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目录:
1、2020年下及2021年上中国铝业/再生铝新建项目工程信息2、山东创新集团退出中企发展 牵出锦州银行股权风云变幻3、这里打掉恶势力犯罪集团4个、涉恶类犯罪团伙50个,打击涉恶犯罪分子、霸痞分子301人……
2020年下及2021年上中国铝业/再生铝新建项目工程信息
项目名称:安徽省绿康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利用4万吨铝灰渣无害化处理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安徽浙中铝业有限公司年产20000吨高档节能铝合金型材生产线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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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安顺市物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新型铝合金材料生产线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包头新格环保科技有限公司10万吨/年铝灰铝渣资源化利用工程
项目名称:包头义正诚氟化学有限公司建设20万吨年氟化铝循环经济工程
项目名称:滨州新格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处理10万吨铝灰危废综合利用工程
项目名称:大庆豫港龙泉铝业有限公司铝合金加工材扩产工程
项目名称:甘肃省兰州市市新区西北绿色新型铝加工产业园暨年产20万吨铝箔工程
项目名称:巩义新格新材料有限公司10万吨铝加工废弃物再生循环利用项目
项目名称:广西华昇新材料有限公司氧化铝及配套工程
项目名称:贵州省六盘水双元铝业有限责任公司循环经济利用项目
项目名称:海宁明鑫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年产60万平方金属铝扣板工程
项目名称:河北德嘉铝业有限公司热浸镀锌生产线项目
项目名称:河北华威物资再生利用有限责任公司年拆解20000吨铝塑分离工程
项目名称:河北铝铝建材有限公司年产30万平方米铝制装饰材料工程
项目名称:河北省沧州市年产铝合金实木复合门窗及玻璃幕墙20万平米工程
项目名称:河北省唐山市年产1万吨高钙铝渣球2万吨熔渣剂生产线工程
项目名称:河北智慧彩钢建材有限公司年产36万吨镀铝锌硅板带工程
项目名称:湖北坚安美铝业有限公司优质铝制品建材工程
项目名称:湖南旺晟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年产15万吨再生铝项目
项目名称:江苏鸿顺铝业有限公司年产20万吨再生铝项目
项目名称:江苏华企铝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产6万吨铝合金丝生产加工技改项目
项目名称:江苏鹏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年产30台/套节能环保焙烧回转窑的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项目名称:江苏尚佳铝业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铝制品工程
项目名称:江西博盛金属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再生铝合金锭及4万吨压铸件项目
项目名称:江西君晟金属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0万吨铝棒项目
项目名称:江西省环态实业有限公司年产20万吨再生铝锭及铝棒扩建项目
项目名称:江西瀛洲铝业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再生铝合金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锦州卓晟瑞恒铝合金有限公司有色金属再生资源生产项目
项目名称:廊坊东风中空玻璃有限公司年生产加工1000吨中空铝条技术改造项目
项目名称:廊坊鑫源铝业有限公司年生产加工2000吨中空铝条技术改造项目
项目名称:廊坊众跃中空玻璃有限公司年生产加工3000吨中空铝条技术改造项目
项目名称:洛阳智源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年处理6万吨电解铝灰渣资源综合利用项目
