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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补偿方案已定唐山一地发布房屋征收决定书征收范围→2、唐山一地发布房屋征收决定书补偿方案公布3、11月13日:钢厂调价

补偿方案已定唐山一地发布房屋征收决定书征收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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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路南区人民政府

关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决定书

2019年第3号

为切实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有关规定,作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如下:

一、项目名称

老交大老火车站片区改造项目

二、征收范围

建设路以东、南新道以南、京山线以西以北区域按市规划部门划定征收红线范围内国有土地上的非住宅房屋及其附属房屋、附属物。共涉及非住宅270户。

三、征收部门

唐山市路南区房屋征收中心

四、征收补偿方案

《唐山市路南区人民政府关于老交大老火车站片区内国有土地上房屋(非住宅)征收补偿方案》(附后)

五、签约时间

以签约公告时间为准

六、权利和义务

(一)唐山市路南区房屋征收中心要做好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宣传、解释工作。

(二)本征收决定作出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等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违反实施的,不予补偿。

(三)自征收公告发布之日起,被征收人应当积极配合房屋征收工作,在签约期限内与唐山市路南区房屋征收中心按照《唐山市路南区人民政府关于老交大老火车站片区内国有土地上房屋(非住宅)征收补偿方案》规定标准,签订征收补偿协议,并在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

(四)如对本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可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在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七、其他事项

(一)现场接待地点及联系方式:

唐山市路南区老交大棚户区搬迁安置工作指挥部(铁二小院内)

联系电话:13315571774

邮 箱:ljdzszhz@163.com

(二)监督举报电话:7775509、7773316

唐山市路南区人民政府

2019年8月16日

唐山市路南区人民政府

关于老交大老火车站片区内国有土地上房屋(非住宅)征收补偿方案

根据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和市委市政府关于老交大老火车站片区进行整体改造的安排部署,改善城市环境,对建设路以东、南新道以南、京山线以西以北区域内非住宅进行征收搬迁。依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和省、市有关规定,结合该区域实际,制定如下补偿方案:

一、征收范围

建设路以东、南新道以南、京山线以西以北区域按市规划部门划定征收红线范围内国有土地上的非住宅房屋及其附属房屋、附属物。该区域经初步调查共涉及270户。

二、签约期限

签约期限以公告期限为准。

三、补偿对象

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所有权人。

四、征收补偿

(一)被征收房屋的价值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五、征收补偿方式

实行货币补偿、产权调换两种补偿方式,被征收人可选择两种方式之一。

(一)货币补偿方式

根据被征收房屋的区位、土地性质、用途、结构、建筑面积、新旧程度等因素,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以下简称“两证”)齐全的,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不低于房屋征收决定下达之日类似房地产市场价格,对被征收房屋的房地产评估作价,予以补偿。以货币形式一次性补偿给被征收人,被征收人自行安置。

(二)产权调换方式

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由征收人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被征收房屋和产权调换房屋均由同一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不低于下达房屋征收决定之日类似房地产市场价格进行评估。

六、其他补偿及发放方法

(一)附属物补偿

房屋普通装饰装修(水泥地面,屋面抹白,木制、铝合金、塑钢单层门窗)不另作评估,包含在房屋评估作价中;超过普通装修标准的部分及附属房屋、附属物,按重置价格结合成新另行评估作价给予货币补偿。

(二)搬迁补偿费

1.按被征收房屋产权登记建筑面积每平方米每次15元计算,选择货币补偿的发放一次;选择产权调换方式的发放两次。

2.大型机器设备给予拆卸、运输、安装费(按评估价格予以补偿)。

3.成品、半成品、货物、小型工具类的设备按吨/千米、人工给予补偿费(按评估价格予以补偿)。

(三)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

有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齐全、依法纳税的,根据被征收房屋的区位、经营情况的不同,按照下列情况给予补偿:

1.商业用房用于商业经营的,按被征收房屋产权登记建筑面积每平方米每月给予60元的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也可根据当地税务部门确定的经营者上年度所在行业月平均税后利润额给予补偿,一次性发放6个月。

2.企业生产用房或利用其他用房作商业经营的,按被征收房屋产权登记建筑面积每平方米每月给予40元的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也可根据当地税务部门确定的经营者上年度所在行业月平均税后利润额给予补偿,一次性发放6个月。

3.利用场地作生产经营可按以下方法计算:

