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金所监控指引出台认定期指九大异常交易行为

中金所监控指引出台认定期指九大异常交易行为

中金所监控指引出台认定期指九大异常交易行为 更新时间:2010-10-25 7:23:46   周五,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发布 《期货异常交易监控指引》,认定期货交易中的九大异常行为。

这九大异常行为分别是:一、以自己为交易对象,大量或者多次进行自买自卖;二、委托、授权给同一机构或者同一个人代为从事交易的客户之间,大量或者多次进行互为对手方交易;三、大笔申报、连续申报、密集申报或者申报价格明显偏离申报时的最新成交价格,可能影响期货交易价格;四、大量或者多次申报并撤销申报可能影响期货交易价格或者误导其他客户进行期货交易;五、日内撤单次数过多;六、日内频繁进行回转交易或者日内开仓交易量较大;七、两个或者两个以上涉嫌存在实际控制关系的交易编码合并持仓超过交易所持仓限额规定;八、大量或者多次进行高买低卖交易;九、通过计算机程序自动批量下单、快速下单影响交易所系统安全或者正常交易秩序。《指引》将自2010年11月15日起实施。

某大型期货公司负责人表示,上述办法出台的背景可从两方面考虑,一是,前期期指交易中出现了类似的异常交易情况;二是为进一步规范市场行为。该负责人认为,节后国内股市、商品市场,都出现了一轮大幅上涨行情,其中股票市场成交量还创下历史天量。现货市场和期指市场的活跃,使得市场载体增加,资金量扩大,市场操纵、交易异常的情况就会相应增加。因此中金所在此时出台《指引》可以理解为进一步规范市场行为,防患风险于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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