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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消息!广州有5860套公租房开放申请!
印象君今天看到:广州市住建委发布消息,
新就业无房职工
的
公共租赁住房
正式推出。
▲公租房分配的房源之一:天河区的棠悦花园
( 图 / 新 快 报 )
面向个人、家庭,
房源点共有11个
,全市
多达5860套房子
!
租金低至16元/月·平方米
,刚毕业的小朋友们不用踏破鞋比价找房喽~
在广州工作的小伙伴速度围观!
7月28日至30日,各大房源点将开放供申请对象参观
。大家可以亲自去看过心水楼盘后,然后根据自己的情况进行申请哟~
本次推出分配的公共租赁住房房源点共有11个,总套数5860套。具体情况,我们用“三最”来说吧~
· 房源最多 ·
房源最多的是黄埔区的
萝岗和苑
,共2770套,其次是白云区的
南悦花苑
(二期),共有1320套;白云区的
金御苑
也有780套。
· 租金最低 ·
租金最低的分别是黄埔区的
亨元花园
以及
苗和苑
,租金标准均为16元/月·平方米。
· 租金最高 ·
租金最高的是海珠区
新惠轩
和
惠馨轩
,租金标准均为34元/月·平方米,天河区
棠悦花园
租金标准均为33元/月·平方米;
最高也不过34元/月·平方米而已哟!
比起自己在外面找的房子可实惠多了,特别是在天河呀!
房源情况看这里(地址、小区配备设施等)
1、天河区-棠悦花园
详细地址:
天河区棠德南路345号,位于天河区棠下村,棠德南路以北、棠德东路以东。
配备设施:
小区北临广深铁路和广园东快速路,交通便利。公建配套包括幼儿园、托儿所、肉菜市场、消防站、卫生站、垃圾压缩站以及文化活动站、老年人服务站点。
2、天河区-珠江嘉苑
详细地址:
天河区沐陂西街18号大院附近,位于天河区岑村龙船头菠萝山地段,距离西面的科韵北路500米。
配备设施:
小区配有幼儿园、小学、肉菜市场、公交站场、居民健身场所、文化活动站、老人服务站等公共设施。
3、海珠区-裕惠苑
详细地址:
位于海珠区南洲路。
配备设施:
小区内设有生鲜超市、老年人服务点、文化室等配套设施。
4、海珠区-惠馨轩
详细地址:
位于海珠区新港中路489号。
5、海珠区-新惠轩
详细地址:
位于海珠区新滘南边地段。
6、黄埔区-萝岗和苑
详细地址:
位于黄埔区水西路广惠高速南地段。
配备设施:
区内设置中小学、幼儿园、综合商业体、公交站场等配套。
7、黄埔区-榕悦花园
详细地址:
黄埔区南岗广深大道西黄埔东路春晖六街旁,位于黄埔区黄埔大道以北、宏明路以南、开创大道以东。
配备设施:
小区公共交通便利,区内设有托儿所、幼儿园、文化娱乐中心、社区活动中心、邮政、肉菜市场等配套设施。
8、黄埔区-苗和苑
详细地址:
位于黄埔区黄埔东路2166号附近。
9、黄埔区-亨元花园
详细地址:
黄埔区亨元环街3、6、7号(广海路22号附近),位于黄埔区南岗镇亨元村门口。
10、白云区-南悦花苑
详细地址:
南悦西一街6号,位于白云区机场高速公路与广花公路交叉路口西侧。
配备设施:
小区内设置商业综合体、教育设施、文化娱乐、社区活动中心、邮政派出所、肉菜市场等配套设施。设置多条公交线路首末站。
11、白云区-金御苑
详细地址:
金沙洲环洲三路与藤业一路交叉口南150米,位于白云区金沙洲环洲三街南段中海金沙馨园1期西面。
房源情况看这里(房源套数、租金标准等)
注:新惠轩7套二房一厅房源由于面积较小,作一房一厅分配。
看到这里,印象君只想说,租金好便宜!
那么,哪些人、应该怎么申请,才能拿到这么棒棒的房子呢?
