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托公司最常见信托是信托公司最常见信托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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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托的优缺点及建议集合信托和单一信托的区别?哪种信托安全?请问信托产品分类有哪些信托的优缺点及建议首先,从信托公司成立的角度而言,信托产品相对于私募基金更有保障,形成了行业内所称的“刚性兑付”的现象。信托公司经过六次整顿,于2007年3月1日起实施的《信托公司管理办法》和《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要求信托公司清理固有投资、并申请换发新的金融牌照。信托公司十分“爱护”来之不易的信托金融牌照,信托产品到期后,当信托计划出现不能如期兑付或兑付困难时,信托公司需要兜底处理,这也成为了信托行业内一条不成文的规定。“刚性兑付”能给予投资者信心,让投资者安心。

其次,从收益而言,信托产品的平均年化收益大约8%,相对于银行理财产品而言更具优势。银行理财产品一般期限短、安全性高、投资门槛低,但是银行理财产品的收益率也较低,一般在3%-5%。这样的收益无法于现今的通货膨胀率相抗衡。在相对安全的情况下,信托产品的收益不仅能够使投资者的资金保值,还能取得一定的收益。

最后,从资产管理而言,信托公司的固有资产与投资者的信托资产是分开管理的,同时,在各大信托公司网站都会公布每年的会计年度报告。资产的独立性使得投资资金与受托人的资产分离,并通过会计年度报告了解各信托公司的运作情况。而且每项信托计划都有各自的成立公告等相关公告,让客户足不出户就能了解信托计划的进展情况。

集合信托和单一信托的区别?集合信托和单一信托的区别

从表面上看,两者的唯一区别似乎就是委托人的数量。但是,这两种信托的实质性差异远远超乎一般的想象,对此差异,尚未有非常系统性的总结。概括来说,两者之间的差异主要有:

首先,单一资金信托的委托人的地位和集合资金信托中委托人的地位有着重大差异。集合资金信托是典型的信托公司设计创制的产品,信托公司起着主导作用,而单一资金信托的资金运用方式和对象等在许多情况下都更多地体现了委托人的意愿。

集合资金信托产品是典型的信托公司制造的产品,信托公司在其间所起的主导作用非常明显和突出。信托产品的交易结构由信托公司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设计,信托合同等所有的信托业务文件均由信托公司拟定,集合资金信托的交易主体的差异和资金运用方式的差异等深受信托公司主动设计的影响。在整个信托法律关系中以及信托产品推介过程中,其他当事人(委托人和受益人)处于非常消极被动的地位,投资者不能对信托公司拟定的信托合同或者其他信托文件提出修改意见,只能在全盘接受和拒绝之间作出选择。

但是,单一资金信托中,受托人的作用可以是积极的,也可以是消极的。例如非指定用途的资金信托,资金的运用对象、运用方式等,全部由受托人决定,这里,受托人的地位是主动的,积极的,委托人则是消极的、被动的。在指定用途信托中,受托人的地位是消极的,委托人的地位则是积极的,甚至起着主导作用的。委托人可以指定资金运用方式,也指定资金运用对象,例如特定用途信托,信托文件对信托财产的管理、运用的方式、范围和对象都有明确、具体、特别的规定,而这些规定无不体现了委托人的个性要求和主导作用。因此,单一资金信托的委托人的地位和集合资金信托中委托人的地位有着重大差异。

其次,就目前的情况看,集合资金信托产品的投资者多数是自然人,而单一资金信托的委托人则经常是机构。这主要是因为,单一资金信托的委托人数量就是一个,如果其资金数额太小,则难于运用,而总体而言,只有机构拥有较大规模的单笔资金,所以其委托人经常是机构。而集合资金信托本身的特性就是集合多个投资者的资金进行统一的管理运用,虽然对于单个投资者也有门槛限制,但是这个门槛并不是高不可攀,这样大量的社会投资者才可能参与。

