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托法与大资管行业发展测验信托法与大资管行业发展测验的区别

大家好,信托法与大资管行业发展相信很多的网友都不是很明白,包括测验的区别也是一样,不过没有关系,接下来就来为大家分享关于信托法与大资管行业发展和测验的区别的一些知识点,大家可以关注收藏,免得下次来找不到哦,下面我们开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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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管、信托、银行、券商和基金之间的区别是什么?现在认购信托还安全吗?如何看待信托公司资金信托管理暂行办法,对信托发展有何影响?安智环球信托是真的吗资管、信托、银行、券商和基金之间的区别是什么?那么如何区分这几个概念呢?我认为从以下三个方面:

金融机构有哪几类?

每一类机构有什么特殊技能?

利益关系带来的影响

1、金融机构有哪几类?

在区别资管、信托、银行、券商、基金这些机构之前,我们首先要知道中国的金融机构大致有哪些分类。

国内主流金融机构:银行、证券公司(券商)、保险公司

其次:信托公司、基金公司(分私募和公募)、资产管理公司、租赁公司(分金融租赁和融资租赁)

最后:基金子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小额贷款公司、汽车金融、消费金融

这里的主流不主流分类主要是根据这些公司或者名词在非从业者中出现的频率来分的。

知道了有哪些金融机构之后,我们再分析一下国家给了上述机构哪些技能,而这些技能对于某些机构来说是独家的,也就是非他不可的(也就是牌照)

2、金融机构的特殊技能

银行

监管部门赋予商业银行金融界最牛逼的技能就是可以吸收公众存款,而且是独家的,只有银行会这个技能,其他金融机构都不可以;

商业银行第二大牛逼技能就是发放贷款,这个技能虽然不如第一个技能这么牛逼,但因为和第一个技能可以共同使用所以这个组合拳让银行一直稳坐中国金融界头把交椅。

银行剩下的附属技能我就不多讲了,大家记住上面2个技能,其他技能可以自行扩展学习;

证券公司(也称投资银行、券商)

证券公司的独家技能就是可以在交易所买卖股票的权限;

其次可以操作股票二级市场的一些业务;

最后是承销证券的技能;

信托公司(也称影子银行)

独家技能:木有

牛逼技能:可以发放信托贷款(也就是说能放贷款的大型金融机构就是银行和信托),投资股权,投债权等

附属技能自学;

基金公司

独家技能:木有

牛逼技能:从事证券类投资(比证券公司更加专业)

资产管理公司

独家技能:不良资产处置

牛逼技能:投资各项资产(范围更大、监管较放开)

汇总一下

从上图可以看出来信托是综合能力最强的,所以题主在后期融资的时候碰到信托的情况是最多的。

讲完技能,然后讲讲实际上业务是怎么做的。

银行在发放贷款的时候一般是直接发放到企业;

信托会成立一个信托计划;

证券公司、基金公司、资产管理公司会成立资产管理计划;

这些计划金融术语可以称作SPV(specialpurposevehicle特殊目的载体),SPV可以这么理解,就当它是一个法律主体就可以了,它的牛逼之处就是虽然SPV不是公司,但是可以承载公司的经营范围和资产隔离的效果,同时可以看做一个法人。

然后资产管理计划(简称资管计划)可以分为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和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具体的区别可以自己深入学习,主要的区别是1)投资人数的区别;2)每个人起投金额的区别;3)投资范围的区别;比如定向表示只能投几个制定的产品之类的;

3、利益关系的影响

金融说到底就是给融资方弄到钱,为了弄到钱每个金融机构都有自己的办法,比如成立各种计划,每个计划又有不同的玩法,具体这个玩法要怎么玩,重点就是在利益关系。

比如题主是地产融资部,我们以此为例(这里是举例啊,看客不要较真)

比如恒大公司要在A市某地搞个楼盘,一般恒大公司会成立一个项目公司(目的是项目结束之后就可以注销了,之后不会有其他麻烦),然后盖房子要钱,就通过这个项目公司去融资了。

案例一:

