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某某,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俗话说,君子爱财,取之有道。现实中有人爱财,却取之用“盗”,以身试法……

近日,陇川县公安局景罕派出所成功破获一起入室盗窃案,抓获犯罪嫌疑人一名。

今年11月初,景罕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摆放在家中柜子里的现金300余元和一条金项链(价值约3000元)不见了,请求民警帮忙寻回。

接到报警后,办案民警立即赶赴现场进行勘查,经过严密的侦查取证,推断何某某具有作案嫌疑。为尽快挽回群众损失,办案民警立即对何某某展开抓捕。其间,通过缜密侦查和周密部署,犯罪嫌疑人何某某于几日后被成功抓获归案。

经讯问,何某某因不想打工,身上又没钱,就想着去哪里偷点值钱的物品变卖。在经过景罕镇某村委会时,假装在路边甘蔗地“方便”,刚好看到甘蔗地附近有一户人家,几次踩点后,趁家里没人时从小门翻进去实施盗窃。

目前,犯罪嫌疑人何某某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提醒

入室盗窃犯罪属于可防性犯罪,广大群众要提高防盗意识,加强财物保管,外出时一定要检查门窗是否关好,家中尽量不要存放大量现金及贵重物品,以免给不法分子可乘之机,造成不必要的财产损失。一旦发现失窃,请及时报警。

开屏新闻记者 马楠 通讯员 李想 杨西元 摄影报道

一审 孙琴霞

责任编辑 陈思帆 陈洁

责任校对 杨飏

主编 武熙智

终审 编委 李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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