集合信托就是受托人(信托公司)把众多委托人(信托购买者)的资产集合成一个整体加以管理和处分。

通俗点说,单一信托和集合信托的不同就在于委托人一般只有一个。

一般来说,集合信托计划都是信托公司先找项目,然后设计产品的结构期限,最后发起后在对外募集信托购买者,信托公司在其中占据了主导作用。

而单一信托计划往往是委托人主动找信托公司,按照委托人自身的意愿协商投资的期限和方向。委托人在其中占据了较大的作用。目前比较常见的单一信托计划就是银信合作项目。银行主动找上信托,把单一资金委托给信托然后指定贷给某些企业,信托在这里面只是起了一个通道的作用。

单一信托计划的期限有没有限制

有期限的。一般是12个月或者24个月。

单一资金信托,也称为个别资金信托,是指信托公司接受单个委托人的资金委托,依据委托人确定的管理方式(指定用途),或由信托公司代为确定的管理方式(非指定用途),单独管理和运用货币资金的信托。

《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第二十八条、《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2]都规定,信托公司不得将不同信托账户下的信托财产进行相互交易,也不得将固有财产与信托财产进行相互交易。但是在信托文件另有规定,或者受益人同意,并且以公平的市场价格进行的上述交易是法律允许的。因此,只要符合相关法律规定,不同单一信托的资金的合并运用是可行的。

单一信托资金投资范围有哪些

单一资金信托,是信托公司接受单个委托人的资金委托,依据委托人确定的管理方式,或由信托公司代为确定的管理方式,单独管理和运用货币资金的信托。

单一资金信托计划是相对于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而言的,其最容易觉察的区别在于委托人数量,但其区别也并非仅此一处。更大的差别在于,委托人性质和委托人的地位:单一资金信托计划的委托人多为机构,比如银行,而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的委托人则多为自然人。

单一资金信托计划的资金运用和投资方向往往由委托人主导,而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则由信托公司主导,产品由信托公司自主创设。由于目前的分业经营,造成银行在发行理财产品时,不得不借助信托平台投资于银行不能投资的领域,以扩大产品的投资范围和提供更加有竞争力的收益水平,吸引投资者购买理财产品。

集合资金信托有人数限制么?

信托产品人数限制:办法规定,信托公司单个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的信托产品人数将不再受200份合同份数的限制;单个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的自然人人数不得超过50人。

什么是单一代定资金信托业务?有哪些风险

什么是单一代定资金信托业务?就是只有单一的机构去投资的产品。

有哪些风险?

关于信托投资公司单一代定资金信托业务的风险提示最近,针对个别信托投资公司以办理代定资金信托业务的名义违规经营,给信托当事人造成巨大损失,扰乱信托市场的情况,银监会下发了《关于对信托投资公司单一代定资金信托业务风险提示的通知》,列举了信托投资公司违规办理代定资金信托业务四种具体表现形式,即一、以设立代定管理方式的单一资金信托为名变相经营负债业务;二、刻意模糊信托财产运用方式,滥用受托人权力,违反信托目的以信托资金偿还自己债务或置换到期未清算信托财产,为自己或一部分受益人利益损害另一部分受益人利益;三、对委托人的信息披露不规范,致使委托人无法获得关于信托资金的实际用途、风险状况等方面的真实信息;四、将若干个单一代定信托以集合方式管理运用,且未对每个信托项目单独开户、分别核算。

针对上述违规行为,银监会在《通知》中要求各银监局加强监管,同时要求信托投资公司合规经营,规范信息披露行为,并落实信托项目单独开户、分账管理、分账核算。

哪种信托安全?谢邀,我是信托者,坚持原创!!

看了下上下几位楼主的回答,有34位解答的比较详细,也有草草带过的,其实信托者课堂在头条问答回答了上百条“信托”话题的提问,几乎所有常见的问题都已经涵盖.......

可能大家会有疑问:那为什么我还要重复回答呢,其实原因很简单:信托投资是否安全有很大一块权重是取决于市场行情,这会直接影响投资人的选择,举个很简单的例子:在2016-2018年期间有很火热的一类信托项目————没错,就是主动管理类信托,当时期限灵活,从短期6个月到长期3年都有选择,收益也高出市面上同期项目2个点。是很有市场热捧的一些项目,而时至今日,随着监管政策的改变,这类项目毫不夸张的说,犹如众矢之的,过街老鼠,这么说吧,当下信托行业出现单体机构风险的5家信托公司,其背后“腐败”都有资金池的存在,试问当下,谁人还会再爱??