项目名称:汨罗市华潇铝业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再生铝锭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汨罗市骏驰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年产4400吨铜米、585吨铝米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渑池东能科技有限公司回转窑资源化处理8万吨铝工业固废技改项目
项目名称:内蒙古华云新材料有限公司三期42万吨轻合金材料项目
项目名称:宁晋县乐乐拔丝厂年拔铜铝丝20000吨工程
项目名称:濮阳市金睿铝型材有限公司年产4000吨铝合金建筑型材工程
项目名称:瑞昌市鑫丰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5万吨再生铝合金锭生产项目
项目名称:山东鸿明铝业有限公司年产2400吨木纹转印铝型材项目
项目名称:山东华建铝业集团有限公司年产2万吨高速列车、新能源汽车用高性能特种铝型材项目
项目名称:山东鑫万福铝业有限公司年产10000吨铝型材技改项目
项目名称:山东邹平市铝深加工产业园基础设施项目1#、2#、3#、4#厂房工程
项目名称:山西康瑞建材新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年产喷膜防水涂料10万吨硫酸铝5万吨工程
项目名称:山西孝义华庆铝业有限公司120万吨/年(一期60万吨/年)氧化铝技改项目
项目名称:陕西格美辉硕铝业有限公司年产100万平方米铝单板生产线工程
项目名称:苏州利仁铝业有限公司年加工铝型材加工件8000吨项目
项目名称:无极县逸妙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铝塑复合板加工工程
项目名称:新星轻合金材料(洛阳)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铝中间合金、年产10万吨铝晶粒细化冶炼用颗粒精炼剂项目
项目名称:徐州华升铝业有限公司新型航空铝材加工扩建项目
项目名称:窑炉烟气脱硫脱硝改造项目(中铝山东新材料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宁夏时星科技有限公司氮化铝粉项目
项目名称:云南云铝海鑫铝业有限公司铝合金扁铸锭项目(一期)
项目名称:云南云铝海鑫铝业有限公司年处理7000吨炭渣资源化利用项目
项目名称:张掖市三益化工外贸有限公司氟化铝升等生产项目
项目名称:中铝瑞闽股份有限公司汽车轻量化用铝合金板带材生产线检测中心工程
项目名称:中信渤铝生产车间除尘设备及铝灰炒灰机改造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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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创新集团退出中企发展 牵出锦州银行股权风云变幻
山东创新集团出现退出动作。
新京报记者获悉,中企发展投资(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企发展”)近期发生工商变动,山东创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新集团”)退出了。
工商信息显示,在创新集团退出中企发展的当日,内蒙古创源金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源金属”)和邹平工业园铝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邹平铝电”)新增为中企发展的股东。
新增加的两名股东中,邹平铝电持股比例为16.13%,认缴出资额10亿元,创元金属持股比例也为16.13%,持股比例10亿元。
12月12日,新京报记者致电创新集团、中企发展,电话未能接通。
锦州银行股权变动
发生股权变更的中企发展是何来历?
工商信息显示,中企发展成立于2013年1月10日,注册资本高达62亿元。目前,中企发展的股东有8个,其中大股东是天津市铨赢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对中企发展的持股比例是19.35%,该公司的大股东为张海波和张新生。
新京报记者发现,上市公司浙江龙盛2017年1月14日公告显示,公司与中企发展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将所持有的锦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亿股股份(占目前总股本的1.47%)转让给中企发展,转让价格人民币5.9亿元。