商业用地:停产停业补偿费=(场地面积-建筑物、附属物占地面积)×场地有效经营面积率(40%~75%)×补偿标准60元/平方米/月×35%×6个月。

工业用地:停产停业补偿费=(场地面积-建筑物、附属物占地面积)×场地有效经营面积率(40%~75%)×补偿标准40元/平方米/月×35%×6个月。

4.已停产停业的企业,按企业上年度在社会保障机构登记的缴纳养老保险金的职工人数和金额,一次性补偿12个月。

5.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的,给停产停业的职工发放生活补助费。停产停业的职工月生活补助费,按当地社会平均工资标准计算;其停产停业职工数量以生产经营者在征收决定发布前12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月平均人数计算;发放停产停业生活补助费期限按6个月计算。自征收决定下达12个月前,在路南区有实际经营性纳税、工商营业执照在征收区域内且有实际经营行为的企业,按照征收区域内实际在职职工人数给予该项补偿,不符合以上任一条件的企业不予补偿;如存在多厂区经营等特殊情况,需经相关部门认定后给予补偿。

(四)临时安置补助费

临时安置补助费,商业用房按被征收房屋产权登记建筑面积每平方米每月35元计算,办公用房及工业用房按被征收房屋产权登记建筑面积每平方米每月25元计算选择货币补偿的一次性发放6个月;选择产权调换方式的,临时安置补助费发放至调换用房达到入住条件之月止。调换用房达到交付使用条件,因被征收人原因不办理安置手续的,停发临时安置补助费。过渡方式为自行过渡。

(五)搬迁补助费、装饰装修补偿费、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发放办法

搬迁补偿费、装饰装修补偿费和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由被征收人签订征收补偿协议后领取。涉及租赁的,由被征收人与承租人协商,凭征收补偿协议及被征收人与承租人协商一致的协议领取。

七、认定

(一)未经登记的房屋,由市、区人民政府组织规划、国土、城管、住建等有关部门进行认定。

经认定为合法建筑的,按照认定结果区分情况进行评估,予以相应补偿;认定为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按照重置价格和剩余期限给予适当补偿;认定为违法建筑、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

(二)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

八、产权调换房屋地点

檀礼园区域

九、其他规定

(一)签订征收补偿协议时,房屋产权人(含共有权人)、法定代表人应持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证、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身份证、结婚证,到场签字、盖章;产权人(含共有权人)、法定代表人因故不能到场的,可由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及上述证件到场签字。征收补偿协议签订后,房屋产权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将“两证”的原件交给房屋征收部门,房屋征收部门按有关规定办理土地、房产注销手续。

(二)被征收房屋置换后需缴纳的契税,共用部位、公共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等费用按唐山市有关部门规定执行。

(三)产权调换用房交付使用时间是指用于产权调换的安置用房达到交付使用条件时,征收人通知被征收人的时间。

(四)被征收房屋用途、建筑面积、土地使用性质、土地面积原则上以房屋所有权证(2008年7月1日后,以房屋登记簿为准)、国有土地使用证登记为准,有争议的由相关部门予以确认。

(五)征收设有抵押权的房屋,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六)征收有纠纷的房地产,由相关部门将房地产有关事宜作证据保全,相关权利人与相关部门先签订征收补偿协议,补偿费先行提存,先行征收,待纠纷解决后发放。

(七)被征收人搬迁腾空房屋经验收合格后,不得擅自拆除建筑物、构筑物、已作价补偿的装饰装修及相关设施,擅自拆除的,由被征收人承担一切责任。

(八)本区域征收范围内,已由有关部门(单位)给予货币补偿、安置或已有补偿安置方案的,不再列入本补偿方案。

- END -

来源 | 路南区人民政府网站

以上图片版权均归作者所有

唐山一地发布房屋征收决定书补偿方案公布

1月18日,中国唐山网站发布《唐山市路南区人民政府关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决定书》,详情如下:

唐山市路南区人民政府

关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决定书

2022年第2号

为切实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有关规定,作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如下:

一、项目名称

南厂副业新平房区域

二、征收范围

吉祥路中石化加油站以东、吉祥路以南、女织寨乡人民政府以西、原嘉易达物流园以北区域(南厂副业新平房1-1、1-2、1-3、1-4、1-5、1-6)国有土地上住宅类建筑物、构筑物(以最终出让地块范围为准)。