项目负责人一般会先去银行,为什么会先去银行呢?因为我上面说了,银行是唯一一个可以吸收公众存款的金融机构,它吸收的钱的成本是非常低的,所以它的放贷贷款利率也是最低的。项目负责人找到银行行长说要先弄个5亿,行长看看这个项目公司没听过,人也不熟,本来想打发掉的,结果这个项目负责人说我们是恒大的全资子公司,这个项目是今年的重点项目,行长一听是恒大集团全资项目公司,恒大集团可靠啊,这个生意可以做,马上就组织下面经办人员去做尽调(尽职调查),然后风险审批,一个月后行长找到项目负责人说5个亿审批通过了,早点来提款啊,项目负责人很开心屁颠屁颠就去提款了,取了钱开始造房子,房子造好卖了还钱还利息;

案例二:

平行空间里,项目负责人又来找银行行长融资,行长了解了情况摇了摇头说,最近行里风险资本紧张啊,钱是有啊,但是不能放啊。

(这里解释一下,风险资本一般监管部门要求不低于12.5%,也就是注册资金/风险资本计提要大于12.5%,我们换算一下,风险资本计提不能超过注册资金的8倍,所以银行的杠杆可以达到8倍以上。譬如我开一家银行注册资金是10块,那我的风险资本计提不能超过80块,那风险资本计提什么意思呢?比如银行放贷款放给个人10块就计10块风险资本,100%计提的,最多就放给8个人每人10块,就算你存款有100块,你也不能放。)

项目负责人就着急了,没有钱影响项目进度啊,拜托行长想想办法,行长说办法不是没有,可以找个信托公司过度一下(为什么不找证券公司呢?因为前面说到了证券公司不能放贷款,他没有这个技能,那有人问了我看到有的证券公司也搞房地产业务的,后面我会讲到),建立一个信托计划,银行放款给信托计划,就可以了。(为什么放给个人不够了,放给信托计划就可以呢?因为放给信托计划不属于发放贷款,在银行会计科目里不属于发放贷款及垫款科目,而是属于应收账款类投资或者持有至到期投资等,风险资本计提又不一样了。)

项目负责人一看觉得行长是人才啊,立刻就同意了这个方案,行长马上安排下面的人去干活,最后通过信托公司把钱放下去了。这里因为项目方和资方跟信托公司其实没什么关系,只是通过信托放了款,业内我们称为这样的角色为通道,也叫通道公司。

这里再扩展的讲一下,有的时候项目负责人可能跟银行人不熟,跟信托比较熟悉,就会去找信托融资,信托也可以直接成立信托计划放款,但是因为信托没有吸收存款的技能,所以必须去外面找人买信托产品,钱够了就放款,信托收取一定的管理费。还有的时候,项目公司不希望融资全部由一方来提供,万一银行断贷了,自己很麻烦所以也会找信托来做补充。

案例三:

如果这个负责人之前是证券公司出来的,那他第一个想到的融资渠道就是通过券商来做。最简单的是发债,因为是项目公司,刚成立所以评级很低,要融资肯定就要联系总部了,让恒大集团出面融资,发现债券,融资到的钱给项目公司盖房子用。但是集团公司一般不愿意,因为发债这个是要在公开市场弄的,而且为了这个小项目搞这么多事情,你这个负责人是不是不想干了。负责人当然也知道这个情况,所以他的想法会是找自己熟悉的券商去搞个资管计划。但是前面我们讲了资管计划不能发放贷款,那有毛用啊。是啊,资管计划是不能发放贷款,但是他可以投资股权啊,资管计划的钱直接投资项目公司股权不就ok了么?

虽然上面这种做法很简单,但是一般不这么做,因为注册公司太麻烦了,负责人想我公司都弄好了,还要改股东关系太麻烦了,要不找个信托过渡一下好了?(这里有人又要问了,既然认识信托,为毛不直接通过信托放款呢?因为利益关系啊,很可能这个负责人跟证券公司老板是多年的同学,之前承诺过苟富贵勿相忘了,这次有项目当然带着兄弟一起发财啊。)然后就会出现资管计划投资信托计划,信托计划放款项目公司的结构。

这样的案例很多,关键点是各方利益的平衡,因为地产项目都非常巨大,一个项目收个2%管理费,甚至是0.1%的通道费等等都是很庞大的金额,只要知道了中间的利益关系,上面讲的金融机构技能无非是一个应用的问题。

这个题目如果要深入的讲,再加3万字都写不完,所以我这里简单回答一下,希望各位知友能够简单的了解金融业务的知识和出发点,对自己购买的金融产品也有个认识。

如有不足之处,请知友在评论处指正,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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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认购信托还安全吗?谢邀请,答题时间:2022年4月!