截至2016年12月末,中企发展总资产20.10亿元,净资产20.09亿元,2016年度主营业务收入219.01万元,净利润401.94万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浙江龙盛表示,公司在2009年投资锦州银行是出于投资增值需要,现公司结合标的资产的盈利及估值情况,认为目前出售还是相对合理,公司出售该交易标的将获得3.9亿元的税前收益,能较好地提升2017年的经营业绩。
浙江龙盛2017年报显示,本次股份转让已于2017年7月31日完成过户手续。
锦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锦州银行)成立于1997年,总部位于辽宁省锦州市,于2015年12月7日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主板挂牌上市(股份代号:0416)。截至2019年6月30日,锦州银行资产总额为人民币8,254.58亿元,发放贷款和垫款净额达人民币3,982.24亿元,存款余额达人民币4,478.67亿元。
锦州银行2018年报显示,本行股权结构分散,无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截至2018年末,中企发展合共持有本行已发行普通股股本总额约4.17%的股份,为本行单一最大股东。
目前,锦州银行正发生股权变动。
锦州银行2019年7月公告,公司接到包括中企发展在内的部分股东通知,称在地方政府和金融监管部门的支持及指导下,其已向工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信达投资有限公司及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转让其持有的部分本行内资股,且相关方已就该等转让签署有条件的股权转让协议。
锦州银行披露,截至7月28日,向工银投资及信达投资转让的银行内资股分别占银行已发行总普通股股份10.82%及6.49%。锦州银行称,董事会相信工银投资、信达投资及中国长城资产的投资将进一步提高本行的公司治理水平及管理和对抗风险能力,并将推动本行未来的发展。
万联证券7月29日发布研究报告称,由于锦州银行股权比较分散,且没有一家股东持股比例高于5%,引入战略投资后,工商银行、中国信达或将成为锦州银行第一大、第二大股东。
12月11日,辽宁证监局披露了《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锦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辅导备案的说明》显示,鉴于锦州银行董事及经营业绩等发生较大变化,综合考虑各项因素,经辅导机构与锦州银行协商,决定对锦州银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辅导备案进行撤销。
山东创新集团的进与退
山东创新集团地处邹平,是当地仅次于魏桥集团、西王集团的大型民企。
官网显示,山东创新集团始建于2002年,目前集团铝合金年综合产能突破500万吨,是国内大型铝合金材料生产基地,产品广泛应用于航空、交通运输、工业产品、电子产品、建筑等领域。2016年,集团实现销售收入600亿元,力争到“十三五”末实现销售收入达到1000亿元。
工商信息显示,创新集团注册资本3亿元,两名股东分别为崔立新和王晓梅,持股比例90%和10%。
本月早些时候,新京报曾报道,山东创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新集团”)退出了上海和鲁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鲁投资”)和重庆魏桥金融保理有限公司的股东序列。
目前,山东创新集团正在寻求加码汽车轻量化产业。
2018年8月的一篇报道显示,“魏桥创业集团、山东创新集团等多家企业联合成立了汽车轻量化材料公司,与苏州大学进行科研合作,为上海万象汽车制造有限公司生产铝制车身,这是最近的一个大动作。”崔立新说。
据称,崔立新现在给自己定的“小目标”,是在魏桥创业集团的引领下,联合各方力量,先把汽车轻量化项目做起来。
今年11月,2019中德轻量化技术年会在邹平召开。创新金属董事长崔立新说,创新金属是国内规模最大的铝合金材料生产基地之一,产品有铝合金棒材、板材、型材、线材和汽车铝轮毂五大类。创新金属正在加快新旧动能转换,不断提升产品高附加值,积极转型升级,调整产品结构。
liniz@xjbnews.com
记者 林子 编辑 徐超 校对 陈荻雁
这里打掉恶势力犯罪集团4个、涉恶类犯罪团伙50个,打击涉恶犯罪分子、霸痞分子301人……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彰显了对黑恶势力坚决“亮剑”的坚定决心和鲜明态度,是党中央对新时代人民群众美好生活向往的直接有力回应。
