垫在窗户边上的抹布湿透了
问
市民王女士:半年前我们在平阳路一小区买了一套新房,8月1日,太原下起了大暴雨,水从客厅和卧室的窗户里往进渗,家人一发现就赶快往窗台上放抹布吸水。没想到,窗户缝隙太大了,垫了几块抹布都拧不干,大约两三分钟就能拧一盆水,家人忙活了一晚上,手腕都拧得酸了。新房子才住了半年就出现这种问题,该怎么办?我找了物业,物业的态度很不积极。遇上这种问题,我们该找哪里解决?
答
记者:王女士说,6月份下雨的时候,家里就出现过窗户进水的现象,当时,她找小区物业反映情况,协调多次后,物业安排人到家里进行了维修,把里面的小块玻璃拆下来,从外面给最大的那块玻璃打了一些胶,最后把小玻璃重新安上封住。没想到,8月1日的大暴雨让家里再次出现了这种情况。这次,她又找物业,物业人员说,这种情况属于房屋本身的问题,不在物业的管理范畴内。王女士说,她听说也有其他业主家出现了漏水问题,但不知道是谁家。
窗户漏水,在不在物业管理范围内?记者联系到太原市房管局物业处的工作人员,对方说:“出现房屋漏水、进水这些情况,属于房屋的防水系统问题,这不属于物业公司的业务范围,应该找开发售卖该楼房的房地产公司反映情况。“当然,住户也可以向物业公司反映情况,不过物业公司只能起到协调作用。”工作人员表示,如果物业公司出现了以下问题,可以向房管局物业处反映。比如,房屋及公共设施、设备修缮不及时;管理制度不健全,管理混乱;擅自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擅自改变房地产和公用设施用途;不履行或者不全面履行物业管理合同及本办法规定的义务等。
随后,记者咨询了太原市锋镝律师事务所的成建国律师。成律师说,国务院《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规定: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屋面漏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五年保修。王女士的房子入住刚半年,可以向房地产公司反映,他建议王女士携带房屋漏水的证据(照片、视频)以及《住宅质量保证书》前往房地产公司。如果小区物业公司属于房地产公司,物业上有王女士的投诉记录,也可以直接携带证据前往房地产公司沟通此事。
如果购买的房屋超过了维修期该怎么办?成律师建议:“可找物业部门协调,如果不是个人使用的原因,不需要出钱,这笔资金应从房屋维修金内支出,该款项已经由购房者和开发商交过了。”
问及如果房地产公司拒不赔偿处理,王女士等人又该怎么办?成律师说:“如果房地产公司找理由推脱,不予以解决,住户可以带上购房协议以及质量保证书和自己留存的证据,前往太原市建设管理委员会下属的太原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反映这一情况。”
本报记者 郝宏 实习生 贾涛 史帆
本文地址:http://www.cj8803.cn/96215.html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 931614094@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