三、征收部门

唐山市路南区房屋征收中心

四、征收补偿方案

《唐山市路南区人民政府关于南厂副业新平房区域国有土地上房屋(住宅)征收补偿方案》(附后)

五、签约时间

以签约公告时间为准

六、权利和义务

(一)唐山市路南区房屋征收中心要做好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宣传、解释工作。

(二)本征收决定作出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等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违反实施的,不予补偿。

(三)自征收决定发布之日起,被征收人应积极配合房屋征收工作,在签约期限内与唐山市路南区房屋征收中心按照《唐山市路南区人民政府关于南厂副业新平房区域国有土地上房屋(住宅)征收补偿方案》规定标准,签订征收补偿协议,并在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

(四)如对本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可在本决定发布之日起60日内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在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七、其他事项

(一)现场接待地点及联系方式:

小山街道办事处联系电话:

15030551992

邮箱:

xiaoshanxiangmuban@163.com

(二)监督举报电话:3727160

唐山市路南区人民政府

2022年1月18日

附件:

唐山市路南区人民政府

关于南厂副业新平房区域国有土地上房屋(住宅)征收补偿方案

根据唐山市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对南厂副业新平房区域内国有土地上房屋进行征收。依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和省、市有关规定,结合区域内实际,制定本补偿方案。

一、征收范围

吉祥路中石化加油站以东、吉祥路以南、女织寨乡人民政府以西、原嘉易达物流园以北区域(南厂副业新平房1-1、1-2、1-3、1-4、1-5、1-6)国有土地上住宅类建筑物、构筑物(以最终出让地块范围为准)。

二、签约期限

以公告的签约时限为准。

三、补偿对象

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所有权人。

四、征收补偿

(一)被征收房屋的价值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五、补偿方式

实行货币补偿、产权调换、按比例置换三种补偿方式。被征收人可选择三种方式之一。

(一)货币补偿方式

根据被征收房屋的区位、土地性质、用途、结构、建筑面积、新旧程度等因素,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以下简称“两证”)齐全的,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不低于房屋征收决定之日类似房地产市场价格,对被征收房屋的房地产评估作价,予以补偿。以货币形式一次性补偿给被征收人,被征收人自行安置。

(二)产权调换方式

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由征收人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房地产市场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房地产市场价值的差价。

(三)按比例置换方式:

已购公有平房和各自楼:居民可自行选择以下两种方案其中之一,并分别执行相应的配套政策。

方案一:置换比例按被征收住房主正房产权登记面积计算,置换安置住房建筑面积的比例为:原始设计住房内无厨房、卫生间的平房为1.5倍,各自楼和原始设计住房内有厨房或卫生间的平房为1.4倍。与此方案相配套的政策:

1.因房屋设计及房屋不可分割的原因,超出置换标准面积5平方米(含)以内部分,由被征收人按每平方米1000元购买;超出置换标准面积5平方米以上、15平方米以内部分,按每平方米2600元购买;再超出部分,按征收时点该区位房地产市场价格(征收时点房地产价格在补偿协议中予以明确)购买。回迁时,市场价格高于征收时点价格时,按征收时点市场价格购买;市场价格低于征收时点价格时,按实际市场价格购买,不考虑层次差价因素。

安置用房面积少于应置换标准面积部分,征收人按征收时点该区位房地产市场价格补偿给被征收人。回迁时,市场价格高于征收时点价格时,按市场价格补偿给被征收人,不考虑层次差价因素。

2.置换标准面积不足45平方米的,安置不小于45平方米的成套住房,45平方米以内超出置换标准面积部分,由被征收人按每平方米1000元购买;超出45平方米部分,10平方米以内按每平方米2600元购买;再超出部分,按征收时点该区位房地产市场价格(征收时点房地产价格在补偿协议中予以明确)购买。回迁时,市场价格高于征收时点价格时,按征收时点市场价格购买;市场价格低于征收时点价格时,按实际市场价格购买,不考虑层次差价因素。45平方米以内超出置换标准面积不足5平方米的,可先按每平方米1000元购足5平方米。

3.安置住房分摊面积大于10平方米的,超出10平方米以上部分,不计入超安置标准面积购房支出基数,但应交纳其他费用。申请安置两套住房的,只能选择一套安置住房按上述规定办理。