简而言之,我想分享给大家——市场在变,投资策略也必须相应变化。而回归本提问,不同时间段,最佳答案也是不同的!!

哪种信托最安全,有楼主说与其说哪类信托最最安全,不如说哪类项目最适合自己,我同意其说法。不过凡事存在必有其合理性。随着市场发展和时间的考验,各类项目都或多或少出现了“不良”,以此为参考指标得出“哪类信托最安全”也未尝不可!!

回答这个问题前,必须先理清信托项目的分类,目前,市场上信托可分为三大类:资金信托(解决社会融资需求)、服务信托(财富传承和管理)、公益信托(体现社服务功能)。

后两者中,公益信托顾名思义,更多是公益信托,非盈利目的,便不存在投资失利,不安全一说了。服务信托,在国内,家族信托便是其代表,但目前家族信托规模不大,而且投资期限长、短则几十年,长则上百年,目前也没有出现过多风险。

自然而然,当下投资人接触更多的便是资金信托!!

根据资金去向不同,资金信托又可细分为:

工商企业信托;

城投基建信托(政信信托);

房地产信托;

金融类信托(证券、债券市场)。

正如前面所讲,以不良率为参考指标,目前政信信托、金融类信托更为安全,工商企业类信托和房地产信托次之。

补充:就在前不久,2020年第四季度的信托行业季度报告刚刚又中国信托业协会公布、更新。这是最公正、客观、合理的行业数据,而且官方公布,在投资策略上也有引导作用,其中对于上述四类不同项目,表述各有不同!!

工商企业类信托:官方鼓励信托资金流向该领域,从占比上讲,是第一大领域。同时也希望信托行业行程多层子、多渠道、有特色的服务工商企业的信托产品体系。

信托者课堂:引导金融回归本源,服务实体经济是本次资管行业改革的初心和最终目的,工商企业成为信托资金投向第一大领域,这是利好表现。

城投基建类信托:信托投向的第二大领域,也鼓励信托公司深耕这一领域。

金融类信托:这也是一直官方引导的领域所在,虽然近期股市行情不佳,但都知道较前几年,近来证券市场明显多了不少活力,对于一个强大的国家,拥有一个强劲、完善的资本市场是必不可少的,这也是近年来金融领域,官方一直在引导、改革的领域。同时,水太深了,太深了,这是一片汪洋大海!!

房地产信托:压缩、压缩、压缩——坚持“房住不炒”,三道红线、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设置2年过渡期等等,很明显,房地产信托的黄金10年真的远离不再!!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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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信托产品分类有哪些

1、根据资金投向的领域或者对象:房地产信托、基础设施信托、信贷资产受让信托、实业投资信托等;

2、根据资金运用的方式:贷款类、股权投资类、租赁类、交易类等等;

3、根据信托财产初始性质和状态:资金信托、动产与不动产信托、财产权信托及资金与非资金相兼的信托四大类别;

4、根据委托人法律上的性质:法人信托和个人信托。目前市场上信托产品分类主要有以下几种:1、基础设施信托产品分类;这是一种风险较小的信托产品分类,主要用于地方政府的基础设施建设。由于有政府信用作保障,甚至得到当地立法机关的认可,批准同意将信托计划还贷资金本金和利息纳入同期年度财政预算。因此,此类信托具有风险较小,收益稳定、市场影响力大等特点。2、房地产信托:这是最常见的信托产品分类,在产品设计中一般会把已建成房产或土地进行超值抵押,把房产建成后的销售收入或租金收入作为信托收益。随着国内房地产政策的调整,此类产品的风险较大。3、股权投资:股权投资是目前相对比较广泛的信托产品,有的信托产品募集资金投向某个有限合伙企业、从而实现间接的股权投资;有的则通过直接质押融资方股权(包括上市公司股权)或者购买股权收益权等方式实现股权投资收入,这类产品也通常辅助有相关的抵押、担保等信用增级措施,实现以股为主、股权+债权的信托产品系列。4、其他类别:在近年的信托发展过程中,各种信托资金池的产品开始逐步发展壮大,但因为这些信托产品属于创新型业务,规模以及存续时间等都需要时间来验证,因此暂时归为其他类别。

关于信托公司最常见信托是,信托公司最常见信托是什么的介绍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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