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金所:股指期货将于4月16日正式上市
中金所:股指期货将于4月16日正式上市 更新时间:2010-3-27 0:04:26 中金所办字【2010】36号
各会员单位:
中国证监会已批准同意在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上市沪深300股指期货合约。为确保沪深300股指期货合约上市后的平稳运行,现将沪深300股指期货合约上市交易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上市交易时间
沪深300股指期货合约自2010年4月16日起上市交易。
二、上市交易合约
沪深300股指期货首批上市合约为2010年5月、6月、9月和12月合约。
三、挂盘基准价
沪深300股指期货合约的挂盘基准价由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在合约上市交易前一工作日公布。
四、交易保证金和涨跌停板幅度
沪深300股指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5月、6月合约暂定为合约价值的15%,9月、12月合约暂定为合约价值的18%。
上市当日涨跌停板幅度,5月、6月合约为挂盘基准价的±10%,9月、12月合约为挂盘基准价的±20%。
五、手续费
沪深300股指期货合约交易手续费暂定为成交金额的万分之零点五,交割手续费标准为交割金额的万分之一。
六、持仓公布
每个交易日结束后,交易所发布单边持仓达到1万手以上和当月合约前20名结算会员的成交量、持仓量。
沪深300股指期货合约上市交易其他事项另行公布。
各会员单位要认真做好沪深300股指期货合约上市交易的各项准备工作,严控市场风险,确保沪深300股指期货平稳推出和安全运行。
特此通知。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
声明:本频道资讯内容系转引自合作媒体及合作机构,不代表自身观点与立场,建议投资者对此资讯谨慎判断,据此入市,风险自担。
本文地址:http://www.cj8803.cn/78062.html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 931614094@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