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8日,华商报持续关注报道的河南女大学生遭性侵坠亡碾压案有重大进展,案件1月16日在河南周口中院宣判,被告人王修文犯强奸罪,被依法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被告人王修文的弟弟、王祥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
“他强奸女大学生,碾压尸体伪造车祸,性质如此恶劣,手段如此残忍,只判他个死缓,判赔10万元,作为受害者的父亲,我不满意这样的判决结果,我今天(1月18日)已经和代理律师协商,过年前正式向河南省高院上诉。”
19岁遇害女生罗某某曾是父母的心肝宝贝
>>判决哥哥强奸致人坠亡 一审被判死缓弟弟碾压尸体毁灭伪造证据判3年
“1月17日我接到法院的通知,赶到郸城县法院,周口法院的法官已经在郸城县法院等着我,给我送达了判决书,法院是不开庭判决。”
华商报记者获得的周口中院(2019)豫16刑初34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显示,被告人王修文在郸城县经营二手车行门店,与郸城县交通局运管所职工王祥系兄弟关系。被害人罗某某是信阳师范学院外国语学院在校大一学生。
被告人王修文和王祥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及定性均无异议,请求从轻处罚。
王修文的辩护人也对案件定性无异议,辩解称系强奸未遂,有自首情节,而且当庭自愿认罪,并已赔偿被害方10万元,建议在有期徒刑的幅度内量刑。
酒后载女大学生回家强暴未遂
法院审理查明,2018年7月16日下午,罗某某因学校放暑假,从信阳坐车回到位于郸城县的家中。当晚,王修文从上海驾车回到郸城县后,与王祥和其他朋友一起在县城一饭店饮酒吃饭。
当晚22时许,被害人罗某某饭后未携带手机穿着拖鞋,从家中独自离开。22时许,王修文、王祥等人吃完饭后各自离开。王修文驾车驾车途中看见独自在路边行走的罗某某,以帮忙送其回家为由将其骗上车,随后驾车载着罗某某到郸城县到一家花甲店为罗某某点了花甲面条和饮料,但罗某某在店内未吃,期间花甲店老板娘曾询问罗某某是否有事儿,罗某某未与对方交流。随后,罗某某继续跟随王修文上车离开,王修文将罗某某带到某KTV门口,罗某某随即下车并穿过马路走到对面的超市,继续往北走。期间,王修文一直驾车跟随。当罗某某行至另一超市门口时,王修文提议让罗某某上车,罗某某又上了王修文的车。
7月17日凌晨2时许,王修文驾车回到郸城县阳城福地小区,罗某某下车后拿着王修文的茶杯跟随王修文一起乘电梯到小区5号楼16楼东户王修文居住的屋内。在客厅沙发上,王修文对罗某某采取搂抱、亲吻,并抚摸对方的胸部和阴部,意图强行与罗某某发生性关系,遭到拒绝和反抗后,罗某某以方便为由进入卫生间。王修文便在客厅的沙发上等待。
行车记录仪记录碾压伪造车祸
凌晨4时许,王修文推开卫生间的门,只发现罗某某的拖鞋在卫生间的地上放着,没找到罗某某,于是下楼查看,后在楼下水泥板上发现罗某某的尸体。王修文害怕事情败露,将尸体装进自己的悦达起亚后备箱中。
案发时罗某某从王修文所住的顶层16楼卫生间窗户坠亡
当日早上5时许,王修文驾驶该车来到其弟被告人王祥家中告知王祥,提议伪造交通事故掩盖真相。王祥起初表示拒绝,并劝王修文投案,后又同意实施,王修文驾车载着王祥到某小区找到朋友王志伟,以到周口办事为由,借走其黑色帕萨特轿车。
王修文王祥伪造车祸现场,死者罗某某被辗轧得惨不忍睹
王修文驾驶该车与王祥驾驶的悦达起亚汇合,两人共同商议如何伪造车祸现场,遂一前一后驾车选好位置,王修文将被害人罗某的尸体放在S329线城郊乡白马沟小桥西侧的路边,由王祥驾驶帕萨特轿车对尸体进行碾压,伪造交通事故。二人商议过程及实施伪造交通事故现场的经过,均被王志伟车内的行车记录仪保存在存储卡内。经法医鉴定,被害人罗某某符合高坠致严重颅脑损伤而死亡,死后尸体被车辆碾压。
死者家属交警队领10万丧葬费
7月17日,王修文以发生交通事故撞死一女孩儿为由,向郸城县公安局报警,并于当日中午到县交警队投案。王志伟是后将其轿车内的行车记录仪存储卡胶质。郸城县交警队查看后,遂将该案移交刑警大队。郸城县公安局侦查人员将王祥传唤到案并控制,王修文得知事情败露遂逃往郑州,后在其他人的陪同下投案自首。