类似的问题,我其实已经回答过多次,只是时间段不同,行业环境不同,行业政策不同,这些都会影响到信托配置与抉择!

一刚兑与信托优质的“联系”信托刚兑的打破,源于2018年资管新规的颁布,现今已是2022年,资管新规已然正式生效,资管产品往净值化、标准化方向发展。而刚兑的打破意味着信托产品的风险更加显现具象化,不少投资人便由此出现投资恐惧!

但换个角度思考,信托的安全、靠谱仅仅是因为刚兑光环加身吗?

信托真正的优势源于何处,而这与刚兑是否有着深层次的联系,唯有理清这内在逻辑,才能进一步下定论:刚兑打破,信托是否不再安全!

2018年信托的不良是0.98%,银行是1.96%,而到了2020年二季度根据中国信托业协会披露数据,信托业不良率3.52%,自此信托业协会便暂停披露这一数值,但很明显,近年来包括信托业在内的整个资管行业自2018年便在进行行业洗牌、重塑,信托业不良资产规模逐年上升,信托业资管规模也有所下滑,毫无疑问,信托业不良率这一数据是在逐年增加的,没错信托投资的风险是在上升的,这是事实,不可忽视!据可靠三方数据统计,当下信托业不良在7-10%之间。

同时一分为二地看待这一数据,在当下信托业“合格甚至优质资产”高达90%,而在2018年信托的不良是0.98%的同时,优质资产高达99%。

那么请问对于优质资产需要刚兑光环加持吗?

很显然唯有那部分不良资产的信托项目到期之时,无法凭借底层项目自身安全落地,才需要借助“借新还久”、“资金池运作”才能得以继续滚动!

若投资人具备风险识别能力、专业素养或者借助专业的三方力量,一开始选中的便是优质资产、优质底层项目,那么刚兑此时的作用仅仅是心理慰藉而不起实质性作用!

因此回归投资逻辑本身,只要信托项目过硬、信托公司实力过关再加上投资人自身具备“合格投资人资质”认购信托还是具备可行性的!

二、信托违约后咱们再来探讨提问者的第二个问题:信托出现问题,会血本无归,陷入长期关系吗?

实话实说,信托违约,投资人会不得不、被动式陷入长期的维权关系之中,而资金也有可能血本无归。

先说说血本无归吧

说实话发生这类情况的最终概率很小,但在过程中会出现僵持局面,此时现实情况与“血本无归”而非,如当下的川信TOT项目的投资人。

为何说概率很小?

A信托项目一般都有底层资产,价值如有实力提供担保、实物抵押等风控措施

这些底层资产和担保方面“一文不值”的概率是极低——烂船还有三斤铁!

而信托的准入门槛不低,交易对手或为房企开发商、地方城投、民营龙头企业;

但也有人会说万一没有底层资产或者底层不明呢?这就是情形B

B信托公司出现机构层面流动性风险

底层资产不明,多半是资金池项目,此类项目的发行、管理主体为信托公司,一旦此类项目风险暴露,那相应信托公司大概率难以继续展业,如安信信托、川信、新时代信托、华信信托

信托公司不得不暂停展业、债务重组,引入信战投,承接旧债务,如此一来,即使资金池项目也会有按比例获得一定补偿!

说到这,想必大家都有数:信托投资失利不至于血本无归,但本金亏损这是一定会的!

因此资产会缩水、债务重组定打折!

而一旦发生项目违约,投资人抱团维权这是必然事件,但受限于信息不对称、专业以及时间、精力,陷入长期维权,这也是大概率事件!

