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在受让方临门食言中银国际6%股权再度挂牌
潜在受让方临门食言中银国际6%股权再度挂牌 更新时间:2010-11-9 7:32:57 上海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最近有点烦。
在距离12月31日券商完成“一参一控”仅剩短短一个多月时间之际,原计划于11月3日完成转让的上海国资所持有的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6%股权,11月5日又重新上架,在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进行第二次挂牌转让。
此次挂牌交易的9000万中银国际股权价格为4.58亿元,折合每股约为5.09元。
实际上,该部分股权的首次挂牌时间是今年的9月30日,挂牌期限为20个工作日,至11月3日截止。而早在该部分股权首次挂牌之时,对于在股权市场一向交易火热的券商股而言,自然让人觉得有“不愁嫁”的优越。
但最终“流拍”的结果却让人大感意外。
“如果这次该股权转让依然出现问题,将使得上海国资在此次转让上更为被动,甚至可能出现遭遇买家的恶意压价。”上海一位曾数次参与券商股买卖的投资人士向记者坦言。
临门食言的潜在受让方
“该部分股权的第一次挂牌失败,绝对不是因为该部分股权自身的原因造成的。”11月8日,上海国资的有关人士向记者坦言。
时间回到2010年9月30日,斯时距离“一参一控”的大限还有3月有余,对于上海国资而言,除参股中银国际外,还控股国泰君安23.81%和持有申银万国5.67%的股份。
“的确,我们此次选择出售中银国际的股权是为了规避‘一参一控’的大限,但首次挂牌的失利,留给我们的时间已经不多。”上述上海国资有关人士称。
据记者多方调查,这原本“大热”的券商股转让失利,根本原因在于潜在受让方的临门食言。
在9月30日挂牌时,该部分中银国际股权吸引了大批意向方的关注,而在国庆节前后,上海国资便基本确定了潜在受让方。
“山西某地产公司已经与上海国资正式商谈受让股权事宜,如无意外,其将成为中银国际新股东。”10月中旬,一则山西地产公司接盘该部分中银国际6%股权的消息开始喧嚣尘上。
“之前,上海国资所持有的中银国际6%股权的受让方的确是山西某地产公司,该地产公司为山西数一数二的地产公司,总部位于太原,是山西省最大的地产公司之一。”据接近此次交易的知情人士透露。
“我们的确与山西一家地产公司接触过,而且也到了实质性的签约阶段,但最终因为多方面原因而搁浅。”上述上海国资公司有关人士向记者证实了上述说法。
那么到底是什么原因使得该转让项目最终搁浅?
“该山西地产公司在转让事宜即将进行时却临门食言,使得上海国资措手不及,是造成此项目搁浅的主要原因。”据上述接近此次交易的知情人士坦言。事实上,对于这类国有股权转让,往往在挂牌前就已经落实了买家,而挂牌只是走的一个固定程序。
在2010年10月底之前,这家实力颇为雄厚的山西地产公司借盘中银国际6%的股权,似乎对于市场而言,几乎没有悬念。
而对于上海国资公司而言,这笔看似没有悬念的交易虽然是为了解决有关政策条例而不得不清仓,但以上海国资2002年出资0.9亿元参股中银国际计算,如果该部分股权顺利转让,就意味着其预计获益将达3.68亿元,和8年前投资成本相比,增值逾4倍。
但就在10月底,该笔交易的潜在受让方山西某地产公司突然叫停转让协议。
“该山西地产公司叫停的主要原因还是由于其公司内部的突发事件导致的。”据上述接近此次交易的知情人士告诉记者,该山西地产公司在决定受让该部分股权时,其公司内部对此笔投资就有过较大的分歧。“一部分人士认为作为地产公司,拿数亿元投资与地产公司业务并无直接瓜葛的金融市场并不妥当,尤其在现今楼市调控的情况下,现金流对于地产公司而言尤为重要。而另一部分人士则看好金融市场的发展,觉得要多条腿走路,楼市调控,就更要在其他方面找出路。”
的确,按照当时上海国资公司的有关转让协议,作为意向受让方,在举牌时就必须缴纳交易价格的30%作为保证金,而这桩标的价格达4.58亿的交易,就意味着山西地产公司要交纳高达1.37亿元的保证金。
“而就在此时,该地产公司刚好取得了一个地块,也急需现金支付。”据上述知情人士透露,一边是作为地产公司的主业项目,一边是金融投资项目,该地产公司权衡再三,最终在临近11月3日时,放弃受让该笔股权。
被迫放宽受让条件
山西地产公司的临门食言,把上海国际推到了一个比较尴尬的境地。
“第一次转让失利,的确是我们没有想到的,所以这次我们为了尽快地把这部分股权转让出去,为了在规定的时间内成功完成有关‘一参一控’的监管要求,我们在这第二次挂牌交易中,对受让方的要求作了一些比较重大的修改。”上海国资负责该项目的联系人坦言。
据记者对中银国际6%股权两次挂牌转让协议比照后发现,第二次挂牌转让协议的有关要求变化主要集中在两点:首先是参与此次交易的潜在受让方的保证金金额上,第一次挂牌,其要求缴纳的保证金数额为交易价格的30%,合约1.37亿元,而到了第二次挂牌,该保证金数额则下降至交易价格的20%,合约9167万元;其次,在其受让方条件一栏中,第二次挂牌中明确指出意向受让人可为有限合伙企业。
“这两处条件的修改的确是为了增加受让方的参与面,降低了参与意向受让方竞争的门槛。而之前我们了解到,有关有限合伙企业在法规上也可以参与受让,为了扩大此次转让的受众面,我们在第二次挂牌时则把这一点也明确提出了。”上述上海国资公司该项目的联系人如此解释。
“券商股抛售的时点很重要,既要让自己的利益最大化,又要注意在时间上不踩红线,不然到时候将很被动。”上述上海一位曾数次参与券商股买卖的投资人士向记者表示,这个市场之间都是在博弈,但有一点可以肯定,当时间越紧迫时,就越容易遭遇恶意压价。
由于第一次挂牌的失利,上海国资对于此次中银国际股权的转让时间已经并不充裕。
“如果这一次在挂牌期间还没有寻找到意向受让方,那么我们将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上述上海国资公司该项目的联系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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