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来为大家解答以下的问题,关于公司利润分配顺序,企业取得利润后的分配顺序这个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本文目录
- 利润分配的六个步骤
- 利润分配为什么增加记在借方
- 国有企业利润是如何分配的(简单说说好吗)
- 如果股东需要分配当年的利润,一定要在年底分配完吗还是可以跨月份
- 全行业公私合营阶段,对企业利润的分配实行() A加工订货B统购包销C定股定息D四马分肥
一、利润分配的六个步骤
1、将本年净利润(或亏损)与年初未分配利润(或亏损)合并,计算出可供分配的利润.如果可供分配的利润为负数(即亏损),则不能进行后续分配;如果可供分配的利润为正数(即本年累计盈利),则进行后续分配.
2、按抵减年初累计亏损后的本年净利润计提法定盈余公积金.提取盈余公积金的基数,不是可供分配的利润,也不一定是本年的税后利润.只有不存在年初累计亏损时,才能按本年税后利润计算应提取数.这种"补亏"是按账面数字进行的,与所得税法的亏损后转无关,关键在于不能用资本发放股利,也不能在没有累计盈余的情况下提取盈余公积金.
3、第四步,向股东(投资者)支付股利(分配利润)
4、公司股东大会或董事会违反上述利润分配顺序,在抵补亏损和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公益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必须将违反规定发放的利润退还公司.
二、利润分配为什么增加记在借方
1、利润分配科目是本年利润的唯一的调整科目,这在企业会计核算制度中是有明确规定的。
2、本年利润是负债类(所有者权益)会计科目,利润分配的行为过程是本年利润的分配过程,只能通过借方来表现,否则,无法与本年利润科目实现对抵。这是会计学的变通之处。
三、国有企业利润是如何分配的(简单说说好吗)
国有企业实现的利润总额首先要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如果以前年度没有亏损需要弥补,则应将利润总额调整为应税所得并按规定的所得税率计算应交所得税,利润总额减去所得税以后则为净利润.所谓的利润分配是指对净利润的分配,净利润一般为企业与投资者两者分享:
1.企业按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净利润的10%)与法定公益金(净利润的5~10%),这一部分以公积金的形式留存在企业,以利于企业将来的发展.
2.其余部分理论上可以给投资者回报,即给投资者分红,由于国有企业的投资者是国家,因此这部分就是国有企业上缴给国家财政的利润.国家财政收入中由此一项.
四、如果股东需要分配当年的利润,一定要在年底分配完吗还是可以跨月份
股东要分配利润是要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如果是要分配当年的利润,那当然要年底结账以后,会计师审完以后再才分。但是,股东大会可以决议分配以前的利润啊。比如,先分配1-6月的利润,这个是可以的。上市公司也这样做。
五、全行业公私合营阶段,对企业利润的分配实行() A加工订货B统购包销C定股定息D四马分肥
C,全行业公私合营实实行定股定息,股息5%,一直付到了1966年;个别企业公私合营阶段是实行四马分肥,解放初期是实行加工订货,统购包销。
关于公司利润分配顺序的内容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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