方案二:置换比例按被征收住房主正房产权登记面积计算,置换安置住房建筑面积的比例为:原始设计住房内无厨房、卫生间的平房为1.85倍,各自楼和原始设计住房内有厨房或卫生间的平房为1.7倍。与此方案相配套的政策:

1.因房屋设计及房屋不可分割的原因,超出置换标准面积5平方米(含)以内部分,由被征收人按每平方米3000元购买;再超出部分,按征收时点该区位房地产市场价格(征收时点房地产价格在补偿协议中予以明确)购买。回迁时,市场价格高于征收时点价格时,按征收时点市场价格购买;市场价格低于征收时点价格时,按实际市场价格购买,不考虑层次差价因素。

安置用房面积少于应置换标准面积部分,征收人按征收时点该区位房地产市场价格补偿给被征收人。回迁时,市场价格高于征收时点价格时,按市场价格补偿给被征收人,不考虑层次差价因素。

2.置换标准面积不足45平方米的,安置不小于45平方米的成套住房,45平方米以内超出置换标准面积部分,由被征收人按每平方米3000元购买;超出45平方米部分,按征收时点该区位房地产市场价格(征收时点房地产价格在补偿协议中予以明确)购买。回迁时,市场价格高于征收时点价格时,按征收时点市场价格购买;市场价格低于征收时点价格时,按实际市场价格购买,不考虑层次差价因素。45平方米以内超出置换标准面积不足5平方米的,可先按每平方米3000元购足5平方米。

已购无院落公有平房、未购买院落土地使用权的公有平房,选择已购公有平房的方案一,置换比例为1.4倍,选择已购公有平房的方案二,置换比例为1.7倍。

以上各种补偿方式均包含对土地使用权的补偿。

六、其他补偿

(一)附属物补偿

1.制式太阳能拆卸费:300元/个;

2.有线电视移机费:510元/末端;

3.电话移机费:160元/部;

4.空调拆装费:200元/台;

5.宽带补助费:240元/末端。

除以上规定外,装饰装修及其它附属物按市场价格评估作价予以补偿。房屋普通装饰装修(水泥地面,屋面抹白,木制、铝合金、塑钢单层门窗)不另作评估,含在房屋评估作价中,超过普通装修标准的部分,另行评估作价予以补偿。

(二)搬迁补偿费

按被征收房屋产权登记面积每平方米每次12元计算,选择货币补偿方式的发放一次,选择产权调换、按比例置换安置住房方式的发放两次。每次低于350元的,按350元发放。

(三)临时安置补偿费

临时安置补偿费按被征收房屋产权登记面积每平方米每月30元计算。每月低于1200元的,按1200元计算。选择货币补偿方式的,一次性发放6个月。选择按比例置换方式的,临时安置补偿费自签订征收补偿安置协议之月起暂发放3个月,发放至安置用房达到入住条件为止。选择产权调换方式的,临时安置补偿费发放至迁入调换房屋之月止。达到入住条件后,由于被征收人原因不按期迁入的,停发临时安置补偿费。过渡方式为自行过渡。

(四)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

利用住宅作经营用房的,有工商营业执照且依法纳税的,按被征收房屋经营建筑面积每平方米每月30元计算,一次性发放3个月。

七、认定

(一)未经登记的房屋,由市、区人民政府组织资规、住建、城管等有关部门进行认定。

经认定为合法建筑的,按照认定结果区分情况进行评估,予以相应补偿;认定为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按照重置价格和剩余期限给予适当补偿;认定为违法建筑、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

(二)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

八、安置地点及产权调换地点

在花园里、联合里改造区域内,按照市规划部门批准的建设方案进行安置。

九、补偿安置相关规定

(一)被征收住房产权人夫妻一方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且双方仅有一套私有住房,安置标准面积不足45平方米的,安置住房中45平方米(含)以内部分,被征收人不再缴纳房款。超出45平方米以外部分的房款按所选方案相应规定执行。

(二)土地证登记范围内,院内主正房以外的厢房、厨房等附属房屋,按重置价格结合新旧程度,进行评估作价,给予货币补偿;已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的,另行给予其评估价款25%的补偿款。

(三)安置住房时,按置换标准面积最接近的户型面积予以安置。

被征收住房房屋产权登记建筑面积60平方米及以上的,可以申请两套安置住房,但两套住房面积合并计算,按置换标准面积就近户型予以安置,需另行交纳一套住房设施设备增加费5000元。