这是号令!这是战鼓!寿光市高度重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潍坊市委决策部署,将其作为重大政治任务牢牢扛在肩上、抓住手上、落实到行动上,全面打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百日会战”,坚持“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瞄准群众反映强烈的村霸、菜霸、缠访闹访等违法犯罪行为,快侦、快捕、快诉、快审、快判,截至目前,全市共打掉恶势力犯罪集团4个、涉恶类犯罪团伙50个,打击涉恶犯罪分子、霸痞分子301人;查处涉恶腐败及“保护伞”问题9起25人。线索、打击各项指标列潍坊市第一位,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显著提升,信访总量大幅下降,到省进京访同比下降50%以上。
主动作为,吹响扫黑除恶“冲锋号”
“全面贯彻中央部署,把扫黑除恶作为推进社会治理的总抓手,聚焦聚力,做到宣传发动、线索摸排、打击整治同步推进,实现一年大见成效。”是潍坊市委副书记,寿光市委书记林红玉对我市扫黑除恶工作提出的目标要求。
号令一出,动若风发。针对目标要求,寿光市委审时度势,在前期工作基础上,作出了在全市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百日会战”的决定,掀起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新高潮。
全民动员,打一场扫黑除恶的人民战争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一场人民战争,目的是为人民群众创造安居乐业的良好社会环境。必须充分宣传群众、依靠群众、发动群众,才能夺取这场战争的胜利。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我市充分动员人民群众广泛参与专项行动,真正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在全市形成“人人知晓、人人喊打、人人助力”的浓厚氛围。
深入摸排,剑指群众身边的黑恶势力
群众既是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受害者,也是知情者。只有依靠群众,才能使一批隐藏较深的黑恶势力“浮出水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我市通过“群众化摸排线索”,在全市布下了一张张“天罗地网”,有效摸排出了大量涉黑涉恶线索。
标本兼治,用实际战果回应群众期待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场硬仗是时代所需,我们必须打赢!”一场声势浩大的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如疾风暴雨席卷寿光大地,为非作歹的犯罪分子纷纷落网,人民群众拍手称快。在这场正义与邪恶的较量中,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集中力量,精准打击,营造了风清气正的社会环境。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扫除的是黑恶势力,净化的是政治生态,赢得的是社会安宁。在这一场正义与邪恶的较量中,一个个气焰嚣张的黑恶势力团伙被打掉,一只只扰乱社会秩序的黑手 被斩断,这是举全市之力、整合多部门力量强力攻坚取得的战果——
1
在全国多地实施犯罪的犯罪集团被打掉
自2016年以来,被告人张君彩、张乐智为获取非法利益,纠集被告人刘岩等社会闲散人员或具有违法犯罪前科人员,逐步形成了以被告人张君彩、张乐智为组织领导者、被告人刘岩为骨干成员、被告人朱耀发等人为积极参加者的犯罪集团。
该犯罪集团由被告人张君彩、张乐智统一指挥,被告人刘岩具体调度,其他被告人积极参加,以寿光市某发汽车租赁公司为依托,交叉结伙,分工协作,有领导、有组织、有预谋地肆意抢劫、盗窃、强扣他人车辆,实施犯罪活动。该犯罪集团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伪造债权债务、恶意设置圈套等手段,窜至山东省高密市、寿光市、安丘市、河北省张家口市、四川省乐至县等地,采取控制驾驶员身体、抢夺车辆钥匙等暴力、胁迫方式,先后抢劫他人车辆八部,且在抢劫过程中致一人轻伤、一人轻微伤,严重侵害了公民的财产权利和人身权利。
该犯罪集团利用在车辆出售前偷装GPS定位、预留备用钥匙等手段,结伙窜至辽宁省台安县,秘密窃取已经卖予他人的车辆一部,严重侵害了公民财物的所有权。该犯罪集团利用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等手段,窜至山东省寿光市、济南市、辽宁省锦州市、安徽省砀山县等地,先后强扣他人车辆九部,赚取“好处费”或索要“赎车费”,破坏了社会秩序。
