地域范围为“商丘市城市规划区域内”。这一范围,在河南省政府出具的《商丘城市总体规划》《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商丘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关于印发商丘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等文件中,商丘市城市规划区土地总面积约496.51平方公里。
在2005-2020和2015-2030两个版本的商丘市城市总体规划中,面积分别为2165平方公里、3930平方公里。
上面提到的几个数字,与商丘市城乡规划局向市政府报送认定的商丘新奥经营面积56平方公里相差甚远。这个数字,是《商丘城市总体规划》所确定的城市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在该部门的逻辑里,特许经营权中的“城市规划区域”应该等同于“城市规划建设用地范围”。
先是不顾与商丘新奥先行签订的特许经营协议,与无燃气经营许可证的其它企业签订燃气供应合同,“一女二嫁”;后是模糊特许经营协议中的经营范围,导致企业间纠纷矛盾不断升级。
万象佳苑小区经商丘新奥抢修暂时恢复了供气。然而,隐藏在深处的问题依然没有得到应有重视和有效整改,商丘燃气市场的秩序何时能恢复正常,值得继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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