(四)国有土地上房屋,土地使用证范围内超出产权登记范围的主正房,不能按比例置换安置住房,按重置价格结合成新评估作价给予货币补偿。

(五)选择按比例置换方式的,院落占地面积(土地使用证登记面积减去被征收主正房产权登记面积)超出主正房产权登记面积1.2倍以上部分,按基准地价给予货币补偿。此补偿款可以另行购买安置住房面积。选择方案一的,按每平方米2600元购买;选择方案二的,按每平方米3000元购买。

(六)安置住房按整套房屋建筑面积结算层次差价,层次差价另行确定。

(七)安置住房按照被征收人签订征收补偿协议的顺序号和腾空房屋的顺序号相加,抓取确定选择安置住房顺序号;如相加顺序号相同,先签订征收补偿协议者优先抓取;剩余房源进行调剂时,按选房顺序进行调剂。

十、搬迁奖励

被征收人在公告规定期限内第1天至第10天内(以公告日期为准)签订征收补偿协议并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搬迁腾空房屋的,按被征收房屋所有权证给予被征收人15000元奖励;被征收人在公告规定期限内第11天至第15天内(以公告日期为准)签订征收补偿协议并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搬迁腾空房屋的,按被征收房屋所有权证给予被征收人10000元奖励;逾期不予奖励。

十一、其它规定

(一)签订征收补偿协议时,房屋产权人、共有权人(法定代表人)及其他权利人应持“两证”或不动产权证、唐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的不动产权利及其他事项登记信息、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等相关材料到场签字(盖章);产权人、共有权人(法定代表人)及其他权利人因故不能到场的,可由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及上述证件并持授权委托书到场签字。征收补偿协议签订后,房屋产权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将“两证”的原件交给房屋征收部门,房屋征收部门按有关规定办理土地、房产注销手续。

(二)选择产权调换、按比例置换安置方式的,安置用房为完全产权。

(三)原被征收房屋“两证”齐全的,安置标准面积部分免交契税,超出应置换标准面积部分的契税及其它费用由被征收人自行缴纳,办理“不动产权证书”另需缴纳的税、费按市有关规定执行。

(四)被征收房屋置换后需缴纳共用部位、公共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等费用按唐山市有关部门规定执行。

(五)安置用房交付使用时间是指新建安置用房达到交付使用条件时,征收人通知被征收人的时间。

(六)房产用途、建筑面积、土地使用性质,原则上以房屋所有权证(2008年7月1日后,以房屋登记簿为准)、土地使用权证登记的为准,有争议的,由相关部门予以确认。

(七)征收设有抵押权的房屋,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执行。

(八)征收有纠纷的房地产,由相关部门将房地产有关事宜作证据保全,相关权利人与相关部门先签订征收补偿协议,补偿费先行提存,先行征收,待纠纷解决后发放。

(九)被征收人搬迁腾空房屋经验收合格后,不得擅自拆除建筑物、构筑物及相关设施,擅自拆除的,由被征收人承担一切责任。

(十)公有住房承租人,可出售的公有住房且符合公有住房租赁政策的承租人,在房屋征收中,可先按旧公房出售政策购买现住房后,再给予征收补偿。

(十一)本区域征收范围内,已由有关部门(单位)给予货币补偿、房屋置换安置的,不再列入本补偿方案。

(十二)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

来源:中国唐山、唐山晚报

11月13日:钢厂调价

11月13日抚顺新钢铁调价信息

11月13日,抚顺新钢铁对沈阳市场建筑钢材产品价格调整如下:

1、螺纹钢价格下调30元,调整后Φ22mm销售指导价格3370元/吨。

2、盘螺价格持平,调整后Φ8-10mm销售指导价格3510元/吨,Φ12mm加价80元/吨。

3、高线价格持平,调整后Φ6.5-12mm销售指导价格3480元/吨,Φ6mm加价200元/吨。

11月13日首钢长治建材调价信息

11月13日,首钢长治建材价格调整如下:

1、HRB400E螺纹钢价格下调30元:Φ18-22mm出厂基价3330元/吨;

2、HRB400E盘螺价格下调30元:Φ8-10mm出厂基价3360元/吨;

3、HPB300高线价格下调30元:Φ8-12mm出厂基价3360元/吨;