另外,法院查明,7月17日王修文以处理交通事故为由,向县交警队缴纳赔偿款10万元。当日,被害人罗某某的父亲罗志杰将上述款项领走,并出具“今从交警大队领走罗某某丧葬费10万元”的收条。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王修文欲强奸罗某某造成其坠亡的严重后果,根据《刑法》规定,依法应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王修文犯罪动机卑劣,情节特别恶劣,社会危害大,罪行极其严重,应予严惩。但鉴于其有自首情节,案发后赔偿被害人亲属丧葬费10万元,判处死刑,可不立即执行。
被告人王祥在实施帮助他人毁灭伪造证据时积极出谋划策,并驾车对尸体进行碾压,情节严重,社会影响恶劣,应从重处罚。
法院认为,被告人王修文违背妇女意志,意图强行与被害人罗某某发生性关系,且造成被害人从16楼窗户坠楼死亡的严重后果的行为构成强奸罪。被告人王祥帮助王修文毁灭伪造证据,情节严重,其行为构成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遂依法以强奸罪判处王修文死刑,缓期两年执行;以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判处被告人王祥有期徒刑3年。
同时,法院以被告人王修文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罗志杰、刘晓玲丧葬费等各项经济损失共计10万元,驳回罗志杰、刘晓玲的其他诉讼请求。侦查机关扣押的作案工具蓝色悦达起亚赛拉图轿车一辆予以没收。
受害者家属提出266.5万元赔偿
判决书显示,罗志杰、刘晓玲此前向王修文提出包括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在内的共计266.5万赔偿。
此案检方公诉后,罗志杰曾提交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状,请求法院追加被告人王修文危险驾驶罪和侮辱尸体罪。但在2020年1月16日周口中院一审判决中,并未采纳罗志杰追加罪名的诉请。法院认为,王修文实施的强奸、碾压尸体两个行为在法律和事实上有牵连关系,应当以一重罪定罪处罚。王祥只实施了碾压尸体一个行为,同时触犯两个罪名,属于想象竞合犯,应当择一重罪处罚。
对于罗志杰请求追加的“危险驾驶罪”,法院认为,公安交警部门未对兄弟俩的血液酒精含量进行鉴定,是否达到醉驾标准,因而证据不足。
>>心酸快过年了女儿再也回不来了不能忘记女儿被碾压的惨状
18日,罗志杰接受华商报记者承认,案发后他的确从县交警队提到10万元,“当时是这笔钱是王修文交给交警队的,但这10万元是王家兄弟出的丧葬费和保释金,王修文交这个钱后,就保释出来了,当时只是按出了车祸算的。”
法庭上王氏兄弟被指狡辩抵赖
“我们作为受害者家属,一直希望是判死刑立即执行,如果不判死刑的话,心里感觉很不舒服,也不公平。”罗志杰不服这样的判决,他认为公检法都是以王修文自己的口供去量刑定罪的,“他家里头也没有监控,也没有其他人可以证明,所以只能是按照他交代的口供去判决,那么他自己说的这种情况(性侵未遂)到底可能还是不可能,也没有办法去证实。”罗志杰表示,在法庭上王氏兄弟是百般狡辩抵赖,不认罪悔罪。
每到生日忌日会给女儿烧些纸钱
“快过年了,看到别人家的孩子都回家团圆,我的女儿却再也回不来了……”罗志杰哽咽难语,“到了女儿的生日和忌日,我们一家人都会去给孩子烧些纸钱。如果判了死刑,多少会对孩子、对我们一家人是一个安慰。”罗志杰始终对这个判决结果耿耿于怀,他告诉华商报记者,他不能忘记女儿被碾压得面目全非的惨状,18日他已经和代理律师殷清利协商,过年前正式向河南省高院提出上诉。
律师起草上诉状提请检察院抗诉
“我这几天草拟好后,先由罗志杰递交给周口法院。”18日,代理律师殷清利向华商报记者证实,罗志杰已委托自己起草上诉状。殷清利表示,介入后推动案件已经超出以前在县级法院审理的预想。“我虽然不认可这个判决结果,但我尊重法院的判决。”殷清利认为,被告人的恶劣程度还没有达到杀人的恶果,其强奸未完成,目前很难找到其强奸所留的身体基因型证据,毕竟只有两人,没有第三人见证。被害人涉世未深,在人性判断等方面也有欠缺。“我们可以提请检察院抗诉,但我认为罗志杰上诉的意义不大,而且被告人也可能上诉。”
华商报记者 李华 编辑张红 (如有爆料,请拨打华商报热线电话029-8888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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