该犯罪集团成员之一王子程还于集团犯罪之外,随意殴打他人,致一人轻伤,破坏了社会秩序。以被告人张君彩、张乐智为组织领导者、被告人刘岩为骨干成员、其他被告人为积极参加者的该犯罪集团,无视国家法律及社会秩序,在国内多个省市县实施了一系列的抢劫、盗窃、寻衅滋事犯罪活动,且致多人受伤、多人多次向省市有关部门信访,给诸多被害人及其家庭带来恶劣的影响,严重侵害了公民的财产和人身权利,干扰了寿光市的车辆租赁、交易行业经营秩序,影响了地方的和谐稳定发展,成为破坏社会和经济秩序的恶势力。
为依法惩处侵犯公民财产权、人身权犯罪,保护公民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生活秩序、经济秩序,市人民法院于2018年9月12日对该犯罪集团进行了一审宣判, 张君彩、张乐智等13名被告人一审被分别判处二十年至十年八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2
充当“地下执法队”,10人犯罪团伙获刑
自2015年年初至2017年7月期间,被告人朱建伟为谋取非法利益,拉拢、吸收被告人朱治辉、吕允良、张家刚、朱宁波、付士刚、朱茂林、朱丙刚、孙春国、李新军参加,逐步形成了以朱建伟为组织、领导者,以朱治辉、吕允良为骨干成员,以朱宁波、付士刚、张家刚、朱茂林、李新军、孙春国、朱丙刚等人为积极参加者的犯罪集团。
该犯罪集团由朱建伟统一指挥、安排任务、分配赃款,下设二个小组。各小组成员交叉结伙,分工协作,有组织、有预谋地实施犯罪活动。
该犯罪集团充当“地下执法队”,插手经济纠纷,帮助他人讨债,肆意跟踪、拦截、强扣他人车辆,收取巨额好处费。
为扩大影响力,该集团通过发布广告、向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输送利益等方式,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公开招揽业务,以暴力、滋扰等手段,长期、多次实施寻衅滋事和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犯罪活动,严重侵害了公民的财产安全和人身权利,扰乱了正常的社会秩序和司法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成为危害一方的恶势力。
为了依法惩处侵犯公民财产权、个人信息等合法权益的犯罪行为,维护社会秩序稳定有序,被告人朱建伟等10人一审被分别判处九年至一年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
饭店内殴打他人,两被告各领刑一年
2018年5月30日,被告人张洪岩、于海波及赵春洋(在逃)等人在寿光市农产品物流园某饭店吃饭时,赵春洋因听到邻桌吃饭的王某龙等人议论其姑姑的男友,心生不满,遂对王某龙、胡某刚、胡某伟大打出手,被告人张洪岩、于海波亦参与到殴打行为中,三人持马扎、啤酒瓶等对王某龙、胡某刚、胡某伟持续追打,致使王某龙、胡某刚受伤。经鉴定,王某龙、胡某刚的伤情均构成轻微伤。案发后,二被告人亲属与被害人王某龙、胡某刚达成赔偿协议,被害人王某龙、胡某刚对被告人张洪岩、于海波的犯罪行为予以谅解。 另查明,被告人张洪岩、于海波经办案民警电话通知后自动到案,并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
为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不受侵犯,根据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情节等依法判决:被告人张洪岩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被告人于海波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4
强占公私财物 夫妇双双被判刑
2017年9月12日,因与被害人王某军发生纠纷,被告人韩来兴、张丰芸强行扣留王某军轿车一辆,王某军对此事多次报警,公安机关对韩来兴、张丰芸下达告诫书,责令其归还车辆、通过正规法律渠道解决纠纷后,韩来兴、张丰芸仍然拒不归还车辆。
被告人韩来兴、张丰芸自2004年占用稻田镇孟桥村集体土地2.5亩耕种,自2005年占用该村集体湾塘种植树木等,经村委催要,拒不归还村集体上述土地,亦不缴纳土地承包费。市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韩来兴、张丰芸无视正常的纠纷处理规则,肆意强行扣留他人财物,且在相关部门责令退还后仍拒不交出,两被告随意占用集体财产拒不交纳费用也不按要求退还,其强拿硬要、任意占用公私财物的行为,情节严重,破坏了社会秩序,构成寻衅滋事罪。