备注:铁标螺纹(HRB400E)产品在同牌号、同规格国标螺纹(HRB400E)产品基础上加价100元/吨。

11月13日江苏南钢建材调价信息

11月13日,江苏南钢建筑钢材调价信息如下:

螺纹:下调30元,现Φ16-20mm HRB400螺纹钢执行价3620元/吨;

备注:12mm螺加100元、14mm加60元,22mm和25mm加30元、28mm、32mm加60元、抗震加30元、核电螺纹加50元;

以上调整均为含税,自2024年11月13日起执行。

11月13日玉田金州调价信息

11月13日,玉田金州线材基准价下调20元,调整后:

1、现HPB300材质8-10mm高线3360元;6.5/12mm加价60元;

2,6mm出厂价格3480元。

13日唐山东钢轧硬价格下调20元

13日唐山东钢轧硬价格下调20元。0.37*1000出厂价格暂报3590元/吨,0.35-0.36*1000价格3610元/吨,含税。

13日河北兴华H型钢价格下调20元

13日河北兴华H型钢价格下调20元:250系列150*150/3450,小型系列200*200/3450,300*150/3450,中型系列400*200/3480(注:以上为Q235B过磅报价)

2024年11月13日普阳钢铁中厚板锁价政策

2024年11月13日普阳钢铁中厚板锁价政策(限量接单):

1、普碳加价规格、锰板、定轧、品种钢基价执行3530元/吨,不含热处理材质

2、普碳非加价规格基价执行3600元/吨

3、耐磨钢基价执行3200元/吨,可议

4、Q550-Q690基价执行3200元/吨,可议

5、其他热处理材质基价执行3200元/吨,可议

11月13日敬业钢铁中厚板锁价政策

11月13日敬业钢铁常规材质锁价政策3530元,品种板锁价政策河北、山西、山东3530元;北京、天津3520元,河南3510元。

11月13日江苏华伟中厚板厂锁价政策

11月13日江苏华伟中厚板厂普碳基价3540元,锰板加价180元。

11月13日赤峰远联带钢出厂价格涨20:352-413报3430,680-780报3440。(元/吨)

11月13日桂鑫建筑钢材出厂执行价一次全线开稳,现螺纹3470(理计),盘螺3680,含税。

11月13日山西带钢市场价格涨20,主流钢厂680-790报3450,290-630报3410-3430。(元/吨)

11月13日马钢建筑钢材指导价格暂稳。合肥库提螺纹钢5440元/吨,线材5650元/吨,盘螺5650元/吨;马鞍山库提螺纹钢5430元/吨,线材5640元/吨,盘螺5640元/吨。

11月13日福建辉源集团焊接钢管产品出厂价格焊管稳,其他品种上调20,4寸3.75mm 挂牌价:镀锌管6160,焊管5610,钢塑管7460, 架子管基价3740、50*2.5mm方矩管基价3720,过磅含税。(元/吨)

11月13日唐山瑞丰带钢:495-635报3430涨20,685-880报3430涨10,914-1230报3430涨20,含税出厂。(元/吨)

11月13日天津荣程带钢出厂价格涨20:680-883报3450。(元/吨)

11月13日广金钢出厂执行价,一次报价 全线价格稳,现盘螺3660,高线3640,螺纹钢基价磅计3620,理计3470含税。

11月13日10:30广东振鸿钢管厂焊管、镀锌管、方矩管、镀锌方矩管系列产品出厂指导价格上调20元/吨。

11月13日天津源泰德润集团钢管出厂挂牌价上调20:50*50*3.5mm方矩管报3730,镀锌方矩管报4460,4寸*3.75mm焊管报3630,镀锌管报4300,100*100*2.0mm锌铝镁方矩管报4470,过磅含税。(元/吨)

11月13日莱钢永锋出厂价格:今日螺纹钢明确结算价格3350元/吨,另盘螺价差上调20至140元/吨,其他产品规格加价不变。

11月13日石横特钢出厂价格:今日螺纹钢明确结算价格3350元/吨,盘螺价差上调至140元/吨,其他产品规格加价不变。

11月13日安徽长江钢铁合肥区域建筑钢材价格螺纹钢暂稳,盘螺暂稳,高线暂稳。现合肥挂牌抗震螺纹3580元/吨,抗震盘螺3730元/吨,高线3730元/吨,三级钢和抗震钢同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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