本次推出的新就业无房职工公租房面向广州市两类对象申请。只要符合两个其中一个条件,就可以以个人或者家庭的名义申请了哦~
第一类对象是广州市人才绿卡主卡持有人
,此类人员须在广州市无自有产权住房(含配偶及未成年子女)。
第二类对象是其他新就业无房职工
,此类人员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拥有广州市户籍;
2、18周岁以上(含18周岁),35周岁以下(含35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年龄计算时点为2016年12月31日);
3、本科及以上学历且获得相应学位,或具有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
4、申请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本市无自有产权住房,且当前未享受公共租赁住房(含廉租住房)保障;
(印象君解读:广州的小伙伴如果父母有房子,只要房子不是在自己名下就同样可以申请哟。)
5、申请人在广州(含在穗部属、省属单位)工作,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含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社会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下同)半年(含半年)以上。缴纳社会保险时限计算至申请截止日的上月底(即2017年7月底)。
(印象君解读:现在距离年底还有五个半月,也就是说,只要你在今年六月前购买了社会保险,就妥妥的符合申请条件了哦)
· 两大申请形式 ·
申请对象可以以家庭或个人名义申请,以家庭名义申请的,申请人应为新就业无房职工本人,其他家庭成员为共同申请人。
以个人名义申请
新就业无房职工公租房的,可1人以个人名义申请,也可2人以个人名义申请合租。
申请合租的2人均需符合申请新就业无房职工公共租赁住房条件。然后确定1名主申请人,其余申请人为共同申请人。
以家庭名义申请
,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仅限于申请人在本市工作或居住的配偶及未成年子女。
如果我符合申请条件,我要经过哪些步骤才能拿到属于我自己的公租房呢?
记住以下这句话就可以啦:7月28日至30日三天开放日,可以参观房源点;7月31日至8月21日个人、家庭网上预申请,12月6日摇号配租。
其他详细时间安排,可以看下面的清单哟~
· 公租房详细分配时间安排 ·
· 以个人(家庭)名义申请材料如下 ·
1、《广州市新就业无房职工公共租赁住房
申请表
(个人、家庭申请租赁)》原件;
2、户籍证明:
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户口簿或集体户口卡复印件1份;
3、居民身份证明:
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申请人(含合租人)的配偶及未满18周岁子女未作为共同申请人的,均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16岁以下子女未办理身份证的,可提供注记有身份证号码的户口簿复印件;
人才绿卡主卡持有人为外籍人士的,提供护照复印件;
人才绿卡主卡持有人为港澳居民的,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复印件;
人才绿卡主卡持有人为台湾居民的,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复印件;
4、广州市人才绿卡主卡:
提供申请人广州市人才绿卡主卡复印件;
合租人属于广州市人才绿卡主卡持有人的,须提供复印件;
5、学历、学位证明或职业资格证书:
合租人不属于广州市人才绿卡主卡持有人的,需提供本科以上学历及相应学位证明复印件,或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6、劳动合同:
申请人(含合租人)与注册登记且住所地在本市的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合同须在有效期内)的,提供劳动合同复印件;
非本市户籍的共同申请人在本市工作的,提供劳动合同复印件(或在本市工作的单位证明);
7、工作单位证明:
用人单位对申请人(含合租人)是否在本单位承租单位公房、提供的劳动合同等材料予以确认的工作单位证明原件;
8、承租直管房、单位公房或人才公寓租赁协议(租赁证明):
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承租直管房、单位公房、人才公寓的,提供相关租赁协议(证明)的复印件;
9、婚姻证明:
申请人(含合租人)的婚姻证明复印件。已婚的提供结婚证;离异的提供离婚证(含离婚协议书)或有效离婚判决书,丧偶的提供结婚证及丧偶证明;
10、居住证明:
非本市户籍的共同申请人不在本市工作,在本市居住的,提供本市有效《广东省居住证》复印件;
11、计划生育证明:
提供申请人(含合租人)计划生育证明复印件或原件;
12、在校证明:
共同申请人属在校学生的,需提供学校出具的在校证明原件;
13、《个人名下房地产登记情况查询证明》原件;
14、社会保险缴费证明:
不属于广州市人才绿卡主卡持有人的合租人,若属于在穗参加广东省社保缴纳的,须提供连续缴纳广东省社保半年以上的《广东省直社会保险参保证明(个人)》;