为维护社会稳定,保护公私财产所有权不受侵犯及正常的社会秩序,被告人韩来兴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被告人张丰芸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
5
多次违法信访 获刑四年
自2009年2月份以来,被告人张美兰因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合同纠纷,开始到北京非信访场所信访,且在其反映的信访事项已依法终结的情况下,仍就同一事项进行信访,截至2018年8月,被告人张美兰因多次实施违法信访行为,先后被行政拘留2次、训诫2次。
市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张美兰屡次进京非访,经教育、训诫、行政处罚后,仍多次到北京重点地区或敏感部位起哄闹事,破坏社会秩序,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
为维护正常的信访秩序和社会秩序,根据相关犯罪事实、证据,依法判决被告人张美兰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6
“村霸”为恶乡里被判刑
2018年9月1日17时左右,圣城街道沙阿村张升志无故用手拍打范某江襁褓中的婴儿,范某江不满并表示吓着孩子了,张升志就用小刀割自己胳膊、脸,对在场的范某江、张某台进行恐吓和吓唬。
2018年9月1日18时左右,张升志因不满同村村民王某华不与其说话,在街上与王某华偶遇并发生争吵,后推搡王某华并持刀具对王某华进行威胁恐吓,王某华因恐惧而报警。
2008年5月,张升志因犯抢劫罪被判刑,其认为是范某兰告发致其判刑,遂对范某兰心生怨恨,2016年8月份左右的一天,张升志在村内对范某兰进行侮辱,让范某兰摘下自己的耳环,让同村村民扔掉,还在其脸上打了二三巴掌,此后,张升志还在村内路边用手指头划范某兰的脸,并对其恐吓。
2018年8月份的一天晚上,张升志因琐事到范某平小卖部砸门、辱骂。
2018年8月份的一天晚上十点左右,被告人张升志到张某阳、张某堂家门口砸门、砸墙,要求他们给他作证,二人均未开门,被告人张升志遂离开。
为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不受侵犯,维护正常的社会公共秩序,市人民法院于2018年12月7日依法判决,张升志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
7
多次随意殴打他人 男子被判刑
2017年12月31日14时许,在上口镇王家北楼村村委西,被告人王光政伙同李来保酒后无故将李某华和王某启打伤。经鉴定,王某启的伤情属轻微伤。
2010年12月份的一天,在上口镇王家北楼村村碑与羊田路交汇处西100米左右甄某祥看沙的平房里,被告人王光政酒后无故殴打甄某祥。
2012年2月的一天,在上口镇王家北楼村村委门口,被告人王光政酒后借口甄某祥给其耕地浅,无故殴打甄某祥。
2013年4月份的一天,在上口镇王家北楼村村碑与羊田路交汇处西弥河坝处,被告人王光政酒后借口甄某安说其坏话而殴打甄某安。
2014年7月份的一天,在上口镇王家北楼村村委门口,被告人王光政酒后借口王某友干活未使用其姐姐的原料而殴打王某友。
2015年8月份的一天,在上口镇王家北楼村村委南大街上,被告人王光政酒后借口甄某田说其坏话而殴打甄某田。
2015年11月份的一天,在上口镇王家北楼村甄某成家,被告人王光政酒后无故打了甄某田一耳光。
2017年8月份左右的一天,在上口镇王家北楼村村委南大街,被告人王光政酒后借口甄某参之前别他的车而殴打甄某参。
2017年2月份的一天,在上口镇王家北楼村甄某成家,被告人王光政酒后无故殴打甄某成。
2015年9月份左右,在上口镇王家北楼村村委,王光政酒后无故砸烂了王家北楼村委办公室窗户、暖瓶;2017年5月份左右,在上口镇王家北楼村村委,王光政酒后无故将王家北楼村村委塑料凳子砸坏。
市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王光政多次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为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及社会公共秩序不受侵犯,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市人民法院于2018年8月2日依法 公开宣判: 被告人王光政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
8
寻衅滋事、伪造国家机关证件 男子获刑
2015年6月27日,王某亭与李某杰因索要手机问题在圣城街道西公孙村被告人梁德元家门口处发生纠纷,被告人梁德元遂上前殴打李某杰,并持铁锨将李某杰一方的车辆损坏。后经公安机关调解处理完毕。
