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流动,切实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维护当事人诉讼权益,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和最高人民法院、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部署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疫情防控期间如皋市人民法院诉讼活动相关事项告知如下:
重要通知
一、疫情防控期间,本院诉讼服务大厅、执行接待大厅、信访来访接待场所暂时关闭,恢复时间视疫情形势变化另行通知。在此期间,以来信、网络和电话方式受理立案申请、信息查询、卷宗查阅、申诉信访等诉讼服务,当事人可通过以下途径提交相关材料:
1.线下邮寄。请将起诉状、执行申请书、申诉信访等材料邮寄如皋市如城街道惠政路666号如皋市人民法院立案庭。
2.在线立案。请登录江苏高院下的江苏法院诉讼服务网(http://47.110.239.193/jsfyssfw/)、江苏移动微法院(手机版)、江苏政务服务网下江苏法院旗舰店(http://47.110.128.109/jsgyssfw/)平台进行在线办理立案申请诉讼事务(执行案件除外)。
3.拨打0513-68765166立案服务电话或12368诉讼服务热线。上班期间拨打以上电话,可提供立案咨询、案件进展查询、申诉信访等诉讼服务。
二、疫情防控期间,法院将对相关案件采取延期开庭(公告开庭的除外)、延期谈话、延期听证等措施,并及时通知当事人及其委托诉讼代理人。当事人、委托诉讼代理人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正在治疗、隔离期间或身处受疫情影响交通管制区域,无法到法院参加有关诉讼活动的,可以申请延期审理。
三、疫情防控期间,除当事人近亲属和单位工作人员可以参加庭审旁听外,其他人员不得参加旁听,但可通过庭审直播网(http://js.sifayun.com/ntrgfy)了解具体案件的庭审情况。
四、本院对申请执行案件将全面加大网络查控办案力度。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及其财产线索的,可拨打执行热线0513-87283150向执行局反映。被执行人系涉疾控生产企业或个人的,可以向本院申请暂缓采取执行查控措施。疫情期间,线下财产查控、处置等措施将受到一定影响,敬请谅解。
五、请所有到本院的诉讼参与人、执行当事人及有关人员,来回途中及办理相关事务过程中全程佩戴口罩,主动配合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检测、询问身体状况、信息登记等事项。如有发热等症状,请第一时间告知工作人员,按工作人员提醒到医疗机构诊断。
六、疫情防控期间,当事人需要联系法官、递交诉讼材料、查询诉讼进展、咨询诉讼事项等诉讼服务的,也可拨打各庭联系电话咨询(见附件)。我们将全力做好接听解答工作。疫情防控期间相关措施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如皋市人民法院
2020年1月31日
如皋市人民法院相关业务部门对外联系电话
立案庭:68765091
道路交通事故审判庭:68536998
速裁审判庭:68765027
刑事审判庭:68765078
民事审判第一庭:68765080
民事审判第二庭:68765908
清算与破产审判庭:68765923
长江流域环境资源第二法庭:87692210
审判管理办公室:68765073
执行局:69891810
开发区法庭:68765127
白蒲法庭:88592339
磨头法庭:88591087
搬经法庭:88501041
长江法庭:87229501
高新法庭:87266609
石庄法庭:87561093
来源|如皋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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