若属于机关行政、事业单位公职人员的,须提供单位出具属于机关行政、事业单位公职人员且连续缴纳社保半年以上的《工作单位证明》;
若网上预申请时市社保系统信息显示未连续缴纳有关保险半年(含)以上,或系统无缴纳记录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5、其他证明材料:
选择合租的,合租人须根据自身所属对象类型提供资料。
申请人提供的证明材料为复印件的,申请对象应在复印件上注明“本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并签名确认,同时提供原件核对;复印件应为A4纸尺寸。
· 以个人(
家庭)名义申请材料如下 ·
1、《广州市新就业无房职工公共租赁住房
申请表
(个人、家庭申请租赁)》原件;
2、户籍证明:
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户口簿或集体户口卡复印件;
3、居民身份证明:
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申请人(含合租人)配偶及未满18周岁子女未作为共同申请人的,均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16岁以下子女未办理身份证的,可提供注记有身份证号码的户口簿复印件;
人才绿卡主卡持有人为外籍人士的,提供护照复印件;
人才绿卡主卡持有人为港澳居民的,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复印件;
人才绿卡主卡持有人为台湾居民的,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复印件;
4、学历、学位证明或职业资格证书:
申请人本科以上学历及相应学位证明复印件,或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合租人不属于广州市人才绿卡主卡持有人的,需提供该项资料复印件;
5、广州市人才绿卡主卡:
合租人属于广州市人才绿卡主卡持有人的,提供广州市人才绿卡主卡复印件;
6、劳动合同:
申请人(含合租人)与注册登记且住所地在本市的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合同须在有效期内)的,提供劳动合同复印件;
非本市户籍的共同申请人在本市工作的,提供劳动合同复印件(或在本市工作的单位证明);
7、工作单位证明:
用人单位对申请人(含合租人)是否在本单位承租单位公房、提供的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缴费证明等材料予以确认的工作单位证明原件;
8、承租直管房、单位公房或人才公寓租赁协议(租赁证明):
申请人(含合租人)及共同申请人承租直管房、单位公房、人才公寓的,提供相关租赁协议(证明)的复印件;
9、婚姻证明:
申请人(含合租人)的婚姻证明复印件。
已婚的提供结婚证;离异的提供离婚证(含离婚协议书)或有效离婚判决书,丧偶的提供结婚证及丧偶证明;
10、社会保险缴费证明:
申请人(含合租人)属于在穗参加广东省社保缴纳的,须提供连续缴纳广东省社保半年以上的《广东省直社会保险参保证明(个人)》;
申请人(含合租人)属于机关行政。
怕你们一下子看蒙了,印象君把需要的材料整理成表格,方便你们查阅,到时候想要申请的话,对着这个表格准备材料就可以啦~
本次公共租赁住房分配按照下列分配原则进行随机排序配房:
· 人口与户型对应原则 ·
4人及以上家庭分配三房一厅。
3人户、2人户中父女或母子结构的家庭、2人合租分配二房一厅。
其他2人户家庭分配一房一厅,1人分配单间。
三房一厅在满足4人及以上家庭需求后仍有剩余的可向3人户家庭、2人合租配租。
二房一厅在满足3人户家庭及2人户中父女或母子结构的家庭、2人合租需求后仍有剩余的可向其他2人户家庭配租。
一房一厅在满足其他2人户家庭需求后仍有剩余的可向1人配租。
· 多房源点选择原则 ·
申请对象可选择1个至11个房源点。
根据申请对象的随机配租顺序及所选配租房源点的先后,通过电脑摇号系统确定配租房源点的配租资格。
申请对象如需详细了解本次公共租赁住房分配的具体申请对象、申请方式和所需提交的申请资料等,可前往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咨询并领取《新就业无房职工(个人、家庭)申请公共租赁住房摇号分配指引(2017年)》
或
点击本文下方“阅读原文”,登录网站下载相关资料
,也可致电广州政府服务热线(电话:12345)咨询哟。
有意向申请本次新就业无房职工公共租赁住房的个人、家庭,
需于2017年7月31日至8月21日登录网上办事大厅
(点击本文下方“阅读原文”)
进行新就业无房职工公共租赁住房预申请
,按规定录入申请信息资料并于网上提交预申请。
*.根据现行住房保障法律法规,如家庭以虚报、瞒报情况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等手段骗取公租房的,住房保障部门有权取消本家庭的申请或公租房保障资格。
生活在大广州真的太幸福啦
有机遇、有山有水
还有经济实惠的公租房
如果各位小伙伴有什么想要了解的
也可以在下方评论区留言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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