2015年7月9日,被告人梁德元因侄子梁某旭与桑某来、隋某斌在建新街发生交通事故,其赶至现场后与对方发生争吵,并在派出所出警人员在场的情况下将隋某斌、王某打伤。经鉴定,王某的伤情属轻微伤。
2016年1月22日16时许,被告人梁德元的女儿梁某因参与活动获得的奖品有质量问题与某售楼中心工作人员发生冲突。梁某打电话给被告人梁德元,其赶到现场与售楼中心工作人员韩某舰、黄某斌等发生厮打。经鉴定,黄某斌、韩某舰、梁德元、梁某的伤情均属轻微伤。
2016年9月份,被告人梁德元酒后与同村村民梁某山因本村合家湾承包问题在电话中发生口角,随后被告人梁德元赶到本村村民梁某杰家中对梁某山进行殴打。
2018年1月份,被告人梁德元到圣城街道西公孙村村委,无故对正在办公的张某文、刘某波进行辱骂。
2018年1月份,被告人梁德元到圣城街道西公孙村村委,通过村委广播,对现任村主任刘某波进行辱骂,在村内造成恶劣影响。
2018年2月份,被告人梁德元到圣城街道西公孙村村委,无故对正在发放福利的刘某波进行辱骂。
2018年4月份,被告人梁德元驾车在圣城街道西公孙村内遇到梁某才、刘某武后,无故对二人进行辱骂。
2018年5月4日,被告人梁德元在卸任圣城街道西公孙村村主任后将办公室腾空,并私自将村集体财产电脑主机、录像机等搬回家中。
2018年7月19日15时10分许,被告人梁德元酒后到圣城街道西公孙村村委,无故吵闹,并打砸村委办公室内物品,致使办公室内电话机、茶几、椅子、铝合金门窗等被损坏。
市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梁德元为发泄情绪、逞强耍横,无事生非,多次随意殴打、辱骂他人,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恶劣,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还非法制造国家机关证件,其行为已构成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 为维护正常的社会公共秩序,市人民法院于2018年12月7日依法做出判决 。
源头治理突出问题
提升扫黑除恶质效
既有力打击震慑黑恶势力犯罪,形成压倒性态势,又有效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形成长效机制,这是党中央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我市抓住这一有利时机,综合施策、标本兼治,既注重扫黑除恶正本清源,又对社会治理守正创新,下大力气解决蔬菜市场交易不规范等社会治理突出问题——
●开展蔬菜市场领域整治 净化全市蔬菜市场环境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百日会战”开展以来,市扫黑办认真贯彻市委领导意见,深入调查研究,牵头镇街、部门联动,针对菜农反映强烈的蔬菜市场交易不规范、蔬菜收购商恶意拖欠菜农菜款甚至“跑路”问题,开展了蔬菜市场领域综合整治,着力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维护菜农合法权益,净化全市蔬菜市场环境。
突出整治重点,强化行业监管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百日会战”以来,市委副书记孙修炜同志带队,部分市级领导沉到镇村,与镇街、村居负责人开展“面对面”“一对一”交流,了解到我市蔬菜市场存在蔬菜买卖价格不透明、交易程序不规范、监管不到位等问题。根据市委领导安排,市扫黑办专门组织市场监管局、农业局等有关部门,对蔬菜市场存在的问题进行专题调研,达成共识:蔬菜产业是寿光的龙头产业,关系到全市菜农的切身利益,关系到寿光的蔬菜产业品牌和声誉,面对蔬菜市场管理中存在的“痛点”“堵点”,应借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将蔬菜市场领域作为整治重点,以实际行动回应社会关切。同时,确立了政法机关依法打击、行业部门加强监管和宣传部门曝光提醒“三同步”的综合整治工作思路。
工作开展过程中,职能部门勇于担责,积极主动作为:农业局结合我市实际,出台了《寿光市提升农民合作社水平专项行动方案》,组织开展清理规范行动、示范创建行动、质量提升行动、新型合作社创建行动“四大行动”,全面提升合作社规范化水平;市场监管局认真研究,统一规范,印制了13000本蔬菜交易凭证,发放至蔬菜市场、村头地边蔬菜收购点、集贸市场等,倡导经营者诚实守信,按照承诺及时兑付蔬菜收购货款,全面规范交易行为;市场监管局、农业局、公安局联合出台了《寿光市蔬菜交易秩序整治工作方案》和《关于开展蔬菜交易秩序集中整治的通告》,对蔬菜交易秩序进行集中整治,建立长效工作机制;相关镇街密切配合,上下联动,把建立规范化、法治化、服务化的“产前、产中、产后”蔬菜生产经营秩序作为党委政府的工作重点久久为之,从上到下,从点到面,把构建寿光蔬菜产业“大安全”体系放到了执政为民、重中之重的位置。
坚持打击宣传同步,形成良好效应