一旦发生违约,作为投资人真正行之有效的处置抓手少之又少,但抱团是必要的,

若仅仅是项目单体事件,那投资人抱团,推举出有效代表与信托公司交涉、沟通真正有效、有节奏地推进违约项目重组、清偿与兑付!这类情况违约项目能否真正“脱险”,关键在于信托公司与融资方交涉以及信托公司对底层项目的贷后处置、其他增信措施的有效落地!

但若出现信托公司层面风险,脱险关键与上述情况有着本质区别,信托公司出险,定会有相关监管部门介入如银保监会和当地银监局,此时单靠信托公司一方力量无力化解危机已成事实,这时投资人应抱团将关注点放至新战投的引入,争取从一开始投资人就为自身争取一定的话语权,这非常重要,与切身利息息息相关,在后期债务重组以及落地到最后期的清偿兑付,其兑付比例大小都需要投资人为自身而进行持久的、长期性斗争!

三购买排名前十的信托出问题的概率大吗昨天,我刚更新了一条微头条:一家好的信托公司的判断标准

所谓排名前10地信托公司,其排名依据往往是信托公司的资管规模大小,而投资人判断一家信托公司是否为头部信托,也大多以此为标准。那么问题就来了,资管新规排名前10,那么地产信托规模定然不在少数,而在“房住不炒”的行业大背景下,以及2021年地产行业开启的洗牌、转型行情下,往日各家房企“三高模式”:“高杠杆、高周转、高负债”难以为继,多家房企如华夏幸福、恒大、奥园、蓝光地产等出现流动性风险,整个房地产行业均受沉重打击,相对应这些房企的信托项目几乎出现违约,同样对于布局该部分房企地产项目的信托公司也深受其害。其中不乏中信信托、光大信托、五矿信托——都是所谓头部信托!

说到这,这答案不言自明!

最后做个小结:

刚兑打破后,信托可以投但须谨慎投资——信托总体风险可控,局部暗流涌动;

优选优质信托公司,不可单恋单一排名;

信托投资风险显性具象,优选底层项目至少规避风险七成。

以上,信托者分享!

如何看待信托公司资金信托管理暂行办法,对信托发展有何影响?感谢邀请,信托者——专注信托!

虽说这份信托新规暂定为意见征求稿,但是在5月8号,由银保监会正式颁布后,在信托圈所引发的讨论也好、话题度也号一直居高不下。根据惯例,正式意见和征求稿不会有过多出入,保留度至少在9成!!

而信托新规是资管新规在信托行业的配套细则,所以条款会更多、也会更加细致,这次信托新规约束对象是资金信托,根据资管新规和信托新规,信托大体可以分为3类:资金信托、服务信托和公益信托,分别体现的是信托的投融资功能、财富管理、传承和社会服务功能,在规模上,2019年信托行业受托资管规模21.6万亿,资金信托规模将近17万亿,绝对的大头!!因此,投资人最长接触的房地产信托、政信信托、工商企业信托都在资金信托之列,所以信托新规的影响力是显而易见的!!

至于影响,主要源于信托新规的落地和规范,主要为以下几点:

一,确定私募属性,单个项目人数上限不得超过200人

这是官方文件第一次正式明确私募性质,之前还有公墓信托一说——会有1元、100元起投公募属性人人可投的信托,现在看来是可能性不大了,信托服务对象都是高净值人群,这点更加明确!!

二,非标集中度限制

信托公司管理的全部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投资于同一融资人及其关联方的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的合计金额不得超过信托公司净资产的百分之三十。

单一融资主体非标业务的合计金额不得超过信托公司净资产的30%;

信托公司管理的全部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向他人提供贷款或者投资于其他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的合计金额在任何时点均不得超过全部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合计实收信托的百分之五十。

所有非标业务的合计金额不得超过实收金额的50%

单个地产信托项目募集金额十亿到几十亿不等,此等模式无法再继续;引导方向,第一,非标业务规模是信托机构净资产挂钩;二,想要做到非标业务总规模,就得先做大标准化债权业务,后期该板块业务必然迎来发展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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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了,文章到这里就结束啦,如果本次分享的信托法与大资管行业发展和测验的区别问题对您有所帮助,还望关注下本站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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