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铁们好,相信很多人对公司债券质押都不是特别的了解,因此呢,今天就来为大家分享下关于公司债券质押以及质押债权的问题知识,还望可以帮助大家,解决大家的一些困惑,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本文目录
一、票据池质押是什么
1、票据质押贷款,是票据融资作用的一种形式。票据融资就是用票据调度资金。票据持有人通过贴同未到期的票据,以取得资金。
2、票据的质押是一种债的担保方式,它有利于督促当事人履行其债务,保证经济活动的正常进行。如果票据债务人不能如期履行还贷义务,持票人在票据到期就可以行使票据上的权利,向付款人请求付款,并从所得票款中按贷款数额、利息、违约金等优先受偿。
3、票据出票人制作票据,应当按照法定条件在票据上签章,并按照所记载的事项承担票据责任。持票人行使票据权利,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在票据上签章,并出示票据。其他票据债务人在票据上签章的,按照票据所记载的事项承担票据责任。本法所称票据权利,是指持票人向票据债务人请求支付票据金额的权利,包括付款请求权和追索权。本法所称票据责任,是指票据债务人向持票人支付票据金额的义务
二、债券质押杠杆是什么意思
1、意思是通过杠杆的形式扩大债权质押的金额。
2、质押债券(collateralizablebond)亦称抵押信托债券,指以公司的其它有价证券(如子公司股票或其它债券)作为担保所发行的公司债券。发行质押债券的公司通常要将作为担保品的有价证券委托信托机构(多为信托银行)保管,当公司到期不能偿债时,即由信托机构处理质押的证券并代为偿债,这样就能够更有利地保障投资人的利益。在美国,这种债券被称为“抵押品信托债券”。
三、哪些财产权利可以质押
1、权利质押,是指以出质人提供的财产权利为标的而设定的质权。并非所有的财产权利都可以作为权利质权的标的。可以质押的财产权利应当是以其价值作为担保,在这一点上权利质押与动产质押之间,并无差异,不因客体是有体物或无体物,而有性质不同,只是质权设定及实行的方法,有较大差异。按照担保法的规定,下列权利可以质押:
2、1.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这些都是可靠的债权的权利凭证。为防止三角债的恶化,其他主合同债权尚不能出质;
3、3.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
4、4.依法可以质押的其他权利,这项规定,是为了今后逐步扩大权利质押的范围而设定的。除担保法规定的以上这些财产权利以外,其他权利均不得质押,均不得成为权利质权的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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