黑龙江人张晓雨自2011年开始,在孙家集街道、文家街道等镇街的多处蔬菜代购点收菜,发往黑龙江老家销售。2018年2月份,张晓雨在本身欠贷且无力偿还,明知不能将菜款支付给菜农的情况下,还继续从寿光多家蔬菜代购点收菜。而黑龙江菜商与张晓雨结清菜款后,张晓雨并未将菜款支付给菜农,而是用于偿还贷款及挪作他用,几个月来,菜农不仅多次讨要菜款无果,张晓雨还更换联系方式并逃匿。目前,犯罪嫌疑人张晓雨因涉嫌诈骗罪被市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
蔬菜市场领域综合整治工作中,市扫黑办联合市主流媒体,通过报纸、电视等渠道曝光蔬菜市场经营中的乱象,引导群众规避风险,减少损失,增强菜农自我防范意识。农业局通过在全市生资领域悬挂横幅、发放明白纸等进行广泛宣传,市场监管局利用市场监管系统公开电话,畅通群众举报渠道,引导群众积极举报强买强卖、欺行霸市、垄断经营等涉黑涉恶线索。市场监管局、农业局联合,组织各镇街区在本行业领域开展涉黑涉恶线索集中摸排,对全市160家蔬菜市场、484家生资门店、苗场和种子经营门店进行集中排查,已排查出涉恶线索60余条。公安机关成立工作专班,加大对举报线索的核查力度,截至目前,全市已抓获涉嫌诈骗菜农菜款的嫌疑人6人。
●打击违法犯罪 综合整治农村乱象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百日会战”开展以来,我市抓住这一有利时机,综合施策、标本兼治,全力整治社会治理突出问题。针对稻田镇南夏村存在非法取水、违法占地、违法建设违法行为等诸多问题,市委成立工作组,与稻田镇党委联合,从依法取缔非法采水井、拆除违建等入手,对南夏村实施综合整治,取得良好社会效果。
依法取缔4口非法采水井
2018年10月26日,稻田镇政府联合市委驻南夏村工作组、市水利局、市公安局等部门,依法对该镇南夏村3口、北夏村1口无证非法采水井进行取缔、封堵。
2017年以来,稻田镇南夏村、北夏村部分村民私自打井,无证非法采集地下水进行销售,不仅损耗大量地下水资源,而且扰乱水资源市场经营秩序。市水政监察大队多次到两村执法,部分村民仍屡犯不改,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稻田镇排查出此问题后,立即组织人员深入调查了解,迅速向市委汇报,市委从相关部门抽调人员,由政法委牵头成立驻南夏村工作组。工作组通过入户走访、广泛调查,针对南夏村存在的违规取水问题、违法占地问题、违法建设问题、治安问题等,确定了“乘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之势,对南夏村实施综合整治”的工作思路。稻田镇与驻南夏村工作组联合,首先从解决非法采水行为入手,组织相关部门多次召开会议,充分调查取证和分析研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等法律法规,决定对非法采水井进行取缔、封堵。
2018年10月26日,稻田镇召开封井集中行动动员会,组织水利、公安等执法部门及稻田镇机关干部100余人,严格按法定程序对两村非法水井进行了封堵,受到群众拍手称赞。
南夏村四处违法建筑被拆除
2018年11月1日上午,随着挖掘机的铁臂扬起钢拳锤下,位于稻田镇南夏村南一处违法建筑及其附着物轰然倒塌,南夏村违法建设依法强制执行拉开帷幕。
当天,市委驻南夏村工作组、稻田镇党委政府组织公安、国土、城管、供电等多部门联合执法,剑指南夏村四处违法建筑。这四处违法建筑位于南夏村南,涉及简易厂棚、车间、办公房屋及硬化地面等附着物。此前,执法人员下达了《限期拆除通知书》等法律文书,工作人员多次向其讲解相关法律法规,劝其自行拆除避免更大损失,但相关责任人依旧心存侥幸,迟迟不见行动。违法占地、乱搭乱建亵渎的是法律尊严,侵蚀的是公共资源,损害的是多数群众的共同利益,必须重拳治理,绝不手软。拆除现场,执法人员严格执法程序,各部门统一组织、协调联动,拆违工作安全有序进行。本次拆违行动对违建当事人起到了极大的警示震慑作用,体现了党委政府对拆违工作和维护一方安宁的决心和魄力。
扫黑除恶虽然首战告捷,但彻底打赢打胜这场攻坚战,依然任重道远。利剑扫黑,铁拳除恶。黑恶不除,斗争不止。下一步,我市将围绕三年为期的工作目标,延续百日会战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收尾不收兵,持续保持百日会战的“温度”,以更大的决心,更强的力度,分阶段、分领域,紧盯重点人、重点村、重点领域、重大案件及背后“保护伞”不放,打防并举、标本兼治,确保扫黑除恶工作的实效和长效,用实际战果向党和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来源|寿光市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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